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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 移民法再改: 夫妻团聚落地即获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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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19:3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拿大的夫妻团聚移民有多难?

配偶团聚申请被拒率达14%!据联邦公民及移民部数据显示,本国配偶团聚申请个案被拒率为14%。在被拒申请案中,有47%提出上诉,约38%最终获批。



《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引述移民部统计显示,平均每年有3.8万宗配偶团聚移民申请,当中有14%被拒。而在被拒的申请个案中,有47%会提出上诉,上诉案的38%会获审批通过。

而加拿大移民官过于严格,把很多真结婚的人当成假结婚拒绝团聚移民。

下面这名中国男子是悲催案例之一,他娶了年轻太太,被疑假结婚,申请团聚加拿大8年被拒三次。

2001年10月,一名中国男子通过结婚的方式成为加国永久居民,随后离婚,并长期住在加拿大。

2003年,这名男子通过亲戚的介绍结识了住在中国的女子。两人通长途电话后,两情相悦。2004年8月,男子回中国时,第一次见到女友本人。

2007年3月,两人在中国第二次见面时结婚。当时他约40岁,女方则比他年轻很多。

随后,两人长期分居,男方住在加拿大,女方住在中国。在分居的日子里,丈夫向妻子寄生活费,每年至少回中国看望她一次。两人每年至少团聚几个星期。虽然聚少离多,男方对女方恩爱有加,并把女方之前生的儿子,视同己出。

2008年5月,为了家庭团聚,男子申请担保妻子移民加拿大。申请被拒。

2013年4月,男子再次申请担保他妻子移民。同年10月,签证官认为他们假结婚,再次拒签。理由是他们结婚6年了,但妻子不是很了解他。男子随后上诉。

2014年7月,他妻子生下一个女孩。经DNA检测,这位男子是孩子的父亲。

2015年4月,移民上诉部门(IAD)认为,签证官作出了正确的决定。

这名男子早已过了不惑之年,住在中部城市温尼伯(Winnipeg),他到联邦法院上诉。最近法官拉布朗克(René LeBlanc)推翻了移民部门之前的决定。法官表示,这名女子可以移民加拿大,主要是原因她为丈夫生了孩子。移民部门须重新审理此案。

从此不用再等了 落地即有身份

今天《国会山时报》报导,移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在未来几个月内,打算进一步改革移民法,让加拿大人赞助来团聚的配偶,一到达加拿大就立即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新上台的联邦政府将修改婚姻担保的标准,计划放宽政策。总理特鲁多已经向移民部发出了12项指示。比如现在的规定是如果一对夫妻没孩子,配偶必须和担保人同居两年,才可能成为永久居民,新政府计划也计划修改这项规定。

2月29日周一早上移民部长麦家廉 (John McCallum) 宣称,他计划在未来数月里为加拿大夫妻团聚政策带来一个新的变化,那就是让加拿大人所资助的配偶在落地后立即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John McCallum说: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在配偶抵达加拿大后他们并不能马上就获得永久居民身份,而是需要等待约2年的时间。如果二人在此期间婚姻关系终止,那么配偶的永久居民身份可能会被收回。

在之前的联邦大选政纲中,我们已经提到将会终止这条规定,让配偶在落地后立即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上周四2月25日,联邦移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正式向众议院递交了C-24法案的修订案,提出了修订《公民法》以放宽入籍要求,放宽的入籍要求包括:

1、加拿大永久居民只需五年中在加拿大居住年头够三年即可成为加拿大公民。 之前公民法中要求申请者每年要住满183天,在6年中要住满4年的要求被去除。

2、减少申请人在英语或法语语言测试中遇到的困难,将语言测试上线,再定为54岁。之前年龄14岁至64岁的申请人,必须通过英语或法语语言测试后,才可申请入籍。

3、包括废除联邦政府撤销部分犯罪人士加拿大国籍的权力,缩短成为公民所需的居留时间等。

看来加拿大在短期内各项移民政策还将进一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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