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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如此垃圾商家该如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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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3-8 2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几天前不小心将手机的充电器插座拔坏了,只好将就用以前的旧手机,可是因为太旧, 时不时地自动关机耽误了不少事,今天从机场送完客人时决定去原来买手机的店---位于lasalle的best  buy买一个原装充电器,本来我想手机的合同已经快要到期,也许续一份合同再买一个新手机会更合算,可是店员说要等合同完全到期才可以这样,现在买一个签 约后价值50元的手机需要300元,所以最后还是选择了买充电器,等店员把相应型号的充电器给我时才发觉是一款车用充电器,追问后店员告诉我:这是唯一一 款适合我的手机型号的充电器。虽说冬天时手机在车里充电的确不太方便,但是没有选择的选择还是卖了税后价值36.45元的充电器。付款后走到离店门十几米 的车上(就在正门口两个残疾人位置旁的第三个车位),打开包装后插进插座发现充电器上虽然有一个小红灯亮着,可是手机上并不显示正在充电,试了两三次都是 同样,我才留意到连接手机的插头处应有的两个电极似乎很小而且距离也很近,有点不正常。我便马上返回店里向坐在门口的一个店员投诉充电器不能工作,他指着 客户服务处说应该去那里,到客户服务处说明情况后我要求给我换一个,店员让我稍等“片刻”后便不知踪影,15分钟的片刻后,那个店员回来说:我试了,它是 工作的。我说我的车就在门口,你可以陪我一齐去试。他说他不能,我说:那就退货吧。他说:你再等一会。几分钟后他回来对我说新“因为这是一个旧货,而且包 装已经打开,应该不是我们店里卖的,所以不能更换”!!!!!!     因为结局实在让人意外,我当时突然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说叫你的经理来。经理来后完全重复了那段话,我才明白过去的15分钟他们在干什么!来家十年,入籍 多年的我,第一次突然感到自己被人放在了什么位置!我严肃地向那个经理说:你必须向我道歉,因为你侮辱了我!那经理依然很职业的嘟囔着:这不是我们卖出去 的充电器,因为它已经很旧了。。。。(直到那时我才发现插入汽车的那端有明显的锈痕!)我向经理质问说:从交款到我回来要求更换前后只有5分钟,如果是我 以旧欢新,你可与我同去车里检查。再说你们的摄像机也应该录下情况.他说:我不能去,我们店外也没有摄像机.我没说是你换了货,我只能肯定你手里的充电器 不是刚从这里买的!!!!
我气急了说:他妈的,那这垃圾是哪来的?他说:不知道.我说:我想你是服务部的经理,我要同你们的店的总经理投诉.他说:我就是!!!我把那充电器一把拍 在他面前的桌上说:你们卖的是垃圾,你们也是垃圾!你他妈是最大的垃圾!临走时我问那个给我商品女店员:你给我的是什么垃圾?她说:我什么也不知道!
    现在我的手里只有发票,应为气愤难忍,那个垃圾充电器已经留在了店里。40原买了4个小时的气生不说,就连投诉可能已有困难。可是:有谁在店里买了东西就 立刻拆包检查呢?一个价值40元的充电器值得那么卑鄙的偷梁换柱,给中国人丢人么!次贴在饭前写了一半,本想饭后消消气不发了,最后还是发了。原因只有一 个--------提醒大家:
到lasalle这家店卖东西要眼睛睁大点。那里从店员到经理可以睁大眼睛的把垃圾放进你的购物袋,然后睁大了眼睛,异口同声地说:他们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什么也没看见!

这是猪年里头一件让猪咬了还不能咬猪的事情,唯一的办法是把他们煮了吃!:confused::confused:
24#
发表于 2007-4-9 11:5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海外的同胞们人人都有楼主这样的精神,中国人也就不会被欺负了;真心地祝贺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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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7-4-5 00:16 | 只看该作者
congrad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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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7-3-14 14:56 | 只看该作者
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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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7-3-14 13:21 | 只看该作者

鼓掌

热烈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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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7-3-14 13:1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你在店里的行为太冲动了, 虽然骂他们,可并不解气。
咱们中国人在国外,一定要坚持立场,如果自己没错,一定坚持讨回公道(证据要找,你的坚持也会让他们相信)。 哪怕只是为了1块钱。
祝贺你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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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7-3-14 10:45 | 只看该作者
好样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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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7-3-14 10:02 | 只看该作者

再次感谢与呼吁

    首先,因为事件还没有进行到消费者协会介入就有了结果,所以,本次投诉没有体会到消费者协会会有什么样的相关意见,有点遗憾!不过不能忘记的是告诉大家消协的电话:1888-672-2556
    另外,要再次感谢我们的《蒙城华人网》和“七天”报纸,要知道,我们去的时候已经复印了我在网上发的贴,并且告诉他们:蒙城华人网是这里的门户网站,如果此事得不到公正处理,很快便会有无数中国人(包括蒙城以外其他城市的中国人)知道你们的服务态度。重要的是:他们恐怕没有想到被他们随意打发掉的一个客人会带着自己社区的支持找上门来!
    同时我觉得,必须感谢best buy高层对这件事情的公正处理,此事让我们明白:无论是一个店员还是一个经理,他的处事方法未必符合它所服务的机构或企业的最高原则,他的说法与做法可能让你的权益受到侵犯,遇到这种情况,你就必须要必须挺直了腰杆,去讨真正的说法。

呼吁:鉴于社区中常有消费过程中被侵权的事情发生,建议由咱华人自己的媒体,律师,翻译,义工及当事人组成一个自己可以依靠的消费者保护协会,随时为咱同胞们提供帮助与服务。
                     如有可能,我先报名!;):confused::rolleyes:
有兴趣张罗这件事的,可以发邮件给我laodi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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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7-3-13 22:39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

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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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7-3-13 21:54 | 只看该作者
为权利而战,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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