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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 短登之后我回国,老婆孩子在加拿大,申请我的父母探亲应该以谁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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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0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好!想给父母办签证,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1、2012年6月底登陆,我呆了一个月就回来了,2013年初又过去呆了一个半月,目前在国内,老婆在加拿大还在学语言,儿子快9岁了在欢迎班,应该以谁的名义邀请我的父母?用老婆的名义吗?
2、父母的基本情况表里访问加拿大的联系人应该填谁呢?先填我爱人再填我吗?
3、父母的结婚证必须要吗?已经找不到了怎么办?
4、如果以我爱人的名义要求,怎么证明关系呢?是不是用我的出生证明加我们两个的结婚证?
5、以什么名义邀请呢?说实话是想要孩子,想让父母来照顾,但是现在还没有怀孕不能成为理由吧?只能是请父母来玩了吗?
6、我们的条件有可能成功吗?关键现在加拿大即没有工作也没有买房,只是父母的条件还可以,有两套房子有车,存款应该也还可以,另外我父亲退休之后在一家企业当顾问,有10万以上工作收入证明,应该怎么样报自己的工作性质更好呢?
请高手多多指教!
2#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04:24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没有人回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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