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父母在养育子女期间怎么对待子女, 子女就应该在赡养父母期间给予同等的待遇. 假设子女从(N)岁开始完全自立生活, 父母从(X)岁开始需要子女赡养照顾:
那么子女在0~N岁从父母那里得到的待遇, 就应该是父母在(X+0) ~ (X+N)岁从子女那里得到的待遇. 只不过父母得到的顺续是反过来的而已:
- 父母在(X+0)岁时得到子女在N岁时得到的待遇;
- 父母在(X+1)岁时得到子女在N-1岁时得到的待遇;
......
- 父母在(X+N)岁时得到子女在0岁时得到的待遇;
举个例子:
- 如果子女小的时候患怪病住院, 父母倾囊而尽, 而且献血相救; 那么一旦子女成年, 到了父母需要赡养照顾的时期, 并且因病住院时, 理当全力以赴, 献血献骨髓也在所不辞.
- 如果子女小的时候学钢琴学滑雪学游泳...全是父母付帐和陪伴; 那么那么一旦子女成年, 到了父母需要赡养照顾的时期, 父母要学气功学养身学慢舞...理当子女掏钱与接送.
其他例子:
- 如果子女小的时候, 父母认为看电视太多对子女不利, 从而有权限令每天一小时; 那么一旦子女成年, 到了父母需要赡养照顾的时期, 子女认为看电视太多对父母不利, 同样有权限令每天一小时.
- 如果子女小的时候, 父母认为子女力所能及从而要求子女无偿照顾弟妹或分担家务, 子女不得违抗的话; 那么一旦子女成年, 到了父母需要赡养照顾的时期, 子女若认为父母力所能及, 同样可以要求父母无偿照顾幼儿或分担家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