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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发放loan & bursary 的部门, 将我2005,2006,2007年的bursary 合成一张T4A(2007), 这样我2007的bursary 收入从8000多涨到 24,000多. (本人没有其他收入). 虽然这不是纳税收入, 但我先生2007 刚好有1万多的工作收入. 政府的这种做法正好影响了我们的低收入补贴和小孩的牛奶金, 我的消费税退税也被取消. 总共算下来损失了3000-4000. 对我们这样低收入家庭来说这笔钱是个不小的数目. 重要的是这是不合理的. 那个公司会把员工的薪水三年合成一年来算收入, 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领bursary, 政府就可以随便处理?
我找过会计师帮我做这件事,但也无疾而终.发放loan & bursary 的部门 不同意更改我的T4A.
不知有没有和我一样经历的朋友, 我们可以联合起来让政府更正这不合理的决定.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发帖子上来.
人多力量大, 我希望更多的朋友和我一起来维护我们的合理合法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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