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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别人信的人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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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碰上一件结果不严重的事,但有问题想不通。

去年底买房过户,公证师通知市政的时候,地税已经寄出给卖主了。虽然地址是我们住的地方,但明显因为那家人使用了邮政信箱收信,所以当然是他们收到了。
因为是首次买房,我们没注意到地税单迟迟未到,直到被卖方经纪提醒,顺便告诉我们卖主过户后不久就回国了,一直没回。那时已经过了due date,被罚了些钱。市政府说我们可以找相关责任人要回这笔罚款。

最近我们把寄到我们这里来的卖主的信交还给他们的时候(这个有点复杂,他用住处作为自己开的公司地址,所以收信人是公司名,邮局没转给他),他很理直气壮,认为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但我收到school tax的税单时,看到上面有提到如果你的房子已经转让,应该转交或退回。

类似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说法呢?:confused:
发表于 2013-8-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卖主收到地税单信应该转交你的,联系不上也应该通过经纪转交。既不转也不退,不厚道,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每年地税单政府都是1月份发,你没有这个常识也要付出些代价。建议要求卖方负担罚款(利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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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ver登;3278687
卖主收到地税单信应该转交你的,联系不上也应该通过经纪转交。既不转也不退,不厚道,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每年地税单政府都是1月份发,你没有这个常识也要付出些代价。建议要求卖方负担罚款(利息?)的一半。

嗯,比较中肯。谢谢!
以后肯定是要学聪明点,因为觉得自己也有常识性的责任,我也没有不依不饶,罚息也不是太多。

关键是他的气焰让人觉得嚣张。一个在唐人街开知名餐馆的老板,号称在蒙城有多处房产,还拿过所谓杰出新移民奖的人,就这素质。

而且他的经纪收到我们的电邮也假装人间蒸发,他不想想自己每个星期在地产封面登广告,电邮地址就摆在那里。如果不是卖方经纪,我真没有意愿和他们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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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卖方确实要负道义上的责任,他态度蛮横是怕你让他付一部分利息。都是钱闹的。

今后别再为他转交信了。以牙还牙。

凭开餐馆就能获“杰出移民奖”?说明这个奖真不怎的。再说,唐人街那家餐馆知名啊?来这么久吃了无数餐馆,还真没发现唐人街哪家餐馆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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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3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坏坏;3278891
卖方确实要负道义上的责任,他态度蛮横是怕你让他付一部分利息。都是钱闹的。

今后别再为他转交信了。以牙还牙。

凭开餐馆就能获“杰出移民奖”?说明这个奖真不怎的。再说,唐人街那家餐馆知名啊?来这么久吃了无数餐馆,还真没发现唐人街哪家餐馆知名。

是啊,小时候接受太多迂腐的教育,以为做人一定要consistant,殊不知对某些人真的要双重标准。那天他拿过我转交的支票转身上车,我话还没说完呢,他在自己的凌志SUV里使劲敷了一脚油,整个小区都能听见。和无数开豪车的脑残富二代毫无二致。

说"知名"是因为一提名字,大家都会说“哦~”,相信很多同胞都帮衬过他家的生意(本人09年光顾时也不知道有一天会买他的房子)。奖是"x天“颁的,奖杯搬家时跟一堆脏衣服留下了,特意提醒过他,人家说“不要了”。

好了,泄私愤到此为止。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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