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自由的国家, 任何人如果觉得被侵犯了, 都有权追讨自己的利益. 但是谁给一个美国人代表十三亿中国人的利益? 我也奇怪, 中国人为什么喜欢被陌生人代表呢?
假如十三亿中国人喜欢被陌生人代表, 那么从法律和技术上那个律师事务所如何取得十三亿中国人的委托书? 如果普通老百姓不知道, 作为专业律师难道不知道?
一个年收入13万的律师事务所, 另请5个专业律师来处理这个案子, 并且律师事务所承担所有费用, 有点头脑的人能相信吗?
官司最终的结果取决于公众的舆论,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难道美国法院判案也使用这个?
北京已经有人开始起诉CNN, 而这两个女人要代表十三亿中国人的利益起诉CNN, 这不是搅浑水吗? 你不觉得是变相阻止中国人起诉CNN? 她们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你不觉得这是有人利用中国人的爱国热情, 来忽悠中国人, 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