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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问:联邦税局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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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9 1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联邦税局来信要求我提供2011四月以前的海外收入(因为我是2011年4月回到的蒙特利尔,2009报过一次税,然后就回国了)。

这该怎么办?是不是要找个什么表格再填一下?有高手知道该怎么办吗?
:confused::confused:
2#
发表于 2012-7-9 15:56 | 只看该作者
问问

蒙城小曹:514-5812231.

Post by vicki_yang;3116709
联邦税局来信要求我提供2011四月以前的海外收入(因为我是2011年4月回到的蒙特利尔,2009报过一次税,然后就回国了)。

这该怎么办?是不是要找个什么表格再填一下?有高手知道该怎么办吗?
:confused::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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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8-13 18:0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可能有些复杂,因为我不知道你具体的情况。我想请问下列问题:

你有没有房产在加拿大,我指在你离开后。

你有没有配偶,孩子在加拿大。

如果这两点满足其一,你有可能得补交中国税率和加拿大税率的差额。但还是有很大的机会可以argue.  我建议你去http://www.cra-arc.gc.ca/tx/nnrs ... g-eng.html,填写 NR73, CRA会根据你的回答决定你的residency,只要你不是resident for tax purpose,你不会有任何tax consequence. 总之现在不用太担心。

Staff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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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8-13 19:22 | 只看该作者
2010,2011 当然要报,如果没申请NON-RESIDENT。看上去你肯定没申请过,要不税局不会给你来信。

视情况而定,没有房子没有配偶也可能要报。

 
Post by vicki_yang;3116709
联邦税局来信要求我提供2011四月以前的海外收入(因为我是2011年4月回到的蒙特利尔,2009报过一次税,然后就回国了)。

这该怎么办?是不是要找个什么表格再填一下?有高手知道该怎么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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