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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想离婚 [打印本页]

作者: 一爱家的父亲    时间: 2007-4-13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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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m'enfous2    时间: 2007-4-1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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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表党中央    时间: 2007-4-13 12:08
Post by jem'enfous2
如果她同意离婚,即使住在一套房子里,也可以算是分居的,她签字就行了。
煲汤内行,种菜内行。。。。。没想到连离婚都内行
作者: laogui    时间: 2007-4-13 12:48
标题: bullshit
fucking this women
作者: 代表党中央    时间: 2007-4-13 12:51
Post by laogui
fucking this women
文明!
作者: jem'enfous2    时间: 2007-4-1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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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2007    时间: 2007-5-1 15:02
标题: 真有这样的女人
女人在外面睡男人,在家里却只告诉老公是谈得来的朋友.哇,老公居然就铁信了.还乐呵呵的傻打工.这种家庭大家应该怎么评价.气愤!!!!!!!!!蒙城真有这样的女人.
作者: tthaut    时间: 2007-5-1 15:13
Do what you want, it's simple!
作者: diorlancome    时间: 2007-5-1 17:48
不需要分居。离婚的三个条件中,你们已符合一个:就是一方有外遇(adultery)。如果女方自己的承认的话,她的证词就是你的证据。孩子抚养权,抚养金,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话,就可以到cour superieure备案。
作者: diorlancome    时间: 2007-5-1 17:56
分居没有那么简单。法语叫做separation de corps, 英语叫做separation from bed and board.
也就是说,不住在同一地方,任可以看作有共同的婚姻生活,但反之未必成立。即分居后,不在同一地方居住(但有例外)。你这个分居可能有问题。
通奸是名正言顺的离婚理由。
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07-5-8 23:49
协议个鸟,还是那句话,无毒不丈夫。

马上宣布配而死亡,把其所有的财产全部改为自己的名字。
作者: jem'enfous2    时间: 2007-5-9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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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挽弓射雕    时间: 2007-12-8 23:00
楼主好涵养,有责任,是个好男人。
离吧,赶紧离,遇上这种女人,唉,居然堂而潢之的有着外遇,早几年应该一杀了之。
虽然现在时代不同了,不方便随便杀,那就赶紧离婚脱手算了。
女人,只要越轨一次,就永远没得改,既然她可以这么卑鄙的抛弃家庭和孩子,将来她也一定有机会抛弃奸夫,慢慢来吧。。。。。。。所谓习惯性出轨,天性使然。
支持楼主,早该离,5年来为了家庭和孩子,楼主受苦了,赶紧解套。。。。。
作者: 2dian    时间: 2007-12-11 01:08
好马不吃回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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