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caboyz;301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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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外交部宣布推出家长同意年幼子女出国的标准格式批准信,避免儿童被人拐带到外地。联邦外交国务部长Diane Ablonczy于12月12日指出,加拿大发生数百宗涉及儿童,遭父母其中一方,偷偷地带到外国,或者阻止他们回国的个案。她建议家长,除非父母二人一起陪同年幼子女出国,否则最好预备一份批准信,证明容许子女离境。外交部设计了标准格式的批准信,目的是让为人父母者,可以根据信中的格式清楚填写所须的资料,包括家长或监护人的姓名,出国儿童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等资料、同行人士资料,并须附有见证人签名。
有关批准信(Consent letter),网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