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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子将儿子送回国给弟弟代管 对方13年未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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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0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王瑞(化名)还是Richard 沈?中国人还是新西兰人?是舅舅还是父亲?这些问题,对于仅有13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是过于沉重。而这些问题的背后,王瑞的亲生母亲与其弟弟之间,关于王瑞监护权的争夺,却已经持续了13个年头。由于事关王瑞是否为新西兰人,这场监护权之争,甚至还惊动了两个国家之间的外交部门。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之后,中国法院的判决也是始终未能作出定论,而在近日,江苏省高院对此案作出了再审裁定——孩子王瑞的身份,只能说是依然未定!

文/本报记者 李钢

追寻亲子

这起特别的监护权之争,起始于2000年,也就是王瑞出生后不久。

亲生孩子让弟弟照顾

已经入籍新西兰的华裔夫妇王俊(女)和沈国告诉记者,在2000年,他们在新西兰生下了一个男婴,并且为其取名Richard,这也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之前已经有了个女儿。之后,夫妇俩还为这个孩子办理了新西兰国籍和护照。

王俊有个弟弟叫王明,此时仍然在老家南京生活。由于身体上的一些原因,王明和其太太一直都没有孩子。知道姐姐生了个孩子之后,于是双方就商量着,想把孩子送到南京,由弟弟照顾一阵子。

“但是我当时说得非常清楚,孩子送到南京之后,只能让弟弟短期照顾,过一段时间之后,就得送回新西兰。而我弟弟也明确说了,一定会把孩子送回来。我的父亲当时还表态,要弟弟好好照顾。”

可是,这一等就是13个年头。

13年来弟弟不愿还孩子

从送走孩子之后没有多久,王俊就开始不停地写信,询问孩子的情况,以及弟弟和弟媳治病的进展,并且让他们抓紧时间治疗。

到了2003年,弟媳张红来到了新西兰。王俊当面提出要将孩子送回来,称孩子越来越大,要在新西兰上学了。但是张红称还要和王明商量一下,自己做不了主。事实上,在2002年的时候,王明和张红已经为这个孩子补报了出生登记,并且登记夫妻二人为孩子的父母。

事情一直拖到了2004年。有点着急的王俊此时回了国,希望当面和弟弟讲清楚,但是等到她回到南京,却愕然发现,王明找不到了。

来到父亲家里,由于父亲身体不好,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她自己一时之间也不太好意思开口,直到忍不住失声痛哭,父亲察觉出来,让王俊的妹妹去找,这才将王明给找了出来,也是在那次,王俊才又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虽然一再坚持,但是此时王明的态度也已经变了,最终,孩子还是留在了国内。

到了2005年,作为母亲,心中自然是非常痛楚。甚至于在工作中,心神不定的王俊还把自己的胳膊给压断了,在已经残疾的情况下,王俊用左手给弟弟写信,希望对方能够和自己好好谈谈。但是,依然没有结果。

2006年,沈国带着他们的大女儿来到了南京。直接找到了王明的家里,王明当时的表态是,再等等,一定会让孩子过去。

2007年的春节,王明在南京买了套新房子,并且悄悄地搬了家,没有把地址告诉包括父母在内的任何人。

因为弟弟的突然搬家,王俊和丈夫又回到中国,在想尽了一切办法的情况下,终于找到了他们的新家。这一次,王明同样没有在家。但是王俊等人和张红却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以至于张红拿出刀说谁把孩子带走,她就拼命,目睹这一切的王瑞则在现场哇哇大哭。

又拖了一年之后,王明在2008年初的时候,带着孩子来到了新西兰。王俊依然表态,一定要让孩子回来读书,而此时,貌似有了良好的结果,王明明确说会让王瑞读完小学后回来。

跨国寻子终无果

可到了2008年的7月,王明以及王瑞都找不到了。这下子,可把王俊给急疯了。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向新西兰警方求助,并且将此事上报到了新西兰外交部。由于王明手中依然有着王瑞的新西兰护照,所以王瑞此时在理论上还是个新西兰人。

通过外交渠道,此事被转到了江苏省公安厅办理。江苏省公安厅在南京没有找到孩子,随后通过太原警方进行寻找,但也是无果。

最终还是沈国夫妇回国亲自到太原寻找,找了很多地方,想了很多方法,才在一所学校找到了孩子。由于学校不让他们将孩子带走,并且校方还叫来了王明和张红,最终,虽然找到了孩子,但是依然没有能够得到孩子。

从此以后,王俊夫妇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孩子。最终,他们才想起了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此事。在2008年11月,夫妇俩正式委托了律师,将王明夫妇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归还孩子的监护权。

告上法庭

一审判决:

王瑞监护权归王明

但是案件的审理也是一波三折,异常复杂。

在起诉至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之后,王明一方马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此案不应该在南京审理,而应该到太原市进行审理。

白下区法院认可了这一异议,认为应该在太原市进行诉讼。但是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南京中院认为此案还是应该由白下区法院进行审理。后来开庭之前,王明又递交了一个要求再审管辖权,最终,经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还是在白下区法院进行审理。

不依不饶的王明甚至还找到了江苏省检察院进行抗诉,过了半年之后,江苏省检察院才做出决定,不接受这一抗诉请求。

在实体审理过程中,也是颇费周折。

首先,此案的一大争议就是,王瑞究竟是谁的孩子,王俊提出要做DNA鉴定,但是被王明的代理律师所拒绝。为了证明孩子的身份,除了提交了在新西兰的相关身份证明外,王明还特意从南京市公安局调出了孩子的出生证,并且找到了江苏省卫生厅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这一出生证是假的。在王俊的争取之下,最终,孩子王瑞的户口,被警方所取消。

在确认王瑞为王俊亲生孩子的情况下,白下区人民法院最终明确了这一身份,但是在其做出的一审判决中,却认定了王瑞的监护权归王明。

王明在案件审理中提出,王俊并没有证据证明其将Richard 沈交给他或者Richard 沈和王瑞是同一人;王俊在诉状中提到根据两被告的要求,王俊夫妇将Richard 沈交给他们暂时照看,但这只是王俊一方的推测,没有证据。

一审法院认为,“不管双方在当时出于何种原因,王俊一方将孩子交由王明寄养的事实导致了在王瑞成长的十几年中,实际对王瑞行使监护权的人即为王明夫妇;本案中,王明一方并不否认王俊夫妇为王瑞的亲生父母,即并不否认王俊夫妇为王瑞的法定监护人……但从案件的实际情况考虑,王瑞年仅11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生理、心理发育均未成熟,正处于形成自身世界观及人生观的关键时期……如贸然改变其生活环境,改变其家庭关系中最亲密关系之关于父母属谁的认知,对于其生活成长将发生何种影响概难预料。”

二审判决:

监护权应归亲生父母

王俊自然对此判决不服,于是就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中,她提出自己和王明之间没有签订过任何收养协议,更没有向任何法定部门注册登记,她将孩子交给王明的行为只能定性为委托合同关系,并且这种合同关系基于自己一方的行为而解除,因此,王明应该将孩子送还给她。

王俊还认为,自己从2003年开始就不断主张权利,并且多次试图要回孩子未果,王瑞是新西兰儿童,目前在中国是非法逾期居留。

而王明一方则提出,虽然不否认王俊夫妇是王瑞的亲生父母,但是从双方的书信中可以看出,王俊生王瑞是为了王明夫妇所生,因此,双方并不存在所谓的收养;此外,在王瑞成长的时间里,他们也付出了大量的心血,而王俊一方的追讨孩子行为以及通过警方注销孩子户口的行为,都侵犯了王瑞的合法权益。

南京市中院的二审进行了改判,撤销了一审判决,认定监护权应归王瑞的亲生父母所有。

何时再审:

仍是个未知数

虽然终审判决已经下达,但是并不意味着就此可以得到孩子。

在判决之后,王俊给王明打电话,但是王明却依然拒绝归还孩子。直到2012年11月,王俊才在白下区法院成功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4月,在女儿的陪同下,王俊再次回到了国内。这一次,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和她们一起到太原去找王明进行执行工作。

这一次,即使法官们已经找上了门,孩子还是没有得到。甚至于王俊还和家里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后来,王明还向江苏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2013年9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并且直接由省高院提审,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但是直到发稿时止,此案何时再审,仍然是个未知数。

(应采访对象的要求,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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