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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出车祸了,这样的情况有何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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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7-12 2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幸昨天的网站数据都丢失了,所以今天只好重新发贴了。

朋友最近开车出了一点事故,惊魂未定,也不知道接下去会怎样,特意向各位网上朋友请教指点,在此先说一声感谢各位了:rolleyes: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上周日晚9点左右,天还未全黑,我朋友在一个小区的单行线上行驶,该单行线两边都停满了车,中间车行道比单车道略大。 当是我朋友他刚过了一个停牌,然后起步提速,开了70~80米左右,突然从左边泊车之间窜出一个骑自行车的小孩(十几岁左右吧?),我朋友急忙刹车,但因为距离太近,车的右前灯位置还是撞上了小孩,小孩从车的右前盖上翻落,我朋友急忙下车,当时路边也有不少人都过来察看情况,我朋友和一个男子当即护住孩子不让其移动,并且叫了救护车和警察,据当时观察,我朋友说小孩的额头上有皮外伤,出血不多,但腿脚情况如何就不知道了,只是有点受惊吓,在不停地哭叫,他的妈妈当时也赶过来,但因为情绪有点失控,所以一些人把她给拦住不让接近了。过了十几分钟,救护车和警车相继赶到了,警察先察看了事故现场,询问我朋友有无受伤,车子情况怎样,接着一个警察单独询问了那个男子(他看见了事故的全过程),另一个警察查看了我朋友的随车文件(驾照保险等),并问了事故经过。当他问起当时的车速时,我朋友说估计40左右,不会很高。(但后来我朋友发现在离事故发生点前方100多米处有一块限速30警告牌)。然后就让在车里等结果,几分钟后警察给了一个事故号码,说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告诉他们这个事故号,但我朋友察看了车子之后竟然完好无损,警察就说那就不用打电话了,如果感觉可以开车了就回家。就这样结束了?我朋友当时觉得有点晕了,不过在确定可以回家了之后,我朋友又表达了一下对小孩状况的担心,奇怪的是警察并不支持他的关心,当时就问他你认识这个孩子吗?回答不认识,警察就说那就和你没关系了。我朋友也就不便多说什么。

事情的经过就是如此,原谅我写得罗嗦,因为我朋友嘱咐我尽量把细节都说出来,便于网上朋友们判断。现在就有这几个疑惑想向大家请教:

1。  这件事情接下去还会有怎样的步骤需要做?还是就此结束了?
2。 可以去看望小孩吗?(无论对错,小孩还是受伤了,也不知道情况如何,朋友心里有点内疚),还是最好不用去看望?
3.  这样的事故会引起明年的保险费上涨吗?是否和车辆之间的碰撞一样?

再次感谢大家能看完这个长篇,希望能得到有经验人的指点。 也在此衷心希望大家有车的开车一定要留神,有小孩的家长们在路上千万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谢谢了!:rolleyes:
9#
 楼主| 发表于 2005-7-21 21:24 | 只看该作者
跟踪报道::rolleyes:
事情已经过去十天了,无消息,风平浪静,估计应该没什么事情,朋友的这次意外的确让人长见识了。无论如何,开车小心,走路也该小心。保险费将会如何朋友也没去关心,该涨的就涨吧,大不了以后多问几家保险公司
感谢ming7朋友的安慰,我朋友听你这么一说放心多了,同时也感谢楼上的几位朋友提醒。将来如果真有什么情况,还会在网上告诉大家,平安无事的话就不顶贴了
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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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5-7-16 22:05 | 只看该作者

不用担心,但以后可要小心开车咯。

Quebec实行的是No Fault保险系统。我的理解是:只要你出事故的时候没有涉及Criminal Code(比如醉酒驾车、有意撞对方等),你应该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当然了,保险公司如果要涨你的报费总是可能的,但那是他们为你赔付这次事故损失之后的事情了。这中保险系统的好处是大家投报的钱比较大部分落到事故受害人身上,免去不必要的官司;坏处则是你要是受害人,你也不容易告肇事者。甚至有写酒后驾车造成的事故也没有能够成功地将肇事着告倒。
以后可要小心开车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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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5-7-16 18:25 | 只看该作者

and then what happened.

and then what happened...please  tell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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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5-7-15 15:58 | 只看该作者
不要给保险公司打电话。 即使你不索赔,有的保险公司也会涨你保费。:d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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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5-7-14 22:39 | 只看该作者
事情过去三天了,也没什么回音,也许这件事就到此结束了。
从这件事情我也深刻了解到了在这里开车只要遵纪守法,警察还是会区分谁是责任人的。只是自己对家里小孩子的照看又加重了一点责任感。以前我自己每次在小区里开车时,最怕的东西不是过往的车,而是在玩的小孩,还有就是猫啊,狗阿什么的。(撞过一条大狗,是狗乱窜,主人还赔了不是),虽然说小区里的车速限速也是50,我还是一般最高开到40。(上次说的30限速牌,后来我和我朋友去看了一下现场,是在事故点的前方100多米,也就是车子还没有到达限速牌,我的理解40应该还是正常偏慢速度。)
谢谢以上朋友的建议,以后有什么新的情况我还会继续和大家说,也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这个案例知道这类事故发生该如何处理。1。保护受伤者,不要去接触,移动他。  2。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救护车和警察。  3。保持现场不让围观者破坏。

另外关于保险的问题还是想请教了解的朋友能够解答,谢谢:rol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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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5-7-14 00:39 | 只看该作者
起诉那个小孩的父母,他们有监护责任,就说你被吓的夜不能寐,严重影响健康,工作,生活。要求精神赔偿加车的修理。

对这样的孩子和他的父母,要给点教训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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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5-7-13 22:57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在我公寓的窗口下 ,一个小时之内,警察抓了7.8个超速的。 简直是太容易了。我们这里是靠公园,来 活动的人很多,所以有限速30km/小时,但是 好像大家都不注意 。很多 小孩在附近,车开快了确实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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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5-7-13 06:26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必要去探望受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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