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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卡并非真正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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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t+ H/ _& h3 g) F u# ^, y 不知前面的朋友从那里来的信息,据我的经验则有不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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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发行的所有以人民币结算的信用卡,确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它并不具备境外购物的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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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内尚未有相应的消费者信用调查机构,信用卡机构一般会要求一笔抵押存款作为信用额度的计算依据。一般个体和私营机构的员工100%会被要求,而对于国营企业正式职工一般是不需要的。 e- A! q4 b# Y: g% y!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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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发卡机构也向信用卡客户提供免息宽限期,信用卡持有者只要在下月20号(有点忘了)之前将钱还清就不必支付任何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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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F4 `5 u1 a: k. r: b! U 注意,国内的所有发卡行,均要求持卡者在取卡时先存入一笔钱,但这笔钱并不是前面说的抵押存款,它只是领取信用卡后预存入自己卡户里的一笔钱,此后的信用卡消费在信用额度内都是不需要预先存款的。$ ]+ e$ t5 k4 a!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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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国内发行的外币(美圆和港币)信用卡则可以享用Visa和Master集团提供的全球结算服务。信用卡机构一般会要求一笔与信用额度相同的抵押存款,存款期限与信用卡有效期相同,并且在信用卡帐户结清前不能支取,存款按相应定期存款计息。而所有其它情况与国外信用卡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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