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查看: 95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探亲父母交友] 中国境外领退休金人员下月起要填新表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26 15: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公布的消息,从下周三,即7月1日开始,所有居于中国境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需填写新的表格才能继续领取国内的退休金。

目前居于中国境外的领退休金人员,每年均需填写“健在确认表”,以证明其仍然生存。而从今年7月1日后,领退休金人员所填写的表格改为《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其实新旧表格相差不大,除了表格名称改动之外,另外一个最大的变化是旧表中的“离退休地或单位”一栏改成“领取养老金部门”。而做出这项改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内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变化,实际上现在很多单位已经不复存在,因此即使填了也无法查到。

至于表格名称,最初是叫“生存证明书”,后改为“健在确认表”,现在的名称是“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这样更能反映实际情况,也避免了中国人比较忌讳的“生存”、“健在”等字眼。



红圈为新表格与旧表格不同之处(来源:明报)。

据明报报道,有持签证来加拿大的中国退休人士说,在中国时,退休金是按月存入他的银行户头,但每年要打指模证明自己仍健在,否则被视为已经死亡,退休金会被取消。而离开了中国的退休人士,每年均需在所居地办理经公证的“生存证”,再经当地领事馆认证,寄返国内支付单位,才可继续领取退休金。而在2007年4月1日前,办理此种证明要付40元人民币手续费,但此日之后,就完全免费。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公布的办理手续如下:

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出现较大变化。为确保境外居住人员的合法权益,国家对驻外使领馆健在证明的办理方式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将启用《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同时废止目前使用的《出境定居离退休、退职人员健在确认表》。审核表下联由申请人提交国内有关部门。

二、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馆申办并填写上述审核表。该表即办即取,不收费用。

三、如申请人因年老体弱或路途遥远等原因,不能亲自前来我馆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须提交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和申请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及30天内办理的委托公证书。连续3年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第4年应由申请人自行到我馆办理一次。

四、在国外生活的享受遗属补助人员以及短期在境外居住人员如需办理上述资格审核表,可参照上述办法办理。

温馨提示
本站接到网友举报,有人发布招聘(保姆管家、助理文秘、中文教师等)、交友和送宠物等信息,目标主要是针对女士行骗。为了增加欺骗力度,有的招聘中留了本地电话号码,那些电话号码实际上都是虚拟号码,其实他们人不在本地。建议大家提高警惕,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并与对方纠缠,谨防“杀猪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11 16:38 , Processed in 0.042755 second(s), 36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