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三个女孩一起与房东签的合同, 但是其中的那个中国留学生总是带男友来住.
那人是本地人,家里有房子的.但是他们总是有借口(什么回家要搭火车, 会影响上班上课拉)
其实他们没认识以前,那男的还不是回家住?
今年夏天有一个月天天24小时在这里, 还把钥匙给了那男的. 当时有段时间那男的生病,
就是不肯回家, 后来病好了, 还是不走.
实在忍不住, 叫他们不要这样, 想长期住在一起的话,就找自己的地方住,不要影响室友(权利).
她还不肯.
最后闹到房东那里. 房东说, 长期的留宿不行, 钥匙是绝对不可以给除了我们三个租户的其他人.
于是大家你退一步我退一步, 订了协定, 她男朋友一周最多只能来三晚.
刚开始还算按照规矩, 但是从12月开始, 他们又开始故态复萌, 那男的天天24小时在这里,还有钥匙,
就当我们是透明, 将他们的承诺以及房东的规定置之不理.
在这里想向大家请教:
1. 她的做法是不是违反合同, 侵犯了我们的权利? 或者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相关的规定?
2. 如果是, 应该如何处理? 找房东, 还是POLICE?
3. 其他还有什么办法?
万分感谢热心人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