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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华裔汽车被撞报废 报警后为何警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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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6 0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星岛日报讯》]卑诗省大温 素里华裔男子严枫枫在今年卑诗日(BC Day)假期,驾车途径温市南区时,遭一辆汽车拦腰猛撞,肇事司机事后不顾而去。事主立即致电911报警,但未有警员到场;大约20分钟后,他再次致电求救,才有消防车抵达。严枫枫表示,不满温市警处理此案做法,认为虽然自己没受重伤,但当时明确表示需要帮助,座驾更损毁严重,加上肇事不顾而去是刑事罪行,不理解警方为何未到场调查,令他顿感彷徨无助。

虽然意外已发生十多天,但严枫枫周四向《星岛日报》记者讲述意外经过时,仍惊魂未定,并庆幸自己逃过一劫。8月4日(卑诗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他驾驶2003年款银灰色丰田(Toyota)歌露娜(Corolla)私家车,在温市菲沙街(Fraser St.)南行至夹东63街(E.63rd Ave.)路口处时,突然感到左侧有巨大黑影迅速压过来,想躲避已来不及,随即就听到一声巨响及强烈震盪,才意识到发生车祸。

严枫枫的座驾遭撞击后,惯性前冲10多米后停在路中央,他迅速下车查看,仅看到一辆看似四驱车(SUV)、形体较大的深色汽车,沿63街向西快速逃离。

严枫枫立即致电911报警,称遭遇肇事逃逸车祸,对方询问之后,告知他可联络卑诗保险公司(ICBC),接下来又把电话转给温市警。

第二次打911  才有消防到场

他表示:「自己当时因受惊吓有些慌乱,加上英语又不是特别流利,因此已无法全部记得同911接线生及温市警的对话,但记得警员曾询问汽车是否漏油。」他当时表示座驾没漏油,但强调自己需要帮助,对方则告诉他联络ICBC。

约20分钟后,仍没有警员到场,严枫枫再次致电911,告知对方自己有些头晕,不久后消防车率先抵达。消防队长查看严枫枫的状况,问明情况后,通知救护车不必到场。

他说,幸好遇到一个目睹案发经过的好心印裔长者,上前告诉他愿做目击证人。居住在街角的一位亚裔街坊,也送来一瓶水以示慰问。

严枫枫表示,目击者告诉他,当时肇事车在东63街西行驶过菲沙街,未有在停车标记前停下,以致导致车祸。严枫枫说,座驾左侧后轮胎以后遭猛撞,撞击处若再向前些,就会撞上自己,这令人十分害怕。ICBC经检查后,评估该车无维修价值,全车报废。

他说:「车祸发生后,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及无助,在痛苦煎熬中希望能获得帮助,但警方却没有到场,实在难以理解。」严枫枫表示,此后也未同温市警联络,看医生后虽无大碍,但要接受物理治疗。

温市警发言人芬奇姆(Randy Fincham)表示,车祸肇事后不顾而去,若无人受伤,车辆也未造成严重损失,警方通常不会到场处理,但如有必要会跟进调查。大温华裔律师李溢则建议,此类案件当事人报警时,应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尽力全面叙述意外的严重性,以引起警方的重视。

据加拿大《刑事法》(Criminal Code),车祸司机没留在现场属刑事犯罪,若遭定罪,可最高可判5年监禁;如果意外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刑期可达14年至终身监禁。

意外若无人伤 警员不到场

温市警发言人芬奇姆在接受记者电话查询时表示,因为未获得严枫枫汽车遭肇事司机撞毁及不顾而去车祸档案,无法具体分析,但从事主提供的讯息看,可能是处理报警者考虑无人受伤,因此决定毋须派警员到场。

他还解释说,若车祸涉及的损失估计有数千元,警方通常也会到场处理。每宗案件情况不同,911接线生会认真询问现场情况,并据此决定如何处理。如果报案者能马上提供肇事车车牌号码及逃走方向等资料,警方或决定在第一时间派警力追截。

芬奇姆建议公众如遇肇事逃逸案应立即报警,如果情况属非紧急状况,也可事后致电温市警报案要求调查。

大温律师李溢则指出,公众遇此情况首先要尽量保持镇静,报警时要在「不说谎夸大」的前提下,尽量全面指出意外的严重性。特别是要清晰说明要点,比如是否有人受伤、流血,座驾是否仍可驾驶、冒烟、漏油,乃至是否有爆炸可能等。

他还建议,即使意外过去一段时间,当事人仍可向较有经验人士咨询,然后联络警方报告肇事后不顾而去罪案,并要求与警方面谈及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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