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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东有权拒绝续约吗? [打印本页]

作者: haiyou    时间: 2004-1-10 16:24
标题: 房东有权拒绝续约吗?
刚才房东来过,说他想要RENOVATE我们的房子,又说我们把房子弄得很脏,(最近考试忙,没顾得上打扫,汗),所以等我们6月底LEASE到期后他不和我们续约了,请问房东有权利单方面拒绝续约吗?
作者: haiyou    时间: 2004-1-10 17:37
多谢SMOKER
我现在房租比起市价来是偏底一点的说
想到要和房东交涉就头疼
作者: jeveuxjouer5    时间: 2004-2-8 23:36
如果有借口,房东有权单方拒租,但必须在房子到期前6个月。
作者: Jpp    时间: 2004-2-9 00:46
必须提前6个月通知你,用挂号信,而且任何理由都可以。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不知道说的对不对。
http://www.rdl.gouv.qc.ca/en/1_0/index.asp
你可以到这里找到详细的规定,关于魁省的租屋法令。
作者: smiles04    时间: 2004-2-9 00:59
不理解的情况下,别瞎说好不好。
作者: nice    时间: 2004-2-9 01:34
我觉得房东不可以随意赶房客走。要不,现在房租价位这么高,怎么还会有400元的四个半呢?既然房东不需要任何借口可以赶房客,那房子还不都涨上去了?

纯粹推理,没有调查。还是去租房委咨询最妥。
作者: Tman    时间: 2004-2-9 16:38
BELIEVE:
任何原因,房东不可以赶房客走.除非该房将用于个人目的,他可以提前6个月通知收回. 也就是说,该房以后不再出租的情况下,房东可以在提前6个月的前提下,收回.

而且更极端的例子:如果你从来不付房租,房东也无权赶你走(无权取消LEASE).他只能在REGIE投诉告你,你会收到一个绿色的COPY,然后进入法律程序(一般时间比较长).只有判你输的情况下,LEASE才可能取消,而且一般房东是拿不回所欠的房费的,如果你是低收入家庭(有政府资助),房东还可能要支付你一笔安家费. 如果,不是以上极端例子,一般房东会输掉对你任何理由的投诉,最坏可能是要求你承诺一些改进(若你的确有不良习惯).

REGIE详细规定如果房东要装修怎么办?根据装修所须时间长度,房东要相应提前通知,并对你的不便和损失进行补偿(例如如果装修必须要求你临时搬家,他要承担HOTEL费用,家具STORAGE费用,一般以协商为主,但主动权在你.)装修完毕,你有权搬回. (所涉及的装修费用,只能在下一次续约时影响房租,一般按1000:4比例).

有疑问,可以去REGIE查询.
作者: Jpp    时间: 2004-2-10 00:41
http://www.rdl.gouv.qc.ca/en/7_0/7_1_1.asp
http://www.rdl.gouv.qc.ca/en/3_0/3_6_14.asp
以上两个,供楼主参考。
smiles04
Member # 34504   posted 02-08-200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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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解的情况下,别瞎说好不好。  
smiles04,你理解的好,为什么不给别人解释一下。为什么总是有你这样的人,我说“必须提前6个月通知你,用挂号信,而且任何理由都可以。(包括RENOVATE)”,说的有错吗?
    我把魁省租物委员会的网站也贴出来,就是希望楼主可以去看看,找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因为有的人确实是自己不知道,但要瞎说。
    另外,我说的任何理由,是房东可以找到的任何他认为合适及合理的理由,并且要提前6个月(租期超过6个月的租约)。是想,房东如果要收回,当然会找理由,但他不能赶你走。楼主的房东并没有赶楼主走,只是通知了楼主。另外房东如果没有正式的书面的通知,又是另外一会事。楼主应该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还有回答楼主的问题,房东没有权利单方面拒绝续约。请楼主自己查找相应内容,在以上链接,还有Tman回答的内容,楼主也可以在以上两个链接找到相应内容。
作者: Lancet    时间: 2004-2-11 11:06
我的房东要是以他女儿来住为借口(他其实是想大涨价),提出要我搬家,但我不愿意。收到他的信后我是否可以不予理会和反馈?
作者: QC    时间: 2004-2-11 11:17
Lancet,

房东自己住,请房客搬家,确实是合法的理由(不论其背后的动机是什么)。如果房东在合法的期限内提前通知你(一年合约提前3个月)搬家,你不可以不理会。
作者: yuzi    时间: 2004-2-11 14: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uzi    时间: 2004-2-11 14: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kkkkkkk    时间: 2004-2-11 17:14
QC's words is right.
作者: Lancet    时间: 2004-2-12 11:31
关键是我不想搬!那我收到房东的信后该如何做?是否先写挂号信表示不搬?如果我搬家后发现房东不是租给他的女儿,而是租签了new leasa给别人,继续出租此房,是否可以上告租屋法庭,告他欺骗,赔偿我的安家和搬家费用?
作者: Tman    时间: 2004-2-12 12:52
任何原因,房东不可以赶房客走.除非该房将用于个人目的,他可以提前6个月通知收回. 也就是说,该房以后不再出租的情况下,房东可以在提前6个月的前提下,收回.这是他的权利.

留下证据,保留诉讼权利,这是你的权利.如果房子以后租给了白人(或当地人),甚至可以告种族歧视.有先例的,恐怕不止赔你这些.

留下证据!不清楚,可以去REGIE咨询.不过,他们不可能教你过份的东西,点到既止,自己要有计较.
作者: Lancet    时间: 2004-2-12 14:27
http://www.rdl.gouv.qc.ca/en/3_0/3_6_14.asp6 上很清楚写到:6个月以上的lease,房东要“6 months before the lease ends”即提前6个月通知房客,也就是2004年1月1号前通知我才对呀!
作者: Lancet    时间: 2004-2-12 14:39
...the repossession was in bad faith? (收回房屋如果用于不诚实的承诺)

After leaving the dwelling, the tenant notices that it is not being used for the purpose indicated by the landlord and he can prove that the landlord has acted in bad faith : in this case the tenant can claim the material and moral damages he has suffered as well as punitive damages.看来,只要房主与别人签lease,他就违反了让他任何直系亲属来住,而非“出租”的承诺,房客可以要求物资和精神上的赔偿做为对他的惩罚!!

Tman说的很对!
作者: Lancet    时间: 2004-2-12 14:51
Jpp发的关于Repossession(房屋被收回)的网址很好,细节都有:http://www.rdl.gouv.qc.ca/en/3_0/3_6_14.asp
有困惑的朋友可以好好看看!
房东都说租客是刁民,法律在此,我愿意做个有理有节的刁民。
作者: Tman    时间: 2004-2-12 15:02
如果不够6个月,书面告诉他:对不起,再等一年吧.
作者: tongtong    时间: 2004-2-12 17:24
Hello, my friend:
get everthing on paper. No matter what the landlard said, let him writ down on paper. you answer everything on register letter too. Then, you can do something later if he lay to you.
作者: duke    时间: 2004-2-26 21:17
我的情况有点复杂,我是从二房东那里租来的房子。5月份就到期,可是我现在听说一房东已经跟别人签了合同把我现在住的房子租了出去(6月份开始),请问他这样做是否合法?我并没有打算搬出的想法,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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