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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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啊 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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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2-21 1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房子真的属于你吗? zt平凡往事

今天我收到从政府寄来的上半年房产税单,一看就傻了,竟然比去年同期上涨了近12%。这样下去,下半年,下半年的下半年是多少呢?

不久前,我和一位做房地产业务的朋友聊天,她告诉我,现在生意很难做,几乎每天都有许多人,因交不起费用而将其房产交给银行或被政府罚没在市场中拍卖。 在美国的房子,只要是私人的房子,就算这人已经死了,都要交房产税,这个税额是每年缴纳2%。假如你花20万美元买了一栋房子,那么,你每年就要为这栋房子缴纳4000美元的房产税。200000/4000=50年。也就是说你每33.3年就要重新把自己的房子买一遍,这就是美国的所谓的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而且房产税的征收是根据你所拥有的房子的实际价值来征收的,如果在这50年里,你的房子升值了,比如,从20万美元升值到50万美元,你每年就要为这栋房子自支付15000美元的房产税。也就是说,你可能不用50年,只用30年不到,就必须把自己的房子重新买一遍,你的房子升值越快,这个时间就越短。

这个税率不是固定的2%,而是各地有差异,貌似大多数在2%-3%之间。另外还有个注意是:这个税只要有一次不交,你的房子和地就立刻没收。前年我在交下半年房产税时,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马虎,把税款放在上半年度里了,造成下半年我没有交税,上半年超额交税的现象。政府在年底就把我的房子登报进行拍卖了。幸亏我的一个做房地产生意的朋友发现后及时通知了我。我赶紧去政府更正,才免于沦落街头之苦。你也许会说,没有那么严重吧。你知道,政府并没有书面通知我,只是把拍卖的消息刊登在当地的一家报纸上,并给出在一定时间内补交税款和罚金。我平时根本没有看报纸的习惯,所以根本没有看到当地报纸关于我房子被拍卖的消息,如果不是朋友即使通知我,如果过了期限,再想挽回就得上法院和政府打官司,虽然我一定会赢,但你知道整个案子的审理和诉讼过程有多久吗? 你能耗得起时间,请律师和政府专门的人员去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持久战吗? 我会被托垮的!当然在美国,2%的房地产税是一个平衡器,如果房价上涨一倍,你的税收就要增加一倍,这部分税收往往比月供还要高,所以,大家都希望房价上涨,但是3%的绞索套住了房价的恶性攀升,所以美国的房价不可能像中国这样涨到天上去。另外,这个2%保证了小区居民的素质比较平均,这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因为有钱人才能交得起税,才能住高档小区,而穷人往往因为自己的房子升值了,反而被迫搬出这个小区,甚至搬离这个城市。

理论上说,哪怕你的房产价值百万,而你仅仅欠一千美元的税,政府也是可以把你赶走,用一千美元拍卖你的房子。仅仅为了偿还你欠的那么一点税。当然了,能够住的起百万美元房子的人,几乎没有因为欠税而失去房子的。但是,我的确知道,有价值七万到十万美元的房产,被政府拍卖到仅仅六、七千美元。用来抵税。而房主被迫离开。\"无家可归\"。当然了,美国的救济制度比较好。再穷的人,也可以住进救济所里面。但是,他却失去了自己的房产。(完全属于自己的,没有一点银行贷款的。)当然,没收你的财产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美国是法制国家。没收你的房产,当然会经过司法判断,最后\"依法执行\"的。这个期间,时间是足够长的。各个州县这个程序略有不同。权力在县(或者城市)里。有的市(县),是欠税四年,就没收房产。有的是五年(例如,加州三番市)。最平和的县,采用的是,暂时不没收。但是,等到你死的时候,或者,出卖你的房产的时候,一并把你所欠的税,讨回。或者,如果欠税已经超过房产值,就没收。你可以在政府最后没收以前,卖掉你的房子,用以偿还欠税。但是,假如在这期间,没有人来买你的房子,那么,最后还是要被政府没收,拍卖。我刚刚看到一个这类的房子在市场上,但规定没有房子的买主有优先权,而其他的买主必须在房子上市后的第十六天,才有权进行交易。

总体上看,相当于,你并不拥有这个房地产。而是向政府租用。每年向政府交纳房地产值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的\"租金\"。万一你变穷了,交纳不起\"租金\"了,政府就可以没收你的房地产。很多人知道有人因为欠银行的贷款利息,而房产被拍卖。而很少有人知道,政府行为也可以引起穷人交不起房产税而没收其房产进行拍卖。其实,政府拍卖时,也是富人发财的好机会。 在美国,房子的市值涨,房产税就一定涨,而且猛如虎狼!如果突然没有了工作,你们的百万房还会继续写着你的名字吗? 你还能乐得起来吗? 所以在北美,华人为什么那么怕失去工作。因为失去工作,就等于失去一切。


转贴的,虽是美国,想当房奴,加拿大也差不多。。
2#
发表于 2011-2-21 21:17 | 只看该作者
租房子一样的,也要这么多钱,交不起租也可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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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2-21 22:52 | 只看该作者
房事啊,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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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1 23:59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david2011;2805133
房事啊,房事......

哈哈哈,还是黄帝的脑子好用,转得快:没有好房子,就没有好房事。。
租房子一样的:要找个隔音好点的,黄种人相对含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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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2-22 10:37 | 只看该作者
帖子的说法,也对,也不对。

世界上很多事情,有权利同时也有义务。如果因为有义务,就认为自己没权利了,有些偏颇。

你的车车,真金白银买回来,100%属于你的,但你不交保险警察是不让你上路的,你不能扯着警察衣服说----左交右交,人不在了车在我还得交,我这不是TMD替SAAQ养车吗?!

警察只能拿着一大叠空白罚单,不停地看表:“兄弟,你不想交大把人想交,干干脆脆,你到底交还是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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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2-22 13:15 | 只看该作者
有车才有车事,
有房才有房事,
老百姓生来就是尽义务,
缴税,缴税,
缴费,缴费。

辛辛苦苦一辈子,
抠着牙缝,
眼望欲穿地看人烧钱,
紧捂着自己的口袋,
不就图个自己供养起自己?

掰指头一算,
尽是给银行资本家打工。
看着日渐消瘦的体格,
看着皮被层层揭去的伤痕,
只有认命的份子。

日头依然升起落下,
冬夏照旧寒冷炎热,
地球这么大,
哪里有一片不用爷管,
也不管爷的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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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1-2-22 14:40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david2011;2805500
有车才有车事,
有房才有房事,
百姓生来尽务,
缴税,缴税,
缴费,缴费。

...
哪里有一片不用爷管,
也不管爷的地界?


Yes 。。也是 。。夜市。。真是多事之求啊。。
自由看来是相对的。。租约上写房租是用来买 enjoyment of the property 的,看来爷在世时快乐也是可以买到一点点的;)。。买了房是否有更大的快乐呢。。

“何处求风至,也识愁滋味。朝来入凡事,孤客最先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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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1-2-22 15:4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金圣叹;2805362
帖子的说法,也对,也不对。世界上很多事情,有权利同时也有义务。


警察拿着一大叠空白罚单!”

雪化了,春天将至,这时警察是极勤快的,他们知道因为冬天 激情与速度 被得憋太久,票友是多多的。提醒大家为房事什么的回家开车不要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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