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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PETERPAN 和各位,
过程是这样的:
我开了一个杂货店, 大概三个月前,有一个年轻人到我店里买烟,我问他有没有18岁, 他说有.但我不太相信,就要他的身份证,他说没带,我就拒绝买烟给他. 他就纠
缠了一会儿,看我态度很坚决,就走了,临走时很生气,嘴里嘟嘟什么(法语,我听不懂),很重的摔门出去,临走,还故意用手和自行车撞我的门玻璃. (因为我的玻璃前两天刚被人打碎过,不知道是谁,所以很生气这种行为,所以就追出去要制止他的行为,可争执中,把他的嘴角打破了,流了血. )他报了警,警察来把他拉走(可能是验伤),过一会又有警察回来,向我宣读可以保持沉默的权利,问我要不要律师,因为我当时有客人,没太在意,就说不要律师,警察就写了报告,也没听我的申辩,说跟法官申辩去,然后走了,我以为没事了,没想到昨天收到法院传票,说我犯了ASSAULT, 现在想来,这个人估计没到18岁, 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要请律师还来的及吗? 请到可以信赖的律师很难吗? 被判有罪的最坏结果是怎样?最好结果怎样? 欲哭无泪. 我店被偷,被抢,BREAK-IN ,赊帐不还,我都报过警,从来没有下文. 这真是什么世道!!!!
补充:这个小年青的伤肯定不重,因为半个小时后,他又骑车从我门前过. 而且出事后一段时间,他也到我店里买过别的东西.我还以为没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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