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NOTRE-DAME与29AV交界的一家台湾人餐馆里干了两天。请大家来评评理,这家餐馆老板到底是何等样人!
见工时谈的是厨房杂工,一周干四个全天(10:00—22:00)加两个半天,日薪60元,每周共300元.去了后才发现得干除了大厨炒主菜外的打杂,洗碗,帮厨,煎炸等所有的活,下午4:00吃一顿饭,晚上饿了的话按老板的话说随便热点米饭填填(结果第一天晚9:00吃了点酱油炒饭,老板责问为什么不炒白饭.结果第二天饿着肚子就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与老板说不干了(虽然想过还没拿到工钱会有麻烦,但考虑到要给老板另招工人的时间,所以还是提前说了),老板说干完今天吧。想想不能给人撂了就走,干就干吧。
晚上结帐时给了60元工钱,老板说:”按我们这行的规矩,你没干长期的,就只能按试工半价工资给,没干满一星期,就得按42元日薪算(300元除以7天).所以其实你这两天的工资只有42元,我看你干得好,才给你60元,你应该感谢我!”我说:"原来在越南人餐馆干,时薪六元.哪怕干一天也按时结给你钱,咋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你说的这规矩?”老板把脸一横,眼也不眨地说:”那是越南人餐馆!”
想想也是,中国人不欺负中国人,还能去欺负谁呢?
我在SINOQUEBEC网上找的活,想必老板也是这里的常客,你不妨站出来说道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