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沛理/港人原本具自卑感和罪恶感,却因有了六四,确立了自己面对大陆的道德主体地位。我接下来要发表的有关「六四」的言论可能会引起某些人反感,甚至愤怒,所以让我先在这里表态:跟很多香港人一样,我赞成尽快平反「六四」。 对中国政府来说,平反「六四」不仅是应该做的事 情(the right thing to do),也是明智、合乎其自身利益的事情(the sane thing to do)。那些尝试为血洗天安门广场找藉口的辩护士(apologists),以及企图从中国近二十年来取得的经济成就去反证(vindicate)中国政 府的镇压决定正确的所谓务实派(pragmatists),不论在道德上与逻辑上都站不住脚。
中国无疑在六四之后二十年来在经济方面 屡创佳绩,可是如果说这就是事实胜于雄辩,证明中国六四当日狠下心肠的做法正确,那就是犯了因果倒置、将「in spite of」(儘管)当成「because of」(由于)的典型逻辑谬误。至于将屠城的责任归咎于学生的不肯妥**学生领袖的权力斗争,则是一种常用的「怪责受害者」(blame the victim)策略;其荒诞与对逻辑的扭曲,等于说一名夜归女士被强姦,罪魁祸首不是行事的色魔,而是女士所穿的短裙和背心。
正因为六四呈现出一幅道德清晰度 (moral clarity)异常明确的图像,它每一年都给香港人一个挺直腰杆、攀上道德高地的机会。香港人争取平反六四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在这个过程之中、在「自 我感觉良好」的政客误导和自以为是的传媒推波助澜之下,他们所萌生的虚假道德优越感(false sense of moral superio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