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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关注:廖祖笙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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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11-9 1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虽然相隔万里,依然希望正义得到声张,祖国的天空晴朗。谨转贴此事,以期得到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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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m/liaozusheng

以一个惨死学生父亲的名义向中纪委举报

  
中纪委:
  
  本人系闽籍作家廖祖笙,定居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已近6年。因我的独生子廖梦君被人残忍杀害,当地相关方面强行将此惨案办成冤案,我夫妇俩眼见六月飞 霜,奔波数月,身心俱疲,也无法为惨死的孩子讨回公道。故此,我以一个惨死学生父亲的名义,郑重向中纪委举报当地执法者的草菅人命,以及相关方面的作奸犯 科!
  
  本案简述如下:
  
  我儿廖梦君生前系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906班学生,遇害时还不满16岁,生前一向品学兼优,没有任何劣迹,同学们的共同评价、学校过去发给他的一大 叠奖状、获奖证书、成绩单、老师的书面评语等等均可为证。因我坚决反对该校乱收费,与该校积怨较深,孩子近一年来经常遭到老师的百般刁难甚至殴打。7月 16日傍晚,我孩子原本在小区内玩得好好的,被人骗到已经放假的学校“领证”,结果被人打得脑出血、右额塌陷、七窍出血、面部伤得不成样子、有明显被拳击 过的瘀伤、颈部有明显手掐瘀痕、两只胳膊全被打断(手上没有任何因撑地造成的挫伤)、左手被捅3刀、右手被扎1刀、左腹部被捅穿、脾部被打烂、肝部有伤、 肺管脱开、左腿被捅2刀、右脚面青肿、右小腿一大块肉不见了、连骨头都露了出来……我孩子到校时间已是将近下午5点,该校5点10分就已报警,这意味着虐 杀或已结束。
  
  血案发生后,当地在8个小时以后才肯告知家属噩耗,并迅即封锁消息,阻止媒体对这一血案进行自由报道。他们统一宣传口径,把一个纯真无邪的孩子诬为“涉嫌行窃”——“故意伤害老师”——“跳楼自杀”!
  
  这种近似于天方夜谭的说词很快被人驳得体无完肤,也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涉嫌行窃”的现场提取不到我孩子的指纹,行凶的水果刀也是学校老师的,警方 仅凭几份脚印报告和当事者的一面之词,就作此定性,有草菅人命之嫌。有人看到我孩子被几个成年人由操场上追打到3楼;也有人看到我孩子被抛落地面时,已经 是一具尸体;有证人可以证实那位被指伤势有诈的邓姓老师“不知道是谁”伤了他……“涉嫌行窃”的现场在3楼,一个孩子如何在被人追打的情况下去“涉嫌行 窃”?“跳楼自杀”的孩子为何会从头顶到脚面都是伤,且刀口累累?孩子的两只胳膊都被打断了,还怎么去翻窗“跳楼自杀”……当地警方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 惨案发生在7月16日,我孩子的遗体至少已被尸检两次(第二次尸检未征得家属的同意,系悄然进行),可当地却以该生的尸检报告系“机密材料”为由,拒绝向 家属出示尸检报告,不让律师调看“破案”卷宗,不让家属、律师、记者对孩子的遗体拍照,对我列出的近80个疑问也无言以对。面对如潮的谴责和熊熊的怒火, 当地仍抱住“没有凶手”、“廖梦君是自杀”、“学校无过错无责任”的说法不放,强行将此惨案办成冤案的意味非常明显。
  
  同样是在佛山,同样是在南海,有这类悲惨遭遇的家庭并非只此一家。这几个月来,通过走访大量的群众和学生,我了解到当地有过多起类似的命案,那些死不 瞑目者,尽管生前从无劣迹,尽管身上伤痕累累、他杀的痕迹十分明显,但死后也一样被人“追认”为“小偷”,也一样被定性为“自己撞死”、“自己跳车摔 死”、“自己跳楼自杀”……与此同时,我还了解到有些干部严重违法乱纪,只要中纪委到此调查,必有群众向工作组揭发、举报作奸犯科者的种种劣迹。
  
  目前,佛山市南海区的相关方面正急于火化遇害学生的遗体,有图谋毁尸灭迹之嫌!
    
  泣请中纪委彻查这一血案后面的重重黑幕,为遇害学生主持公道,泣谢!

                       廖祖笙 敬上
2#
发表于 2006-11-15 14:20 | 只看该作者

这么恐怖

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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