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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年底前应为报税做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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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1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时间如梭,转眼又到了年底,过了圣诞节后加拿大税务居民就要开始纷纷准备报上年的税了。Tim Cestinick 在给《环球邮报》最新特别撰文中建议,快到年底了,作为投资者,最好在年底前考虑以下7点,做到明智投资和省税。

1、出售获利股

税钱,总是越晚交越好。如想在投资组合中的获利股上挣点钱,最好是等到1月份再出售,如此就能将这部份收入应缴税推迟至后年春。

另一方面,如手中仍有未报税或累积资本亏损,可考虑现在就出售获利股,用这一资本收益来抵销此前亏损。或将此收益作再投资,这一新投资的可调整成本基数(ACB)比目前持有获利股的可调整成本基数高。如此一来,资本亏损与收益两两相抵,可调整成本基数提高了,还不用再多缴税。

2、出售亏损股

如果投资股亏损,可考虑出售,在年前实现资本亏损。如果在2013、2012或2011年报税年这些股都曾实现过资本增益,这么做最划算。因为如此一来,能将今年资本亏损回计到过去3年,抵销过去3年中的资本增益,拿回这3年中的部份退税。或将此次出售后的资本亏损,来抵销此前年内亏损。但如没有任何资本增益可抵销,且这些亏损股仍有盈利潜力,就千万不要急着抛售。

使用上述“税务亏损变卖”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外汇汇率波动的关系,你用外汇购买的证券的盈利和亏损会和你预计的有出入。如果想在本年就使用亏损或是在过去的3年使用该亏损的话,你的买卖交易完成的日期应该在2014年的年内,也就是说,你必须在12月24日前完成卖出的动作。

另外,如果你打算重新买回已变卖的亏损投资,一定要注意不要被税务局认定是“表面亏损”: 如果你或与你关联的人,如你的配偶、你和你配偶的公司或信托,在出售投资后的30天里将它购回,那么“表面亏损”就会被税务局(CRA)认定成立。如果“表面亏损”条款被执行,你实现的损失将不能用于抵税,直到你真正将这个资产卖掉为止。也就是说,你如果在出售投资30天以后(如出售资产后第31天)把资产再买回来就不属于“表面亏损”。

3、善用免税储蓄帐户(TFSA)

如果还没开TFSA帐户,建议年前就开一个。只要到18岁,就可开TFSA帐户储蓄,因此家中年到18岁的孩子都应该开一个。TFSA帐户2009至2012年每年储蓄限额为5,000,2013至2014年年储蓄限额为5,500,这6年中的可储蓄额总计为3.1万。TFSA帐户好处是,储蓄利息免税,而且来年取出时也免税。

4、 资产转移给子女

年前将一些资产转给孩子,可减少自己财产总值,不仅节省目前个税,还能节省今后自己去世后的遗产税。将亏损投资转给子女,赠予时导致的资本亏损报税时可报损,如此也能省税。另外,如果子女已成人,子女还能将这一资产出售,将从中所得存入其TFSA或注册退休储蓄帐户(RRSP)中,加快储蓄或偿还债务。

5、股票捐赠慈善机构

将投资组合中的获利股捐赠给慈善机构,可省更多税。注意,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股票的任何累积资本增益,报税时可免报。如此一来,捐赠股票中的资本增益不仅免税,还能拿到慈善捐赠免税额。

6、资本亏损转给配偶

如手头还有未报税的资本亏损,但今年或过去3年中也无资本增益可抵销,而配偶手中有未报税的资本增益,可考虑将这些资本亏损转给配偶,让其抵销此前增益。

7、根据报税调整投资组合

如投资组合表现使得一些股票等级变成增持股或减持股,可考虑重新调整。记住,资本增益和合格加国股息收入报税条件比利息或外国收入要优惠。投资固然不要过多风险,但在对收益作再投资时,就要考虑投资组合引发的报税情况。

转自Epoch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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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0 13: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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