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erabe
谢谢两位大侠的帮助,那我先办证和户口。但还想请教一下:
1、我在入境时,在移民局填的是未婚、无未婚妻和女友、无子女,现在我申请时该怎样解释?会不会因为这拒签?或把我遣返?
2、我的妻子户口在四川,我的在福州,我该在哪边办证和公证?申请时递往北京还是香港?
3、我孩子的户口是否要和我妻子落在一起?
再次感谢各位的帮助,祝大家万事顺意!
Post by erabe
我遇到个大问题,请朋友们指教解决办法。先谢谢了。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移民前去登记结婚,由于我妻子不是当地人,而且刚刚有身孕。当时管登记的街道办的人要求先流产再登记。我不愿意杀自己的孩子,就没有登记,而是按我们当地习俗摆酒结婚。在申请移民时我无法为孩子提供证明,就填了单身。现在我要把妻子和孩子一起接过来。不知道该怎样办理。请大哥大姐们教我。:frown: :frown: :f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