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yuki2000;3409738 2014年收到联邦税务局报税通知,让退回牛奶金约4500刀。不知道是如何计算的,请教高手。 我们的情况是:2011年 我是单身妈妈 带孩子登陆魁省。 2013年复婚, 中间没有通知税务局婚姻状况改变。期间申请团聚。老公2014年5月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2014年报税后收到税务局牛奶金欠款通知。非常不理解为什么欠了这么多钱。是不是夫妻一方不是永久居民就没有牛奶金呢?请高手指点。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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