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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DO停车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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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18: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最近买了一个带车位的CONDO,看房时AGENT给我SHOW的车位边上有根柱但还算好停车, 据AGENT说整个楼里只剩下最后一个车位了,所以下OFFER时就没有注明车位号.后来INSPECTION时对方再次给我SHOW了这个车位, 在公证师那里签署文件时也是这个车位(以下称A车位). 现在交易完成了,政府土地数据库里A车位所有者也是我的名字了. 不料这两天开发商和公证师双双给我电话, 说A车位已经答应给一个老太太使用了, 说这楼里最后一个卖的车位是在角落上的那个(以下称B车位),说是公证师在准备材料时出现失误, 要我更换车位并去公证师那里重签一修改文件. B车位一边有根柱另一边是墙,我的车根本停不进去, 所以我拒绝更换. 开发商和公证师声称楼里最后一个车位就是B车位, 我的OFFER里没有注明车位号, 所以我就应该买B车位; 我则表示AGENT给我SHOW的是A车位, 所以我才下OFFER, 如果是B车位我就不会买. 双方僵持不下, 他们威胁要法律解决问题. 请问各位是否有类似经验, 究竟应该如何处理?
2#
发表于 2010-11-5 18:22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土地数据库里A车位所有者是我的名字!

如明确的话,你应可高枕无忧。好的经纪应该在下OFFER时,给你书面注明,以绝后顾之忧!
联系电话:514-576-0923;Email: [EMAIL=\"chinesebroker@hotmail.ca\"]chinesebroker@hotmail.ca[/EMAIL] 鼓吹大汉民族意识,反思中华传统文化。大汉天声,关山万千重,沧海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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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11-5 18:41 | 只看该作者
UP UP UP
Post by 周浪峰;2725841
如明确的话,你应可高枕无忧。好的经纪应该在下OFFER时,给你书面注明,以绝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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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18:45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在政府数据库网站核实了. 但对方公证师声称这是做合同时的笔误, 可以要求法院改. 一头雾水.
Post by 周浪峰;2725841
如明确的话,你应可高枕无忧。好的经纪应该在下OFFER时,给你书面注明,以绝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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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1-5 19:33 | 只看该作者

对方公证师声称这是做合同时的笔误, 可以要求法院改——这你也信!

Post by ocanada007;2725864
我已经在政府数据库网站核实了. 但对方公证师声称这是做合同时的笔误, 可以要求法院改. 一头雾水.

你应可高枕无忧!
联系电话:514-576-0923;Email: [EMAIL=\"chinesebroker@hotmail.ca\"]chinesebroker@hotmail.ca[/EMAIL] 鼓吹大汉民族意识,反思中华传统文化。大汉天声,关山万千重,沧海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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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20:0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了. 还有一点不明白的. 公证师声称我的OFFER里没有注明车位号, 而B车位是楼里最后一个可以出售的车位 (A车位虽然available但开发商不准备卖), 所以认定我的OFFER就是要的B车位,这个说法成立吗?

看来下次买房得找您这样的好经纪:wink:

Post by 周浪峰;2725908
你应可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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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1-6 11:43 | 只看该作者

过奖,过奖!

Post by ocanada007;2725934
谢谢了. 还有一点不明白的. 公证师声称我的OFFER里没有注明车位号, 而B车位是楼里最后一个可以出售的车位 (A车位虽然available但开发商不准备卖), 所以认定我的OFFER就是要的B车位,这个说法成立吗?

看来下次买房得找您这样的好经纪:wink:

认定你的OFFER就是要的B车位,这个说法当然不成立。但建议你将政府数据库网站核实的资料尽早打印出来。
一般来说,买开发商的房得用他指定的公证师,公证师为什么如此声称也佷容易理解。看来,他明年的职业保险费要涨喽!:rolleyes:
联系电话:514-576-0923;Email: [EMAIL=\"chinesebroker@hotmail.ca\"]chinesebroker@hotmail.ca[/EMAIL] 鼓吹大汉民族意识,反思中华传统文化。大汉天声,关山万千重,沧海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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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1-12 11:2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搂主

如果开发商或者公正师弄错了,他们应该负责任。
只是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故意的:知道那个车位不好卖,就假装弄错。如果是这样,就太恶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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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1-12 13:20 | 只看该作者
could you tell me how to verify it on government database?
Thank you so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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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11-13 10:38 | 只看该作者
告诉他们,别再给你谈了。
有事和你的LAWYER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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