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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9 0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人林俊死了在蒙城搞的沸沸扬扬的,有的开追悼会,有的想要捐钱,搞的非常的高调,我就想不明白了,想求教一下,林俊为什么会死?又是怎么死的?杀害他的又是何人所为?他的死是轻于鸿毛还是重于泰山呢?他的死是因为维护了中国同胞还是为了维护国家而死的呢?一个人中国人,被TMD一个西方极度变态的人给杀了而且还是一个同性恋,死后还被肢解到到各个地方,现在有时我坐地铁发现西人看中国人的眼神都有些异样,林俊的死是给中国同胞,给中国,争光添彩了,还是给中国人,中国抹黑了呢???我是真的想不明白,请有知识的人给我些指教,我个人倒是觉得这样的事,我们应该非常非常低调的去处理,搞个追悼会搞个捐钱的活动能说明我们中国人团结?我觉得只是软弱的表现,还不如搞一些游行抗议之类的活动,以争取,中国同胞在这里受到更多的保护和尊重,这是个人想法如果说的不对,请大家见谅......
2#
发表于 2012-6-9 15:55 | 只看该作者
想不通,有两种可能:1、你还幼小;2、在华被党洗脑多年,患有脑残症,只知道人要死得其所,但不知道一个生命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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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6-9 16:28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现在要做的有几点

1. 敦促警方尽早引度罪犯, 弄清事情的原委, 以法惩处, 当然,你既然认同这里同性恋合法,也要认同这里也没有死刑, 很可能罪犯在里面休息了几年又出来了

2. 向被害人家属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减少家属暴光度

3. 对捐款要进行有效的监督, 不能象08年那次了

4. 提醒那些与林交往亲密又经常去饭馆的朋友做一下血液测试, 对自己, 也是对大家负责

还有一条可以争取做到, 就是罪犯曾经在国内的优酷注册过, 不知道他是否到过中国, 如果到过,可以寻找国内类似的案件, 然后在外交上提出引度到国内, 这样就可以判死刑了, 但难度极大, 就看官员们努不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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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6-9 17:15 | 只看该作者
同意,“对捐款要进行有效的监督, 不能象08年那次了‘。

有人专门设立永久性基金会,出啥事,她都出来捏造名目跟同胞要钱,鬼知道钱怎么花了,从来没有向公众汇报,给汶川地震灾民的捐款交给谁了?给甘肃山区办学出了多少钱?反藏独的小册子编好没有,出版了没有?那年水灾的捐款呢?这次林俊惨死,她又出来了募捐了?她们要去阿富汗,也向同胞要钱;她们要随团回国出风头,也要侨胞出7000加元?从来伸手要钱,乞丐。


Post by wedc75;3102328
我觉得现在要做的有几点

1. 敦促警方尽早引度罪犯, 弄清事情的原委, 以法惩处, 当然,你既然认同这里同性恋合法,也要认同这里也没有死刑, 很可能罪犯在里面休息了几年又出来了

2. 向被害人家属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减少家属暴光度

3. 对捐款要进行有效的监督, 不能象08年那次了

4. 提醒那些与林交往亲密又经常去饭馆的朋友做一下血液测试, 对自己, 也是对大家负责

还有一条可以争取做到, 就是罪犯曾经在国内的优酷注册过, 不知道他是否到过中国, 如果到过,可以寻找国内类似的案件, 然后在外交上提出引度到国内, 这样就可以判死刑了, 但难度极大, 就看官员们努不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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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6-9 21:46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PARY66;3102179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人林俊死了在蒙城搞的沸沸扬扬的,有的开追悼会,有的想要捐钱,搞的非常的高调,我就想不明白了,想求教一下,林俊为什么会死?又是怎么死的?杀害他的又是何人所为?他的死是轻于鸿毛还是重于泰山呢?他的死是因为维护了中国同胞还是为了维护国家而死的呢?一个人中国人,被TMD一个西方极度变态的人给杀了而且还是一个同性恋,死后还被肢解到到各个地方,现在有时我坐地铁发现西人看中国人的眼神都有些异样,林俊的死是给中国同胞,给中国,争光添彩了,还是给中国人,中国抹黑了呢???我是真的想不明白,请有知识的人给我些指教,我个人倒是觉得这样的事,我们应该非常非常低调的去处理,搞个追悼会搞个捐钱的活动能说明我们中国人团结?我觉得只是软弱的表现,还不如搞一些游行抗议之类的活动,以争取,中国同胞在这里受到更多的保护和尊重,这是个人想法如果说的不对,请大家见谅......

赞同!!!对此事的总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被残害,也有咎由自取的成份?我可怜林俊,但觉得还没到追悼他的地步,他有什么价值需要大家悼念?如果说是生命的价值,那每个人都有;更不必要为他捐钱,因为他已经死了,捐钱要是能弥补死亡哀痛的话,每个去世的人的家属都需要了。

中国人不会这么经不住打击吧!明明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没必要搞得沸沸扬扬,上升到种族歧视上来;让罪犯得到加国法律制裁就是了,不用试图去影响法律,请尊重法律的严肃性。

前几年加国发生的华人杀人案,怎么没有华人组织声讨这个华人?被华人杀的不是生命吗?是,但也只是普通刑事案。

悼念林俊,我倒觉得不如悼念那个曾为买店失落而自杀的女人,虽然自杀不对,但起码她有创业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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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6-9 22:07 | 只看该作者

林俊生前

Post by liukai;3102476
赞同!!!对此事的总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被残害,也有咎由自取的成份?我可怜林俊,但觉得还没到追悼他的地步,他有什么价值需要大家悼念?如果说是生命的价值,那每个人都有;更不必要为他捐钱,因为他已经死了,捐钱要是能弥补死亡哀痛的话,每个去世的人的家属都需要了。

中国人不会这么经不住打击吧!明明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没必要搞得沸沸扬扬,上升到种族歧视上来;让罪犯得到加国法律制裁就是了,不用试图去影响法律,请尊重法律的严肃性。

前几年加国发生的华人杀人案,怎么没有华人组织声讨这个华人?被华人杀的不是生命吗?是,但也只是普通刑事案。

悼念林俊,我倒觉得不如悼念那个曾为买店失落而自杀的女人,虽然自杀不对,但起码她有创业奋斗的精神。

跟你我一样,都只是一个普通人,林俊没有“要大家悼念”,没有要你可怜,更没有要你悼念,大家也没有要你悼念,你也代表不了大家,每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你可以对大家悼念有异议,保留给你自己就好了。大家捐钱捐的都是自己兜里的钱,关你X事。还什么“没必要为他捐钱”,你贵姓啊?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二傻子,大爷自己的钱愿意给谁捐就给谁捐,管得着吗,你?你Y的明天如果也是被无辜弄死,大爷一样给你捐,说话算数。

林俊如此惨死,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个不用你说,地球人都懂,但这个刑事案件绝对不普通,不是因为什么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如果你连这个都想不懂,建议你还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要在这里展示自己的无知了。

至于什么影响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你想太多了,加拿大这个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是谁想影响就能影响的,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的事,你瞎操个什么心呢。

失落自杀的女人,你怎么就知道了解知道的人没悼念呢?

林俊在什么河边走,是否经常走,只要他走他的,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他生活的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那依我看,人家去自己选择的河边走“关你Y屁事”。如果一个人不影响任何他人,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法律去他选择和钟爱的河边走走就被如此残害,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该操心的不操心,对一个无辜惨死的同胞,说什么咎由自取,你Y的不是脑子进水就是闲得蛋疼。本不想骂人,见你们这种垃圾就忍不住,装什么呢。
说自己的话 让别人去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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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6-9 23:13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Cold-eyed;3102494
跟你我一样,都只是一个普通人,林俊没有“要大家悼念”,没有要你可怜,更没有要你悼念,大家也没有要你悼念,你也代表不了大家,每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你可以对大家悼念有异议,保留给你自己就好了。大家捐钱捐的都是自己兜里的钱,关你X事。还什么“没必要为他捐钱”,你贵姓啊?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二傻子,大爷自己的钱愿意给谁捐就给谁捐,管得着吗,你?你Y的明天如果也是被无辜弄死,大爷一样给你捐,说话算数。

林俊如此惨死,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个不用你说,地球人都懂,但这个刑事案件绝对不普通,不是因为什么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如果你连这个都想不懂,建议你还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要在这里展示自己的无知了。

至于什么影响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你想太多了,加拿大这个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是谁想影响就能影响的,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的事,你瞎操个什么心呢。

失落自杀的女人,你怎么就知道了解知道的人没悼念呢?

林俊在什么河边走,是否经常走,只要他走他的,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他生活的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那依我看,人家去自己选择的河边走“关你Y屁事”。如果一个人不影响任何他人,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法律去他选择和钟爱的河边走走就被如此残害,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该操心的不操心,对一个无辜惨死的同胞,说什么咎由自取,你Y的不是脑子进水就是闲得蛋疼。本不想骂人,见你们这种垃圾就忍不住,装什么呢。


非常同意cold-eyed在这里说的每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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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6-10 08:53 | 只看该作者

cold-eyed 说的对

cold-eyed 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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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6-10 08:53 | 只看该作者
对捐款要进行有效的监督,不能捐款给一些不透明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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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6-10 09:58 | 只看该作者
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是这个道理!

昨天和朋友聊天问起:问什么有不少的中国人首先攻击林俊的同性恋行为,我觉得只要是个稍微有点善良之心的人,都会谴责Luka的残暴行为。

对方的回答蛮有趣的:诋毁一个受害者,说明他们本身也有心理问题,或者说心理还不够健康。

我们捐我们的钱,只是说我们愿意帮助还活着的悲伤痛苦的林俊的母亲,不愿意捐钱的人也不必一再诋毁死者。

诋毁死者的人应该学会宽容点,说不定哪天你的孩子也会被害。
Post by Cold-eyed;3102494
跟你我一样,都只是一个普通人,林俊没有“要大家悼念”,没有要你可怜,更没有要你悼念,大家也没有要你悼念,你也代表不了大家,每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你可以对大家悼念有异议,保留给你自己就好了。大家捐钱捐的都是自己兜里的钱,关你X事。还什么“没必要为他捐钱”,你贵姓啊?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二傻子,大爷自己的钱愿意给谁捐就给谁捐,管得着吗,你?你Y的明天如果也是被无辜弄死,大爷一样给你捐,说话算数。

林俊如此惨死,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个不用你说,地球人都懂,但这个刑事案件绝对不普通,不是因为什么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如果你连这个都想不懂,建议你还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要在这里展示自己的无知了。

至于什么影响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你想太多了,加拿大这个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是谁想影响就能影响的,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的事,你瞎操个什么心呢。

失落自杀的女人,你怎么就知道了解知道的人没悼念呢?

林俊在什么河边走,是否经常走,只要他走他的,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他生活的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那依我看,人家去自己选择的河边走“关你Y屁事”。如果一个人不影响任何他人,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法律去他选择和钟爱的河边走走就被如此残害,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该操心的不操心,对一个无辜惨死的同胞,说什么咎由自取,你Y的不是脑子进水就是闲得蛋疼。本不想骂人,见你们这种垃圾就忍不住,装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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