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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一中国移民出境所携两万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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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2-17 2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拟把个人积蓄及父亲的赠款带出加国的一个中国移民,由于没有申报,结果2万多元被海关视为来历不明,引用以犯罪所得及洗黑钱法例,没收事主所有金钱。事主不服上诉,并要求司法复核,但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被判败诉,要兼付堂费。
该案事主杨惠(Hui Yang,译音)在2006年4月出境到北京转往上海,出境时,没有申报携带总值逾2万加元的现金过关。当杨惠被海关官员问话时,称只有5,000元,官 员不信,于是搜查她的行李箱,结果发现她藏有不同国家的纸币,包括港币、加币、美金和人民币,共值2,1843.35加元。
由于杨惠不合作、情绪失控,在接受问话时又前言不对后语,所有现款被视为犯罪所得而须充公。经过一次部门的个案仲裁,裁判官也依例判杨惠的钱要充公。
杨惠不服,以人道理由向联邦法庭提出上诉,指充公金钱会令她困苦,又认为官员处事程序不公、作出过分要求及不提供呈堂数据。
积蓄被指“来历不明”
虽然法庭批准杨惠的申请,予以审理,但联邦法庭最后判联邦公共安全部胜诉。杨惠那些被指“来历不明”的“积蓄”泡汤。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边境官员提出15项理由作出检控及充公,错在杨惠没有申报,而且不能自圆 其说,解释现款来源,除了自辩是个人积蓄,又有父亲的送赠之外,又说是别人的。总之,除了呈上一纸父亲的来信,没有其它证据、,因此法庭判她所带的钱全数 充公。法官没有在判词中说女事主的钱是“犯罪所得”,只说事主不能提供充分证据,启人疑窦,因此官员可依法办事,充公金钱。
不光如此,法官也没有应杨惠提出的要求发还堂费,更要她兼付堂费。
多不知道离境要申报
律师王仁铎指出,很多人知道入境要申报,但大多不知道离境也要,甚至不知在哪里拿表填写;而旅客准备登机,不会在意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在机场离境大楼的另一层,所以手续很不方便。
官员在接触旅客时,有人会要求旅客回答,也有人直接搜查行李,旅客不知就里,被发现超额而未申报,就会身陷法网。
王仁铎又表示,旅客如果前往一些有外汇管制,或者银行体系不发达地区,甚至代朋友带钱回国,都有机会携带大额现金。还有些人打黑工的积蓄,可能因为不申报而充公。也有人担心主动申报会否有后遗症,例如财务资料遭挪用。
王仁铎认为立法原意是防止洗黑钱,副作用却是令带大量现金的旅客受害。(崔源明)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2#
发表于 2008-2-17 23:13 | 只看该作者
汗~~~ 好吓人哦~
那带汇票会不会有事呢?从国内带大量现金到加拿大危险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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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2-18 02:5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申报一样危险,在中国出境的时候带超过一定额度的外币一样是要报关的并且要有外币携带证明 到加拿大一定报关,不然查出来麻烦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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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2-18 04:31 | 只看该作者
带汇票应该没有什么吧?
以前带过超过1万美金在身上,好后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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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2-18 08:30 | 只看该作者
抢钱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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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2-18 14:38 | 只看该作者
为了省几个子儿的汇费,这下搞得!不过也有可能是非法收入,比如逃税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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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2-18 14:59 | 只看该作者
把国内的钱带出来,把这里的钱带回去,这里是最经济、最安全、最方便的:http://www.sinoquebec.com/bbs/forumdisplay.php?f=39
One World One Dream. The Dream is Money! Nothing else! No Beijing Olympic G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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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2-19 22: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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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2-20 00:54 | 只看该作者
据说,罚点款能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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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2-20 11:1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55088

律师王仁铎指出,很多人知道入境要申报,但大多不知道离境也要,甚至不知在哪里拿表填写;而旅客准备登机,不会在意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在机场离境大楼的另一层,所以手续很不方便。

真的不知道离境还要申报。除了钱以外,其他还有什么东西需要申报?哪位明白人请解答一下。

还有入境可免费携带物品价值$750,我对其概念也搞不清楚,不知道究竟包含哪些。报关单上说:Your declaration must include the total value of all goods (including gifts) that you have purchased, received, or acquired abroad or duty-free shops and that you are bringing into Canada. “所有物品”,好像是不管新旧,那么光笔记本电脑、照相机就超过$750了。是不是这些东西出境的时候也要申报,以证明是带出去再带回来的?请明白人或有同样疑问的跟贴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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