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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将通过石油法 美国掠夺更名正言顺--前不久好像有人不同意美国入侵伊拉克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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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8 2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着275名成员的伊拉克议会,将於三月对这部石油法草案进行表决。一般预料将得到通过的石油法,无异於把掠夺伊拉克石油资源的行为制度化、合法化。它敲响了伊拉克资源国有化的丧钟,取而代之的是《产品分成协定》,即实行石油产业私有化,而美国石油企业将卷走其国家石油收益的近75%。更甚於此的是,石油法还大大降低了巴格达政府在石油问题上的话事权。在世界其他地方,基本上没有国家愿意被带有殖民地色彩的《产品分成协定》勒住脖子。
1999年秋天,时任美国哈利伯顿(Halliburton)石油公司总裁的切尼(Dick Cheney)曾说过,“到2010年,世界每天需要新增石油5000万桶。如此多的石油从哪_??H这最终需要从拥有世界2/3石油资源、而开采成本极低的中东地区获得。”

亚洲时报报道,如今,切尼已成为美国第二把手。总统布什与他大可以宣布伊拉克战争结束了。没错,就他们所捍卫的能源利益而言,美国的确完成了在伊拉克的任务。从伊拉克战争爆发到今天,不仅有50万伊拉克人赔上了性命,还有美国在伊拉克投入的超过5,000亿美元资金。

伊拉克总理马利基(Nuri al-Maliki)2月26日宣布,酝酿已久的石油法草案已获内阁通过,现提交议会等待批准。伊拉克政府将该法称为“一项重大的国家项目”。这部草案最显眼的内容,便是把伊拉克巨大的石油财富,交给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联邦油气委员会”来管理,而这个所谓的委员会,自然是美国石油巨头们的天下。伊拉克已探明石油储量为1,150亿桶,是仅次於沙特和伊朗之后的第三大石油储藏国。

即将通过的石油法,无异於把掠夺伊拉克石油资源的行为制度化、合法化。它敲响了伊拉克资源国有化的丧钟,取而代之的是《产品分成协定》(PSA),即实行石油产业私有化,而美国石油企业将卷走其国家石油收益的近75%。更甚於此的是,石油法还大大降低了巴格达政府在石油问题上的话事权。

理论上说,伊拉克的石油收益,将直接分配给聚居北部的库尔德人、南部的什叶派和中部的逊尼派。但实际上,这三部分将在石油问题上各自为政,南部拥有最多的石油资源,而北部则最具开发潜力。

有着275名成员的议会,将於三月对这部石油法草案进行表决。不过,这不过是走走形式而已。伊拉克石油部长沙赫雷斯塔尼(Hussain al-Shahristani)早已笑开了怀,赞成《产品分成协定》的库尔德领导人、副总理萨利赫(Barnham Salih)也是如此。作为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的铁杆支持者,萨利赫还是讨论石油法委员会的负责人。

事实上,也没有什麽需要讨论。石油法大部分的内容,都由一个受雇於布什政府的美国谘询机构秘密草拟,并经过了美国石油巨头、国际货币基金、前美国副防长沃尔福威茨领导的世界银行、美国国际开发署等亲美机构的修改和润色。说白了,它根本就是一部美国法律。事实上,它一开始就是用英语撰写的,而非阿拉伯语。

令人激愤的是,伊拉克民众对此法的提交却毫无知晓,更不要说议会中的大部分成员了。倘若马利基内阁真是代表伊拉克的政府,修改涉及该国石油财富的法律,实应进行全民投票才对。

实际上,掌握着伊拉克国家利益的,是一小撮易受影响(甚至腐败)的技术官僚。各个部长的人选,都是政党斗争的结果;而国家利益从来不是考虑的重点,因为在他们眼_堙A只有种族和宗派利益。腐败与盗窃,无孔不入。这场战争的最大受益者是谁呢?通过这部石油法,西方石油巨头们将获得至少30年的原油开采权。

过去数周来,美国驻伊拉克大使哈利勒扎德(Zalmay Khalilzad)一直忙於安抚库尔德人。结果,亲美的库尔德人获得了自主签署石油合同的权力;相比下,逊尼派在签署石油项目时,则较需要看伊拉克石油部的眼色;而什叶派则虽有一定的自主权,但也要听从巴格达的意见。不过,有一点是至高无上的:只要美国操控的“联邦油气委员会”不批准,谁也甭想达成任何石油协定。

本来根据国际能源机构(IEA),全球只有12%的石油资源适合以《产品分成协定》的模式开采,即生产成本较高、开采前景不乐观的油田;显然,伊拉克并不符合这些情况。事实上,在世界其他地方,基本上没有国家愿意被带有殖民地色彩的《产品分成协定》勒住脖子。

中东的石油生产大国,无一套用《产品分成协定》。俄罗斯和委内瑞拉正忙着与合作夥伴谈判,以期抛弃实施中的这种模式。玻利维亚已对天然气资源实行国有。阿尔及利亚和印尼早就对未来的能源协议出台了新规定──哦,对不起,伊拉克还不是个主权国家。

石油巨头们自然是欣喜若狂。这不仅指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还有康菲(ConocoPhillips)、雪佛龙(Chevron)、英国石油(BP)、壳牌(Shell)、道达尔菲纳埃尔夫(TotalFinaElf)、俄罗斯的卢克石油(Lukoil)和中国的石油企业。英国石油和壳牌,早已收集了两个伊拉克最大油田的详细资料。

在伊拉克,未开发的油田多达70个,就连较小型油田的储量至少也有10亿桶。再加上尚未勘测的西部沙漠地区,伊拉克的石油储量或许会达到3,000亿桶,比第一石油大国沙特还多。伊拉克的石油开采成本仅是每桶1美元,假使国际油价是每桶60美元,其带来的巨额利润可以窥豹一斑。

新的石油法规定,石油收益将按人口比例在18个省份的伊拉克人中间平均分配。这是对逊尼派的特别照顾,因为逊尼派所在的中部和西部地区石油储量很少。

不过,逊尼派武装显然不赞同新石油法。在石油法草案被通过的当天,伊市政和公共工程部遭遇炸弹袭击,造成12死42伤。正在该处参加活动的副总统迈赫迪(Adel Abdul Mahdi),也是受伤者之一。他是“伊拉克伊斯兰革命最高委员会”(SCIRI)的高层领导人之一,积极支持石油法。

SCIRI之所以甘愿将石油送给美国和石油巨头们,是因为它害怕被五角大楼逐出伊拉克权力舞台。与出自达瓦党(Da’wa Party,得到了伊朗支持)的马利基相比,SCIRI主席哈基姆(Abdul Aziz al-Hakim)更加亲美。这就解释了为何美国对SCIRI旗下“巴德尔旅”(Badr Brigade)和行刑队滥杀平民暴行视而不见,却将反美教士萨德尔(Muqtada al-Sadr)领导的迈赫迪军(Mehdi Army)视为眼中钉。更值得一提的是,萨德尔坚决反对通过这部石油法。SCIRI对美国言听计从,而华盛顿也清楚地表态:只有通过石油法,才会为伊拉克政府提供更多的资金援助。

既然得到了石油,华盛顿显然已完成了在伊拉克的任务:在东部地区拥有一连串的军事基地,又控制了全球有着大量未开采油田的地区,可说实现了美国新世纪的关键地域战略目标。美国人现在大可挥师东进,轰炸伊朗,推翻其德黑兰政权。然后呢?大可以转而逼迫波斯湾国家,接受《产品分成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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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 16:05 | 只看该作者
充分利用国家实力为本国利益服务,这就是现代国家政府的职责。美国军力强横,所以更直接了当,搞垮不服从的,代之以自己的傀儡。中国拳头还打不出台湾以外,也频频丢出红萝卜,拉拢“敌人的敌人”,说明中国政府已经逐步上道,只不过手段还远不够老辣。

这个世界本来就只有宰割者与被宰割者,二者间的关系乃是天道,没什么好指摘同情的。伊拉克摊上一个令人白痴的教再加一个自大狂妄的野心家还有一地的石油,不落到今天这一步才不可思议呢。

伊朗的几个脑子发热的头头一点儿不吸取教训,还在高调给人制造口实,真应了一句话:自作孽不可活。对于此类“敌人的敌人”,中国还是早点撇清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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