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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nancy918;2659004 我是2008年10月短登温哥华,呆了7天,然后回国,2009年11月长登直接到蒙特利尔,2010年9月预备上学.不知道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归类魁省居民的第8种情况,即: 在外省没有住满3个月.有人说我中间回国超过6个月,不能算,现在说法不一,不知道有没有人是我这种情况拿到了上学补助. 请知道情况的朋友告知一下,谢谢! QQ 36147170
Post by queenie_nice;2659176 回国的那段时间会算在三个月里的。如果你想申请助学金和贷款,需要在魁省居住一年,并且在这一年里不能全日制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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