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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摘:多大华人高材生 绑架温市华人妇女 被判入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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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多大华人高材生 绑架温市华人妇女 被判入狱


加拿大家园 CanadaMeet.com 2010-01-06 11:06 来源: 未知 作者: admin 点击: 1 217次


单文洋的父亲拿着儿子的私人物品,低头步出法院,匆匆离去



3名华青从多伦多专程搭机前来列治文绑架华妇的案件昨日宣判,涉案的两名就读多伦多大学「高材生」华青获轻判。其中单文洋(Wen Yang Shan,译音)被判9个月刑期,需停学留在卑诗省服刑。另一被告刘金(Matthew King Liu,译音)被判15个月社区服务,并随即于昨晚返回多伦多继续其大学学业。

列治文省级法院法官施密特(E.D. Schmidt)昨日在宣判时表示,单文洋的罪行非常严重。但他在犯案时刚满19岁,在加国居住的时间并非太久,又曾在犯案后写信向受害张妇致歉,因此并未採纳控方建议的判刑3年,改为轻判9个月刑期。

施密特向单文洋强调,他的罪名与「串谋杀人」擦身而过,希望事能给他一个警惕。

单文洋对判刑未有太大反应,将手提电话及私人物品交给在庭上听其判刑的父亲后,便被庭警带走办理入狱手续。单父则眼眶泛红,离开法院后婉拒传媒採访,迅速登上的士离去。

单文洋的代表律师迈因斯(Michael Mines)对判决表示满意,指单文洋已经暂停在多伦多大学的课程,将于今年9月刑满后,才回多大继续经济学课程。他认为单文洋在案中并未使用太多暴力,且对犯案表现深切悔悟,才获得法官轻判。

另一方面,27岁学生刘金因为在案中仅是共犯,加上在保释期间行为良好,因此施密特仅轻判15个月的社区服务。

由于刘金在多伦多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课程已开始,施密特为配合其上学时间,特别放宽刘金的门禁时间为晚上10时至早上6时30分,社区服务令亦会转至安省执行。刘金闻判后流露出鬆一口气的神情,仅透过律师向法官要求取回衣服及现钞等证物,并未有其他意见。

刘金的代表律师史蒂文森(Harry G. Stevenson)亦对判决表示满意,强调在加国出生的刘金前此从未惹过麻烦,这次塬以为只是帮人找出欠债不还的债仔「讲数」,不料却背上绑架罪名。

他指刘金经过这宗案件,应该上了宝贵的一课。刘金昨晚已搭机回多伦多继续其学业。

案中另一名28岁主谋李朋(Peng Li,译音),已于今年3月被重判入狱30个月,刑满后更会被遣返中国。

背景资料:

事件发生在2008年6月29日,居住在列治文北区的张姓妇人,将座驾泊在住所附近时,遭李朋等3人驾驶2部车拦下,打碎车窗绑架,并禁锢在预先租好的柏文单位内。

不过在禁锢过程中,3人并未使用暴力,不仅让张妇上厕所,还提供饮食。

3人与张妇交谈后,始发现自己「上当」,错误受人指使,于翌日决定释放肉参。3人不仅帮张妇召来的士,还给她20元「车费」,张妇立即报警,并说出3人所驾汽车的车牌号码,警方迅速採取行动,将正在温哥华国际机场等候上机返回多伦多的3人拘捕。

根据《Richmond News》报道,李朋在庭上供称,张妇在中国被通缉,她被指控涉嫌诈骗,欠下金额高达近100万元加币的债务。李朋原本在多伦多一间餐厅工作,有一天一名自称是“中国公安”的男子找上他,该名自称姓赵(Zhao)的男子,给他看一名被中国通缉的张姓女子的相片和通缉令,雇用他绑架张妇,让张妇能够回到中国受审。

张妇是在去年6月29日,从列治文一家赌场驾驶平治汽车回家时,在住家不远的地方被绑架,当时她正在自己的车上。

李朋的律师John Stowe指出,李朋当时相信他是受雇将一名中国的逃犯送回中国,酬金是一万加元。不过,该名赵姓男子在张女被绑架之后,并未依约露面,令到李朋和另一名绑匪认为他们被骗上当,因此将张妇在温哥华释放,还给她20元,让她搭计程车回家。

法官表示,这宗绑架案非常“独特”,因为期间没有人提出赎金,也没有涉及暴力。而庭上供词显示,绑匪有给张妇水及食物、让她上厕所,也没有对她使用暴力,虽然曾威胁如果她大叫或反抗的话会杀死她。

本案的检控官在李朋判刑聆讯当天曾要求法官不让传媒报道张妇的身分,因为她非常担心会再度被绑架,但未被法官接受,本案只在初级聆讯阶段曾有法庭禁令。其实皇家骑警早在去年7月3日,也就是3名绑匪被拘捕的次日,就公布3人的英文名字,以及出生年月日等详细资料。
列治文骑警指出,3名绑匪是在今年2月19日在列治文省级法庭承认两项控罪,分别是绑架和非法禁锢。他们是在绑架案发生之后的第4日,也就是去年7月2日,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被列市骑警的重案组警员拘捕,骑警认为,当时他们打算潜逃,至于张姓女肉身则在6月30日平安脱险,没有受伤。
2#
发表于 2010-1-27 19:50 | 只看该作者
3人与张妇交谈后,始发现自己「上当」,错误受人指使,于翌日决定释放肉参。

上谁的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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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6-5 16:2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2dian;2480783
3人与张妇交谈后,始发现自己「上当」,错误受人指使,于翌日决定释放肉参。

上谁的当啊?

上老金的当。。。

三天前,老金为该贵妇算命,贵妇说如果算得准,给老金100万加币。老金随口说她有血光之灾,贵妇笑翻,扔下2万加币离去。

老金白白损失98万,痛不欲生,决定干脆那两万也不要了!!

于是叫来三个品学兼优、爱党爱国的小孩,告诉他们为党国效力的机会到了,某某某是个女贪官,三人、只需把她绑了,国务院自会派人来接押犯人,酬劳为2万加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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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6-6 09:04 | 只看该作者
前几天,开车不小心撞了人,那人腿断了,我正要送他去医院,他却叫我拿两万块去多伦多。我觉得奇怪,但是我决定帮他。后来,大选,我忙着做义工,忘了。又看到绑架的新闻,我不敢去了。钱,不干净,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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