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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股市动荡 专家教你巧用亏损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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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5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过去1周内,股市动荡甚于往日,许多投资者因股票或基金投资损失夜不能寐。帝银财富顾问服务部税务与地产理财执行主管哥伦贝克(Jamie Golombek)在《金融邮报》最新撰文中说,最近这些投资损失,通过2大税收杠杆还是能有所弥补的,条件是,遭受损失的投资持有帐户必须为非注册帐户,而非注册退休储蓄RRSP、注册退休收入基金RRIF或免税储蓄帐户TFSA。

亏损报税

第一个税收杠杆是税收亏损收获(tax loss harvesting),这一方法通常是到年终时才用,但实际上1年中任何时候都能启用,条件是股票或基金是最近才买入,因为如果这些投资已买入有些年头,多年利得与最近亏损相抵,有可能还会产生累积增益。

税法规定,资本亏损计税时必须计入资本利得。如当年没有任何资本利得,资本亏损可追溯至前3年,并与前3年中的资本利得抵扣,或无限计入未来与未来利得抵扣。

绝对不要想着亏本出售投资,然后又立即将投资买回,否则会触犯表面亏损规则。通常,当亏损处理投资后,投资者本人或其关联人在30天内又将投资买回,会形成表面亏损。税法规定,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偶,同居伴侣、当事人或其配偶名下公司,甚至是当事人RRSP或TFSA帐户等。资本亏损一旦被认定为表面亏损,就无法立即申报抵税,只能计入投资调整成本基础中,然后等最终处理时才能被认定为亏损。

非抵税利息变抵税利息

如投资无累积亏损可申报,但过去一周内的确有几项投资大跌,抵销此前大量累积利得,这种情况下,可用第二种税收杠杆—将非抵税利息变成可抵税利息。
举例说,个人房产尚有房贷按揭未还清,加拿大税法规定个人房贷按揭利息是不能申报抵税的,但股市投资贷款利息因贷款是用于赚取收入,通常可申报抵税。

如投资组合中部份股票跌,使得利得为零或微乎其微,可考虑将之出手,用出手后所得偿还房贷按揭或其它个人消费债务,然后再用房子抵押贷款申请一个担保信用额,再立即用这笔钱将此前出手的投资买回。如这笔投资此前为亏损,就构成表面亏损,无法报亏损税。但如持平或甚至有微小利得,就可通过上述债务互换,将利息变成完成可申报抵税的利息.

源自:Epoch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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