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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税单纠缠万年 税奴永远无法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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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乌龙税单纠缠万年 税奴永远无法翻身?


【记者洪大成/台北报导】卫生福利部追查混油发生乌龙公文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官员发错公文,小小惩戒,风头过了就船过水无痕,然而厂商受损的商誉找谁赔?民众也许不知道,如果发出的是乌龙税单,那就更吓人了,因为可能会变成万年税单,收到税单的无辜民众不仅永远等不到官员道歉,更有可能会身败名裂,永无翻身之日!本周日(11 /17)晚间六点到七点,FM89.3快乐联播网TORO刑男大律师节目,将为大家原音重现今年11/1在中正大学举办的一场财经法律学术研讨会,会中学者专家为大家剖析为何会有万年税单的出现,以及如何来终结荼毒民众违法的行政程序。

  中华民国会计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立法委员罗淑蕾,曾在部落格写道:「公务人员若犯错但只要超过十年惩戒期就可以不用受到任何惩处,而在刑事及民事都有追诉时效,轻则为十年追诉期,此外即使连重刑犯被关个几年若表现良好都可以获得假释出狱,但对成千上万税奴而言,却要被万年不死税单穷追猛打、一生一世永无宁日?」此语道出万年不死税单的荒谬,虽然我国税法有五年到七年核课期间的规定,为何实务上还会有万年税单存在?

  静宜大学李介民副教授首先举例指出为何会有乌龙税单产生:比如财政部赋税署可能就会把一些案子交办给国税局去查核,或是国税局接受到检举,万一没有查的很清楚,但是国税局可以开单核课的期限又快到了,又必须赶快做出课税处分,那有可能在事实没有调查清楚下就开出税单,更因此衍生补税或涉及逃漏税要处罚锾等复杂的问题层出不穷。

  台北商业技术学院黄士洲副教授,曾实际观察行政法院对于税务诉讼的运作发现,如果税务机关接受一个无俚头的检举,没有实质调查就草率开出税单,最后行政法院不是认为税捐机关课错,而是认为税捐机关尚未调查清楚,而行政法院自己又不去调查,就把这个案子再丢回去原来的税捐机关,另为适法处分,这时税捐机关怎会承认自己有错呢?一定是金额加加减减,再重新发单,而纳税人就无端的被卷进一个绞肉机里面来来回回。纳税人从提出申请复查、诉愿、行政诉讼,一张错误的税单可以纠缠纳税人,十年、二十年,都无法终结。

  黄士洲表示,就算行政诉讼判决纳税人胜诉,千万别高兴太早,因为实务上行政法院判决只是撤销复查决定,原处分也就是原来税单的效力还继续存在。那五到七年的核课期间,到底要怎么算、有没有重新计算的一个问题?在税捐稽征法上面的规定并不是非常的清楚,几十年来都没有去解决,黄士洲认为特别是稽征权力的行使,没有规范行使的期限下,很容易导致行政权的滥用,伤害纳税人权益。他举实务上的例子,按照税捐稽征法规定,帐簿的保存期限是10年,凭证的保存期限是5年,但是如果税捐核课期限没有完整的跟上纳税人协力义务的配套,这会产生体系的矛盾跟攻击现象。

  李介民认为,行政法院判决纳税人胜诉,只有把复查决定撤销,可是并没有把课税处分撤销,是司法机关担心如果把原课税处分撤销,怕会发生核课期间经过届满的问题,导致税捐机关无法再课征,产生核课权行使崩盘的现象。但是也有许多学者主张,税捐机关来回查都查不清楚,表示核课是有问题的,本来司法机关就不应过度保护核课权。李介民则建议政府应重新建构核课期间的制度,才是根本之道。这场精彩的研讨会还有许多精采内容,欢迎关心赋税人权的朋友按时收听,或上世界民报全球信息网收听 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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