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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瑜宣称“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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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3-6 14: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宣称“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引起轩然大波

2011年03月04日



在3月3日举行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对外国记者提出有关2月27日他们遭警察暴力对待究竟是违反了中国哪条法律的问题答道:“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姜瑜还宣称:“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於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
姜瑜“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的说法,与中国官方所宣称的“依法治国”自相矛盾,让人质疑其所谓实行“法治”的诚意,立刻在互联网上遭到中国网民的强烈抨击。
中国人权特约撰稿人胡平对此在视频中发表评论说:“这句话讲出来令人震惊。我们知道马克思也讲过,对於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之外,我是不存在的。只有我的行为才是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如果一种法律惩罚我想什么,而不管我的行为如何,那么这种法律就是对人的侮辱,而且是一种危险的陷阱。……姜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在恢复古代这种腹诽罪,她实际上是对所有中国现行法律的一个根本否定。”欲观看收听胡平的评论,请上网到中国人权的YouTube频道
下面的问答摘自“2011年3月3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
追问:你能明确告诉我们违反了中国哪项法律的哪个条款吗?
违反了去那个地方采访需申请的有关规定。不要拿 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於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希望大家能够明智地认识这个问题。如果你 们是真正的记者,就应按照记者的职业准则行事,在中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从前两次情况看,那些去蹲守的记者也没有等到他们想等的新闻。如果这两天还有 人煽动、鼓动 你们再去什么地方非法聚集,建议你们及时报警,一是为了维护北京的治安,二是为了维护你们自身的安全和权益。





点击看大图

日本各大传媒报导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对外记者会上吵架的新闻。图为2006年12月18日,姜瑜在中国记者招待会上。(GETTY IMAGES)





外媒笑谈中共外交部发言人90分钟吵架形象

【大纪元2011年03月03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

日本各大传媒周三继续周二晚起开始报导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对外记者会上吵架的新闻。包括日本官方电视台NHK在内,大部份日本传媒报导说,为了外国记者采访上周日在北京王府井酝酿发起“茉莉花革命”集会时遭遇中国警方粗暴对待的问题,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与驻华外国记者吵架近1个半小时。

据法广报导,大部份传媒没详细说明吵架的具体内容,但都把一国政府发言人与外国记者公开吵架作为笑谈。不少传媒同时还笑谈利比亚强人卡扎菲周二接受美国记者采访时,把国内反对他的民众都说成是基地恐怖组织分子的新闻。

中国外交部网站刊登的3月1 日例行记者会问答实录中删除了所有境外记者2月27日在北京遭警方粗暴对待的相关问答。据多家媒体报导,当天的记者会, 外交部女发言人姜瑜面对的大部份问题都跟境外记者抱怨、质问上周日在北京采访茉莉花集会时遭警方粗暴对待有关。但是,外交部网站在刊出的记者会实录时却删 除了所有相关内容。

另一方面,日本每日放送一名驻上海的摄影师上周日在上海闹市采访准备参加第二周“茉莉花革命”集会的民众时,被上海警方拘捕,扣留一小时后虽获释, 但摄像机被毁。每日放送向上海市提出抗议后,《产经新闻》发自上海的报导说,日本政府也向中国提出申诉,要求上海市政府确认事件,并希望杜绝这种令人不快 的纠纷。

德国之声引述参加记者会的德国电视二台记者韩诚(Johannes Hano) 的话说,“记者会上90%的问题都与周日外国记者受到粗暴对待有关”;台湾联合报记者的报导说,在历时一个半小时的记者会上,几乎都围绕着上周日茉莉花集 会警方在王府井与媒体冲突事件提问。

报导说“30多名境外记者以几近抗议方式的发问,质问外交部发言人,为何便衣警察可以任意殴打记者、可以任意带走媒 体。” 有媒体说,该记者会创下多个记录,“包括时间最长(共一个半小时)、单一问题询问最多(共30多人次轮番提出同样问题),逼得姜瑜数度要求记者不要再提 ‘王府井事件’”。

打开中国外交部网站上3月1日外交部发言人例行记者会问答实录,找不到一个“王府井”,找不到任何跟上周日境外记者遭警察粗暴对待相关的问答。 仿佛这一已经演变成国际外交事件的问题在当天记者会上境外记者根本毫无反应。

在“实录”的13个问答中,仅最后一个问题涉及茉莉花集会,但提问的显然不是 外国记者:“近日,有个别外国记者在采访时与警方发生冲突,中方将采取何种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据驻华外国记者协会的统计,上周日有16家新闻媒体记者在北京采访时受到警方严重干扰。彭博通讯社的一名记者遭剧烈殴打,另有两人受伤。有9家新闻媒体的记者被拘留,时间从30分钟到4个小时不等。他们拍摄的照片、录像和录音资料,大都被警方删除。

美国、欧盟、德国等国均已发表声明,指责这种行为令人无法接受,要求中方作出解释,并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有观察家指出,删除当局不喜欢的内容是中国外交部网站处理记者会实录的一贯手法。但这并不能使已经发生的事情消失。


中国事务http://www.chinaaffairs.org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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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6 14:43 | 只看该作者

姜瑜称我国法律形同粪土----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姜瑜必须被罢免,外交部必须道歉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3月05日 来稿)      姜瑜必须被罢免,外交部必须道歉,否则中国法律形同粪土!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包括中共在内“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我国政府2008年发布的法治建设白皮书也指出:“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 [SIZE=-6](博讯 boxun.com)

    可是,最近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回答外国记者有关他们被粗暴对待和殴打究竟违反了中国那条法律的问题时居然宣称:“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


    这等于宣告中国的《宪法》以及建国以来制定的所有法律其实都是用来欺骗老百姓的;政府如果想要打压你,哪怕你没有任何行为,只要根据你的动机,无需受任何法律的限制,就可以拘捕、殴打、骚扰、恐吓、失踪你。

    这等于向全世界宣布,中国政府仍然信奉文化大革命阶级斗争的诛心论,并随时可以恢复无法无天的状态,谓予不信,请看2.27那些国际主流媒体记者们的下场。

    为了捍卫我国宪法、法律和法治的最高权威地位,茉莉花集会组织者呼吁全国人民,坚决要求外交部向全国人民道歉,并立刻罢免姜瑜的发言人职位!
    如若不然,只能说明我国法律形同粪土。
    中国JR参与者
    2011年3月4日 [博讯来稿]





胡少江:那个姜瑜很下流
     [SIZE=-6](博讯 boxun.com)

    三月二日,在中国外交部举行的例行记者招待会上,不少外国记者提出了上周末发生的在王府井采访"茉莉花集会"时遭遇暴力的问题。
   
    好几位外国记者被不明身份的人当街殴打,有的记者无缘无故地被抓到派出所,后来又不明不白地被释放。记者们的抱怨如此之多,以至于这次记者招待会成了多年来时间最长的一次。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见图)显然对这些质问难以招架,最后不得不要求记者们不要再提"王府井"了。
   
    过去,中国外交部的发言人对秘密警察骚扰和殴打中国普通民众常常是以对该事件不清楚来搪塞的。人们对他们的这种敷衍倒也谅解,因为外交部是无法影响中国政府 既定的对持不同意见的民众进行武力镇压的国策的,也是指挥不动那些无法无天的国安部和公安部的便衣和武装警察们的。作为这个政府的喉舌,对那些明明与中国 自己的法律和道德都不相符的做法,他们也只有以无可奉告来作答了。
   
    但是,这位女发言人这一次却没有落俗套,她无所顾忌地表现了比男人还强悍的一面。她没有对警察当街殴打中国民众和外国记者的行为做任何解释,而是诘问记者们,为什么遇到麻烦的总是你们?对那位抱怨遭遇警察暴力,被抓到派出所 而后又不给任何解释的记者,她反问道,没有得到解释你为什么就离开派出所?
   
    这些回答,表现出这位女发言人对中国公安和安全部门利用施暴来对付民众和外国记者的行为的赞赏态度,而且对这些行为的恐吓效果还表现出难以掩饰的沾沾自喜。这种做派,不仅仅是无理,而且简直就是下流了!
   
    这 个女人表现得如此的下流,简直令人瞠目结舌。转而一想,倒也不觉得奇怪。她如此的堕落和下流,是因为在她身后的那个政府非常下流,而且变得越来越下流。自从天安门的血腥镇压之后,中国政府就彻底地撕开了任何道德和主义的伪装,变成了一个赤裸裸地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表者。过去在对持不同意见的人采取镇压措施的 时候,多多少少还要找几条理由,有一番说道,向群众说明那些镇压是如何地合理,如何地是为了人民和国家的利益。现在,这些统统都不要了,要打你、要抓你、 要杀你,径直做就是了。
   
    这种做派成了中国执政的一种常态。为了搞房屋拆迁,或是光天白日之下开车压死带头的反对者,或是夜半三更纵火烧死 坚守在房屋里的老人。为了阻止那些上访者,除了公然地在大庭广众之下搞劫持之外,假如是女人,恐拍还免不了被警察强奸的厄运。为了恐吓持不同政见的民主人 士,或是明目张胆地派人当众殴打,或是偷偷摸摸地搞绑架失踪。被殴打、被失踪的对像,不仅有当事者本人,还有他们的亲属。
   
    他们的这些流氓行径,与黑社会组织的那些做法完全如同一辙。他们这样做甚至违反了他们自己制订的法律,违反了他们自己在口头上提倡的道德规范。如果说过去法律和道德是集权统治者的一张遮羞布,那么,如今他们连这张遮羞布也顾不上了。国家治理的流氓化或和黑社会化,是一个制度走向末日的表现。这个制度越是走到了尽头,它的 手段便会越加的无耻。现在,连那位本来是用来装点门面的女发言人也露出那股下流劲儿来了,对这个政权来说,这实在不是一个好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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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3-6 14:52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会有那么多人那么肤浅。用舌头都想得出来,奥运会结束了,亚运会结束了,世博结束了,中国政府还有顾虑吗?你以为姜瑜真的怎么样,她懒的理你,随便找个理由把外国记者打发过去了。你们骂姜瑜有啥用啊。姜阿姨也是上头告诉她怎么说话,你们都骂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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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3-7 00: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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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1-3-11 14:37 | 只看该作者
做为一个中国女性我感到无地自容!——做女人不要太姜瑜!
   
    中国古人说: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
    海外网站上报道:上月底,美国彭博通讯社五名记者遭中共便衣警察拳打脚踢,而且那些打人的警察专门往人家脸上打, 打得还挺重。
    把人打了骂了,如果还有点“羞耻之心”就应该给人家道歉,安慰。

    可是中国就有这么一个女人,不但不给人请罪还口出狂言:别拿法律当挡箭牌!
    这个女人又不是一般女人,是代表着中国形象中共政府的外交部发言人“姜瑜”。
    从姜瑜这句话的口气来看,法律在中国只是一个模特,奢侈品,好看不好用,只是一种如同橱窗里的模特而已。
    更确切地说是政府用来糊弄百姓的挡箭牌!
    无怪乎外国媒体记者说:中共是个流氓 政府。流氓政府就有流氓官员,流氓警察。这真应了那句话:你和她讲法律,她和你耍流氓。


    做为一个女人我替姜瑜即难过又羞耻。你也是个女人,即使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说话做事也别太出格了吧?我看你还不如章启月呢。章启月还给人留点厚道相。可你自从当上外交部发言人满脸的凶相不说,还自以为是维护“中国”的形象!
    这中国的形象都让你给丢尽了。中国女人的形象也让你给丢尽了。
    也不怪你,你也是众多吃“党奶”又曰:“狼奶”长大的十几亿充满狼性中国人里的一员,现在又给这个“狼性十足”的政府做官怎么可以对你有所责备呢。


    但是,我以一个过来人劝慰你:每一个人来到世上就预示着死亡倒计时的开始!我这个喝了四十七年的狼奶,到了法国才逐渐退却狼性思维意识,重新找回做人的本性。希望你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洗刷自己罪恶的灵魂。不光是为自己也为自己的祖孙后代留点光辉形象,不要总是给人一种女恶霸,母夜叉,女流氓的印象。不狂做一会人,来到人间走一遭。


   做人不要太狼奶!做女人不要太姜瑜!
(2011/03/0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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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1-3-11 14:40 | 只看该作者
神圣的法律被抛到了看不见的远方
来源:参与 作者:小小

(参与2011年3月11日讯):为什么神圣的宪法遭践踏,为什么人民的合法权益没保障?

为什么地方腐败如此猖狂,谁是共和国腐败势力的保护伞?

为什么贪赃枉法的官越做越大,为什么国有的集体的财产被肆意掠抢?

为什么为共和国辛勤工作了一辈子的老人,到了晚年合法权益被抢一光?

为什么工人下岗。农民失地,老百姓财产被掠夺,人民在贫困线上挣扎?

只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大官大贪,小官更贪,无官不贪!

一切为了稳定,那是狼吃羊的借口,神圣的法律被抛到了看不见的远方。

中华民族13亿同胞,在腐败猖狂的年代,哺育了第五十七个民族——上访族。

访族的勇士们吹响了反腐败的号角,前赴后继向前方。

虽然腐败势力如此猖狂,但我们决不惧怕更不彷徨!

比干挖信救纣王,屈原报国投楚江,如今反腐勇士,愿为真理进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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