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房东谈租色变的恐怖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无赖租客(租霸)吃香喝辣不交租的好日子也终于到头了。
要reference(介绍人) 是一个好办法,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治租霸的一个得力措施,就是房租每三月一交。你若要提高押金嘛,那不行,半月房租额的押金是法规规定。但是,房 租,我要你每三个月一交,入住的时候你得交来三个半月的租金包括押金,一招鲜,这就把大部分潜在租霸排除在外了。
有人说,人家不够钱怎么办?没有不够钱的!正规诚实的租客,哪有三个月房租都付不起的?这点钱留在银行里多一两个月也生不出几个钱的利息,真是三个月付不起的那种,乖乖,我还真是怕你咧,请在外面帮我把门关上,谢谢!
个 别真是一时不够钱的诚实人,也不是没有路可走。今后,将会有80%的房东只收三月一交租的,也有20%房东敢收按月交的,所以没钱的人(包括好人和租霸) 可以随心所欲任意挑选的路子就要窄很多了。整个租房市场发生了一个大革命的分化,原先租霸可以专挑软柿子捏的,现在,刺儿头的租客,只能找同样是刺儿头的 房东,部分强硬蛮横的房东自会收拾你。孤儿寡妇软柿子人家,只租给付得起钱的。清归清,浊归浊,天下太平,相安无事,这才是这次租房市场革命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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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ion说: 在中国,早就实行交三押一;每次不到时间,不用催,房客会自觉把房租打到房东银行帐上了;就是搬出去时脏点,要找油漆工、捡垃圾的、清洁钟点工,搞卫生几天;中国真从没遇到不付房钱的主(指华人)
而本地,是不现实的,西人都是没啥钱,透支信用卡,钱都不够用;就算在上海,租给西人,有时候也会不巧遇到一个洋垃圾,拖房钱不准时
没办法,民族性。俺一直说,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之一
一条龙: 请原谅我再介绍一点实战经验。
凡是怀着暖暖诚意而来的租客,经过我的真诚说明,最终都不在乎多付两个月房租(我说你总不是想一两个月不到就开溜吧,相视而笑),而那些死搅蛮缠、不依不挠,死不肯多付一两个月的,正好暴露了他心中有鬼,不可与人言。我们每次拒绝这样的租客,全家都欢腾一次。
小小油墨: 每三个月一交租金的方法我很多年之前用过,当时租客也无异议,而且,同样的收租方式进行了两三年。
以后的其他租客基本是按月缴租的。
碰到逃租的,逃跑的,折腾物业的,撒谎的,赖着不离开的,半夜打闹把警察引来的,不让养宠物偷偷养的等等确实比较气愤。。。
一条龙: 房东同志们,那些死搅蛮缠不肯付、或者实在没有能力付得出三个月房租的租客,就让给别人吧(罪过,罪过,阿弥陀佛)。收下那样的租客凶多吉少,很大机会是损失惨重,折磨得生不如死。那种租客是一些非常powerful的房东的菜,不是一般人的客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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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这个是租房市场的划时代的革命?不是随便说说的。
多年以来,所有租客,好的坏的、穷的富的,所有房东,孤儿寡妇、狠的善的,都混为一锅,造成了个别无赖租霸,专挑软柿子捏,欺负善良,恶贯满盈,使得租房市场一片恐惧,怨声载道。其实,租房市场的萎缩萧杀,反过来也不利于租客大众。
通 过这个“三月一付”革命,将租客、房东、租房市场自然一分为二,分为两个分明的阵营,愿意和能够接受“三月一付”的,自成一体。不愿或不能的,也可找那些 每月付的,刺儿头难缠的租客,也有相应的胆儿大的房东收留,甚至手段狠辣,原先就靠打砸抢起家的房东也有,所以只习惯于按月付租的房客,也能找到地方居 住。一个小小的措施,将房租市场分流为两股,各有所需,各得其所。所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个社会性的革命。
前面有网友提到,迪拜的行规是房租一年交清,这种一年一交的模式在温哥华没有可行性,但低于一年交的,是有可行性的,尤其是三月一交,很容易做到。
再介绍一下我的研究和实操。
我 研究分析发现,现在的“真正的”租房客,都是还没有买房的(等于一句废话),他们一般持有资金2万--20万,付三个月租金对于他们根本不在话下,只要你 的房子的居住条件被他们看上了,价格也接受了,你提出的三个月一交的要求基本能够接受。没有人在找到一个各方面包括价格都满意的房子,却只因三月一交而放 弃的,再找房也很辛苦、很烦的。
温哥华目前的租房市场价格范围是,单身350--700,家庭600--1500及以上,低端的不在话 下。而敢租1100以上的,手上资金肯定一二十万,甚至好几十万(手上无钱,却又奢侈消费的,有是有,极少,不以考虑,你没钱你就理应选低端价格嘛,为何 往高端凑,而又不肯掏口袋,更加可疑,我更不愿意对你冒那个风险)。
当租客选中你的房子了,对各个方面包括价格都满意。房东说,你一年合 同(或半年)都愿意签,为什么不愿意付三个月呢?我不祈求你能够死保证住够一年,但三个月总是能保证的吧?你是不是有可能在一两个月内开溜,或者有其他算 计?你不用正面回答我,你只在你自己的心里问答一下,若是,那这个房我也不敢租给你,若否,那咱就按三个月一付。(我的实践是每一次都能说服对方,还没失 手过)
是的,确实是有个别人,死搅蛮缠硬是不肯,正好,这种人就是难缠,我原本就是企图筛掉这类的。
是的,确实是有个别人,尤其是一些白色LJ,他确确实实是拿不出三个月租金的,当然,特事特办,可以退半步,按两个月吧。什么?两个月也拿不出?!这种人本来就不是我的目标客户,凶多吉少的主。
理论上说,房东把几十万的房子交给租客,租客就连三个月房租都不肯付?太不公平,太无制约,这也是造成很多善良房东含冤难申的根由。历史,即将翻过这一页。无良租客空手套白狼式地欺负孤儿寡妇的路子不那么顺畅了。(那些垃圾绝对不会付三个月房租的,他们只找按月的那种)
另一方面,租客如果怀疑对方是假房东,应该要求对方出示相片证件并核对地税单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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