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查看: 91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红五月与黑五月——他们是这样利用爱国青年的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3-19 2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又是一个爱国的季节,又是一个火红的五月,我的痛楚、我的羞耻竟然隐藏在心底都快十年之久了。10年前,1998年“爱国红五月”和1998年“印尼排华黑五月”的强烈对比,撕碎了我曾经的爱国梦,使我的良知永远不得安宁,让我彻底明白了,有一种“爱国”很无耻。1998年5月8日,以美国为主的北约空军误炸了中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大使馆,派驻南联盟的新华社、光明日报社记者邵云环、许杏虎、朱颖不幸遇难,遭遇飞来横祸的中国政府勃然大怒,除了采取强硬的外交抗议之外,又充分组织利用了青年们的爱国情绪,以协助官方,以民间名义对美国为首的北约组织施加政治压力。这就是清末著名的民间谚语“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在20世纪末的历史重演。(www.creaders.net   转载请注明出处)
于是,史上最有中国特色的“保政府爱国运动”诞生了,并一直流传至今。在此之前,无论是历史客观事实,还是中国的宣传洗脑,爱国运动的本质都应该是“反政府”的爱国运动:不论是满清留日学生“反清爱国”运动,还是1919年五四爱国运动。
5月8日下午,北京高校的学生被团中央组织动员起来,被用大巴成批的运往美国大使馆前的举行示威游行,而广州、沈阳、上海、成都高校的学生也在当晚及第二天也被动员前往当地的美国领馆进行抗议活动。5月9日,在中共中央的部署之下,全国官方所能控制的几乎所有工厂企业、机关单位、农村街道、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纷纷举办了各式各样的爱国抗议活动,我所在的大型国有金融企业,也举办了“强烈谴责美国霸权主义行径,坚决拥护我国政府严正立场”的集会活动,在几位同事和我的共同组织之下,这场爱国集会抗议活动在本地电视台摄制新闻完毕之后,成功的结束了,成为全国人民所谓爱国运动红色背景中的一片展板。(www.creaders.net   转载请注明出处)
这场集会给了我和同事们一场真实的爱国体验,并天真的以为爱国竟然这么容易;然而,一个星期之后发生的“印尼排华”暴行,却被中国政府封杀新闻报道并禁止爱国青年的抗议游行,而终于让我认清了这种爱政府的爱国运动,竟然是这样的无耻。
1998年5月13日至15日,苏哈托统治下的印度尼西亚,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针对华人的血腥抢劫和屠杀,超过1500名左右的华人遭到砍头、强奸、火焚的杀害,将近20万华人流离失所(慎入,有关血腥图片请见链接:http://blog.icxo.com/read.jsp?aid=17444&uid=3644)。“印尼黑色五月”被美国纽约时报报道之后,引发全球华人的关注和救护,台湾的中华民国出动专机进行撤侨活动,新加坡国际机场则24小时开放接受受难华侨入境,美国政府将此暴行认定为“种族歧视”,并批准了许多逃入美国境内华人的政治庇护申请。散居于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则发起了全球“黄丝带”行动,以抗议印尼政府的不作为,并纪念蒙难的印尼华人。(www.creaders.net   转载请注明出处)
然而,自诩为华人祖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除了外交部发言人一声“严厉谴责”之外,在国际上却毫无作为。而且,他们不仅在国际上毫无作为,更在国内禁止新闻媒体报道印尼华人被屠杀的真实消息,并阻止爱国学生起来集会游行抗议印尼政府不作为及印尼军方和凶手的暴行。刚刚因3位中国记者被误炸而大发雷霆,并发动千万人爱国集会抗议美国的中国政府,却竟然面对1500名印尼华人被屠杀而无动于衷,这该是怎样一个无耻可以来形容?
当印尼的暴行和中国的禁令辗转传到我和我的同事耳中,对印尼暴行的仇恨、愤怒,以及对中国官方的后悔和痛骂,成了红黑交加、痛悔交加我的1998年5月永久记忆。一个星期之前,我的爱国热情被这个政府当作了向美国讨价还价的筹码,而一个星期之后,当大量的华人在印尼遭受屠杀、亟需援助之际,我的爱国热情却被这个政府给阉割、给冷冻。
1998年的5月,我的红色爱国运动,在印尼华人被屠杀的黑色映衬下,成为我记忆中永久的耻辱;从那时起,我知道了:在中国,有一种“爱国”很无耻。
2#
 楼主| 发表于 2009-3-20 16:29 | 只看该作者

中國大陸政府對印尼的暴行無動於衷

這期間,最讓人鄙視的是中國政府的行為。開始,中國大陸所有媒體一律禁止發表印尼排華事件,網路上出現的有關內容也多遭刪除。對印尼的野蠻行徑採取不報導,不譴責、不干涉的態度,甚至如期送給印尼政府4億元貸款,使本來驚恐萬分的蘇哈托大受鼓舞。
港臺報章一般都認為,中國當局顧慮多,擔心被外界指為干預印尼內政。蘇哈多政府曾指責中國向東南亞輸出革命,支持印共搞政變。在60年代時期,中印關係緊張。由於印尼華人的問題曾是兩國關係的敏感問題,中國擔心,如報導得不當,會影響兩國已好轉的關係。因此,中國的中宣局向傳媒發出緊急通告,促他們必須謹慎報導印尼那時期的動亂。
經過一段時日,國際上抨擊印尼排華暴行的輿論形成,中國態度才有所轉變,表示關注印尼的排華事件。官方的媒體才對發生在印尼的事件作了一些報導。中國的團體,如婦女組織,工人組織,這時候才發表聲明,譴責印尼暴徒強暴印尼華人婦女的罪行等。這顯示,中國的"民間團體",如婦女團體,不是沒有正義感,不是對印尼華人婦女慘遭暴民奸殺無動於衷,而是它們必須首先看政府的臉色,只有在中央點頭之後,才敢表示態度。這也說明,在中國只有"官意",沒有真正的民意。
中國政府對印尼施暴于華人無動於衷,最後在美國政府以武力干涉相威脅的情況下,暴力事件才結束,事後,印尼華人打出"甯做美國狗,不做中國人的 "條幅!中國的憤青為政府辯護說:中國政府也有難處,他們不能去"干涉別國內政"。《星洲日報》的專欄作家黃永安說:政府不假思索地援引"不干預他國內政"的陳舊國際關係教條,完全是為本身的懦弱和自私的緘默作辯護。《星洲日報》社長張曉卿說:"我們即使無力阻止悲劇的發生,但是我們應該從理性的思判中挺身而出,替印尼華人說幾句公道話。"但是中國政府就是連一句公道話也不肯為印尼的華人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9-3-20 21:12 | 只看该作者
中华民国台湾)政府紧急派出客机疏散受难者;外交部长胡志强在7月29日召见“印尼驻台代表”,当面向印尼提出“严正抗议”。
新加坡政府宣布该国的樟宜国际机场二十四小时不关闭,接受难民入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表示“不干涉印尼内政”,外交部发言人唐国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政府对印尼华人妇女在5月骚乱中遭强暴表示强烈关注和不安。同时,北京大学学生组织的抗议行动被该校劝导制止。另外,当局对内冷处理有关消息,主流媒体未作过多评论和报道。此次事件在中国舆论和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民族主义情绪,并对政府的反应相当不满。
美国政府认定是种族歧视;政府批准部分华裔的“避难请求”,并接受了这部分华人。《纽约时报》率先大量报道了排华暴行,才使得此事件在世界上广为传播。同年7月开始,在美华人于各地展开抗议行为(高潮于8月7日和8月8日,全美13个城市同步举行谴责印尼暴民罪行的示威抗议活动,将近两万名华人群集各地印尼使领馆前,向印尼官员递交抗议信函),美国媒体则因新闻时效等原因冷处理。
同年7月之后,泰国首都曼谷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等地民众上街游行,抗议印尼排华暴行。中国香港的抗议群众更用“黑漆”涂印尼领事馆大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1 19:59 | 只看该作者

中國政府向印尼搞金錢外交


2005年印度洋地震和海嘯給印尼造成巨大人員傷亡,對此,中國是反應最迅速的國家之一。國家主席胡錦濤等中國政府官員率先致電慰問。12月31日,溫家寶總理在中南海會見印度洋地震海嘯受災10國駐華使節和部分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時鄭重表示:中國將在以往援助基礎上,再對印度洋地震海嘯受災國家增加5億元人民幣的援助。12月26日,國家商務部宣佈:為體現中國政府和人民對受災地區國家政府和人民的友好情誼,中國政府決定根據災情向印度、印尼、斯里蘭卡、馬爾代夫和泰國五國提供人道主義緊急救災援助。29日晚上,又根據災難的最新情況,外交部長李肇星緊急召開財政部、商務部、衛生部、地震局和軍隊有關部門負責人聯席會議,決定大幅增加中國政府對受災國的物資和現金援助。
12月30日,中國第一批價值為500萬元的食品、藥品和帳篷等救援物資就在印尼救災指揮中心卸貨;12月31日,由中國地震局副局長率領的中國國際救援隊伍35人也抵達印尼北蘇門答臘省棉蘭機場進行救災,成為第一個赴印尼的國際救援隊;12月31日,第一批100人的10支衛生救援隊第一隊從上海出發;接著,31日下午,廣東衛生廳派出第二救援隊奔赴泰國。在對救災的財物方面,中國是迄今數額最大的國家之一。
李肇星表示,印度洋海嘯災難發生後,中國政府和人民積極投入救災援助,與災區人民患難與共,支援他們重建家園的努力,對災區捐助已逾12億元人民幣。這還不算中國以民間名義援助的5億救災款。
中國政府為什麼對海外華人和對南亞國家的態度是那麼不一樣呢?說穿了,就是海外華人手中沒有掌握國家機器,對他們好與壞都不會影響中共手中的權力。而南亞國家政權,有強大的國家資源,將來就是逃亡,也需要這些國家接納。所以就不顧中國人的死活,極力討好這些國家。中共眼裏只有他們自己的私利,完全沒有一點國家和民族的利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4, 2024-9-16 23:36 , Processed in 0.045257 second(s), 36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