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查看: 483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入籍] 关于住不够2年或不居住(不坐移民监)保住枫叶卡和入籍问题的探讨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6 01: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住不够2年或不居住(不坐移民监)保住枫叶卡和入籍问题的探讨
身份无忧网: www.pr-51.com
枫叶卡网:www.枫叶卡.com

1、当前最新形势(来自加拿大各大媒体报导):
加拿大和美国于2011年12月7日签署加、美共同边界协议(Canada-U.S.perimeter security pact),但这项旨在保护双方安全、维持两国人员、货物交流畅通的29点协议中的数项关键条款,如极具争议的双方共享出入境纪录,恐怕要等到三、四年后才有付诸实施的可能。
一位要求匿名的加拿大政府高级官员告诉媒体∶「老实说,有些新规定比较复杂,需要花更长时间才能施行。交换出入境纪录就是一个好例子,这并非只要拨一下开关就能做到的。」
温哥华移民律师王仁铎也表示,日前他曾代一个移民客户向美国国土安全部申请出入境美国资料,但等了6个月还未取得。
他表示,估计签署边境协议之后,美加恐怕很难立刻交换信息,毕竟这些都是个人数据,如果没经当事人同意对外发放,可能涉及侵犯个人私隐。更何况,现行加国出入境纪录并不完整,不过新措施相信对那些有意隐瞒离境纪录的加国居民,确有心理阻吓之效。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个计划其中一个目的,可能是联邦政府有意针对每个永久居留加拿大人士,确保他们真正在加国境内生活,才可以成为入籍公民。换句话说,新一套出入境制度实施后,每一个从海陆空进入及离开加拿大的人,都纳入北美洲大陆安全计划范围的数据数据里,他们的行踪都会无所遁形。这方面的影响,对某些新移民可说非同小可。
相信华裔民众都有耳闻,很多尚未成为公民的新移民,为了躲避冗长的「移民监」时间,利用出境加国无需盖章的程序,从台湾或中国等地飞抵温哥华后,再乘车进入美国华盛顿州,最后从西雅图搭机飞回亚洲原居地,让办理移民申请手续当局误以为申请者入境加国盖章后,就一直停留在加国从未离开,尝试以欺骗方式换得身分。
移民律师钱路指出,其实根本没有所谓的漏洞,或是灰色地带可言,因为十几年前加国移民部管理手册(Immigration Manual)早就有白纸黑字写下,办理移民手续的稽核人员,不会以加国入境的盖章作为是否待在加国时间长短的依据,而是翻阅申请者所有护照内,所有除了加拿大以外国家的出入境盖章纪录,如果一旦被发现有欺骗行为,当局将会撤销永久居民身分,且不得再次申请。
钱路表示,少数新移民根本就是使用「鸵鸟政策」,以为只要不从加国出境就不会留下纪录,但是进入台湾或是中国都必须盖上入境章,而这些境外出入境章都是审核移民申请的标准,呼吁切勿以身试法。他建议新移民老老实实的待在加国完成五年住满两年申请永久居民身分的程序(即为拿到枫叶卡),千万不要作假,不然最后「偷鸡不着蚀把米」可就得不偿失了。
2、提出新问题:
(1)一旦「出入境纪录交换制度」实施后,目前边境服务署「管进不管出」的机制将会成为历史,凡是来往加、美两国的民众,都会留下出入境纪录,这样一来,那些「走后门」的新移民是否再也「无路可走」呢?
答案是否定的(除非你要长期在美国生活工作)。不管「出入境纪录交换制度」何时实施,对我们是没造成任何影响的,反而更好说明你人在加拿大!因为我们的路是合法的光明正大的路,只不过现在却是一条全新更好的更省心省力的高速路!
(2)我5年内居住不够2年或不居住能保住枫叶卡吗? 答案还是肯定的
 
(3)我4年内居住不够3年能入籍吗? 答案还是肯定的
 
3、关于申请更换新(延续)枫叶卡和入籍的问题探讨:
 
30年河东30年河西,一位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学者最近在台湾的经济论坛上震撼性地预测,世界经济金融中心正向东移动到亚洲,2008年美国引起的全球经济危机,导致世界经济要恢复到之前的水平要等到2030年!今天欧洲的债务危机更令全球经济雪上加霜!
 
加拿大的政府相当短视,嫌技术移民没有带来快钱就提高准入门坎而大开投资移民之门,以便纳财。再如,本来我们当初移民享有的家庭团聚的权利,现在却要额外每年花500多加币来买10万的医疗保险才能办理父母的十年探亲签证,我们的移民部长还大张旗鼓地吹擂是“超级签证”。其实隔壁美国给我们每个居民的B1/B2签证很多年前已经是十年有效期的了。看清楚,都是窥探移民口袋里的钱,而不是广纳人才,为国家的将来长远规划。
最近签署的加、美共同边界协议一开始就引发很多加拿大人的反对,因为它需要将出入加拿大边境的人士的有关情报提供给美国安全部门,人们担心这可能涉嫌侵犯加拿大的主权与公民个人的隐私权。而问题的关键是加拿大纳税人为此需要按美国的标准更新并提升自已边境的安检设备,至少需要10亿元的花费,这在当前艰难的削减开支以减少赤字的时刻,更是一笔不该花的冤枉钱!
再看看我们的省政府,不顾老百姓的反对,在大力推行HST税制,所有实施HST的省份失业率都偏高,而未实施HST的省份却最低。以卑诗省为例,从实施HST以来,失业率已足足增加1%,流失数万个工作机会,有如灾难一般。反HST联盟发言人狄兰尼(Chris Delaney)强调,HST将税务负担从企业移转至个人,即收窄税基又增加失业率,对老年人及低收入人士冲击最大。在决定取消HST还是保留HST的公投中,果然如前省长温德心(Bill Vander Zalm) 所料,省民用手中的票来撤销HST!
北美的经济强差人意,不少移民在加拿大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只好回国去从业。在国内辛苦挣钱,家属在这边牵挂,他们被迫无奈做着空中飞人,要时常飞来飞去,满足所谓的居住时间要求。他们在国内挣钱纳税,还要补加拿大的税,钱最终还是拿到加拿大来花。最近报纸报导,房地产再次火爆,是因为中国的投资移民和升值了23%的人民币的投入。中国的移民为加拿大政府做了极大的贡献但仍要受到如此的限制。每次过海关要担惊受怕,挨批受审,象做了贼似的,真是不可思议!
 
可以说永久居民的“移民监”给不少移民家庭带来灾难:夫妻长期分居、离婚、子女得不到双亲的关爱、个别吸大麻、甚至犯罪、家庭破裂、心理扭曲、精神障碍… …,最后的结果是给政府和社会带来更大的麻烦。为什么不找国会议员们提出取消永久居民的移民监?为什么不学习仿效欧美等移民国家的更松散的居住要求?难道我们要被动等待,坐以待毙吗?
政策是人定出来的,是基于民意的。而民意也是有时间性的,此一时之民意非彼一时之民意。善良的移民快醒醒,不要把这些政策看成圣经了。一个政策制定出来,如果反对的人多,它也是要注定被修改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找准其中的政策空子,就可以在不违法合情合理的情况下先保住身份再说,至于以后,说不定哪一天换一个执政党上台后觉醒了!无论如何,今后的移民政策肯定是跟随世界大潮流,会更科学化,更人性化的!
加拿大居民通常能依据以下3个理由来解决申请或更新(延续)枫叶卡
 
(1)人道理由
一个人一生有一次机会以人道同情的理由申请或更新(延续)枫叶卡,按此理由办理,必须有充足人道理由,准备大量取证的材料,还必须由非常专业的移民律师操刀,问题是这样将会花费很多钱财,精力以及时间,还是不一定能成功。稍为细想,要感动当今的移民官,谈何容易!
 
(2) 外派
如果为外派而外派,总是有问题的。很多老婆派老公,朋友外派朋友的故事很多,这样外派的公司,无论在工资,税单,雇佣关系等等方面,要经得起移民部的严格审核是不容易的,通常你本人还得与移民官面谈。通常托人代办,可能会花费更多精力,物力和财力,还是不一定能成功。毕竟为外派而外派的做法,不但成功率有限,反而你在移民部的记录是花花绿绿的,对今后配偶团聚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不敢苟同。
 
(3)时间住满
是指法律上的时间住满, 也即是护照上显示住满, 满足「美国出入境纪录」的要求,并不是你我他说住满就住满。
申请更新(延续)枫叶卡的一般步骤是:首先是填居住的时间表(具体来说是递表签名的当天,往过去5年倒算,只要住满2年是符合的),甚至要把所有的护照复印件(一页不漏全部复印)同时交上去,移民部通知你来取枫叶卡时一定要提供护照原件核对,只要一致,当场发给你新卡,不要见官面试补充材料,非常容易简单!
 
综合以上的(1)和(2),我们只能从时间住满(3)入手,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情况下申请更新(延续)枫叶卡。也就是如何不用坐移民监又达到时间住满的要求。面临需要解决两大核心难题:
第一是,实际离开北美圈,但加美官方记录没有离开。
第二是,合法出入中国,但护照上没有出入境章。
通常人的思维是,这是不可思议的,简直是天方夜谭! 而我们提供的方案恰恰已经彻底合法地解决了这些难题:
第一,实际离开北美圈,但美加官方记录没有离开。
采取的战略措施是,在海陆空全方位的包围之下,从最脆弱的地方进攻突破。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明明人是离开了北美,结果却显示你还在。
第二,合法出入中国,但护照上没有出入境章。
在此奉劝大家,不要造假,一定要在合法的情况下才可实施方案。
有人问:
(1)如果我不提供旧护照,换一本新护照申请,可以吗?答案是不行的。改换一本新的护照去申请,隐瞒过去的出入境记录,新的护照永远无法说明过去的居住时间,移民部一定会要求你补充材料和面试。而一旦被移民部盯上,你永远要补材料补到怕也补不完整的,因为生活居住的记录是辅助条件,而不是首要条件,你可以提供你的中国出入境记录,然而中国政府从未把中国公民的出入境记录以独立文件形式提供给任何的第二个国家,,所以事实是不会有单独的出入境档提供给加拿大的服务。即使你搞关系走后门,假的真不了!
(2)反过来,如果我用新的护照出入境,申请时用旧护照,可以吗?答案一样也是不行的。还有在加拿大系统你岂不是有两本有效的护照了吗? !
(3)如果我加盖或涂改出入境章,可以吗?绝对不行。你千万不能做违法的事情,你不可能私自将护照上的出入境印章涂改或人为破坏,也不可能搞关系走后门让中国每个出入境边防部门放你一马!根据《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的相关规定,持用的出入境证件不得涂改、转让、伪造、变造,否则视为非法。还有你当面交上来的原件,移民部官员首先是每页都要进行计算机扫描,保存在个人档案(作假的后果对今后的影响是不堪设想的!),然后才让你补充材料证明。
以上就是加拿大移民部最近要打假的类似案例!
因此,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分析,不少人是很清楚的,是不是无路可走呢,答案是否定的!天无绝人之路!我们公司在北美是唯一的一家从事涉及移民和旅游等综合性公司,移民和旅游是两个不同的专业方向,我们不是最专业的移民公司,也不是最专业的旅游公司,但我们对两种不同方向的业务都十分精通,我们把移民和旅游有机结合起来,产生了交叉学科,是两者都涉及的边缘科学,是我们为你定制成功解决方案的有力背景。
经过多年案例的分析,揉合多年相关经验,沤心呖血,根据最新的「加美出入境纪录交换制度」,我们终于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保住枫叶卡的秘诀,为5年内住不够2年或甚至不能来居住的新老移民指点迷津,针对具体情况为你度身定做最佳方案,越早安排越有利越安心,心动不如行动,只要拔通604-783-8798,万事无忧 。

网址:www.pr-51.com
 
具体举二个例子如下:
例一,你现人在中国的操作路线:中国大陆→(限飞机飞往。如枫叶卡已过期只能经美国陆地入)加拿大(有入境章,安排好“居住记录”后,实现核心价值1:实际离开,但官方记录无离开)… …在规划的几年当中,如果确实需要,可短期离开中国到北美… …若干年后,在回加拿大之前,解决了你的中国护照有最近的中国入境章,直接正常从中国直飞→北美(如枫叶卡过期,通过美国由陆地进入,凭移民纸+取卡等通知书)。结果是几年前的中国入境章挪到几年后的现在。 中间的这段时间在护照上完美无缺地显示出你一直住在加拿大了。
例一(人在中国)最佳路线示意图:

说明:如果你开始操作时枫叶卡已过期了,则只能利用美国签证由中国飞美国从陆地进入加拿大,用移民纸LP+特别通关方案(另见)通关,其它路线相同。
例二,你现人在加拿大的操作路线:加拿大(安排好“居住记录”后,实现核心价值1:实际离开,但官方记录无离开)→中国大陆(实现核心价值2:解决无入境章)… …在规划的几年当中,如果确实需要,可短期离开中国到北美… …若干年后,在回加拿大之前,解决了你的中国护照有最近的中国入境章,直接正常从中国直飞→北美(如枫叶卡过期,通过美国由陆地进入,凭移民纸+取卡等通知书)。结果是几年前的中国入境章挪到几年后的现在。 中间的这段时间在护照上完美无缺地显示出你一直住在加拿大了。
例二(人在加拿大)最佳路线示意图:

具体的细节请有兴趣的朋友来电或邮件咨询.

★联系人:Kan 戴先生

★联系电话:
加拿大温哥华 604-783-8798  604-288-8882
加拿大多伦多 647-288-9388   
加拿大卡加里 403-456-0001
中国客服 950-403-58188
中国手机 136-000-42808  

★电子邮件:
daikande@hotmail.com, daikande@gmail.com, pr51@live.cn, 13600042808@139.com, 345636479@qq.com

★网上实时联系:
MSN ID: daikande@hotmail.compr51@live.cn
Skype ID: daikande;
Google Talk ID: daikande@gmail.com
Yahoo ID: daikande@yahoo.com.cn
QQ ID: 345636479 或 1721778651
★网址:
身份无忧网: www.pr-51.com
枫叶卡网:www.枫叶卡.com
2#
 楼主| 发表于 2014-4-30 02:08 | 只看该作者
www.枫叶卡.com    挽救更新延期过期枫叶卡,5年内住不够2年保持永久居民身份,6年内住不够4年或无居住入籍,政治庇护难民安全从中国回加。专家团队为你(太空人)全程策划保留身份。

www.PR-51.com    枫叶卡过期或无效直飞加拿大通关入境:即中国直飞加拿大,只需持美国签证和移民纸,不管枫叶卡是否有效,不管你离开多少年! 专家团队确保你安全合法通关回加,无需居住长年保住枫叶卡或入籍!

www.2passport.net 为全球海外华人双重国籍的保留实施及全程策划,永远保住中外两本护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2-18 06:48 , Processed in 0.045573 second(s), 37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