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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海外汇款与资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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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6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的年轻移民朋友在加拿大买房时,远在中国国内的父母会汇一笔金额过来,帮助支付首付。在加拿大,任何形式的赠与都是不用交税的。不过从中国汇款到加拿大,每人每年购汇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境外汇款的限额也是每人每年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所以大多数朋友通过汇款公司做大额的汇款。

赠与汇款 收好一切凭据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汇款,都一定要把所有的转款单据保留下来。虽然父母赠与本身不涉及税务问题,但是国税局很有可能对大笔金额入账做调查,所以汇款人和收款人要把所有的程序做好,把国税局有可能问的问题事先准备好。父母和子女最好在中国国内找一个律师,签署一份赠与文件并请该律诗做见证。在加国的子女应该把所有的文件(包含汇款单)保留在自己身边,一旦国税局来查账,能立刻拿得出手。

国税局即使对一个人的纳税情况持怀疑态度,也不一定在当年就查,而是会等个一段时间,等到所有的罚款和利息累积到了一定程度再出击。而且国税局一般只给予30天的时间期限,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事先做准备,很难提供出资料。除非立刻回国办手续,否则很难凑足所有的证明材料。如果过了30天之后,国税局拿不到合理的解释,就会直接认定这笔钱是购房者的收入并课税。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我现在遇到的一些客户,大多是已经有了税务上的麻烦。所以我会建议所有的新移民,在登陆的那一年,找专业会计师规划你的海外资产,而且做规划不能只看3、5年,要看10年以上的打算。

帐户冻结 损失自负

国税局在调查一个纳税义务人的时候,会先冻结住他的所有名下财产(包含银行帐户与房子)。即使冻结资产后,没有查出问题,资产冻结过程中的这一部份损失还是要被调查者自己承担。因为这是国税局在合理的怀疑中所做的措施。而且,加拿大和中国有租税协定,如果加拿大国税局真的要彻查一个人,可以透过中国的金资中心,调出所有他的所有资料。到那时,连纳税人自己忘记的帐户都会被翻出来,包括所有的对外担保、股权、房产等等。如果拿着这一份资料和纳税人申报的海外资产来校对,要被罚的项目可能就很多了。所以移民朋友应该提早做好准备和规划,不要给国税局这个机会来查自己。

此外,一般来说,华人夫妇喜欢用联名户头。一旦帐户被冻结,整个联名帐户都要被冻结。所以最好是在联名帐户之外有一个独立的帐户,无论是从利息角度还是安全角度,都比较好。

恒等式判断合理收入

国税局判断一个人的收入是否合理,一般会用一个恒等式:当年度的总收入,应该等于个人净资产的增加额,加上一个家庭一年正常的开销金额,加上当年支付贷款的总额,加上孩子的教育经费,再加上所有的保险费。

如果每年按照这个恒等式来报税,就很安全。如果所报收入情况与这个恒等式不符,例如在温哥华西区拥有几百万的豪宅,又有几台名车,但是每年收入只报很少的收入,这就很不合理了。

按照加拿大国税局的规定,新移民在登陆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后的第一个报税年度不需要申报海外资产,但是要把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当天的T1134和T1135准备好。到了第二个报税年度的时候,才需要把自己的海外资产情况进行申报。如果在登陆的时候不做规划,等到国税局来查时,如果没有完善的准备就很有可能会被课一大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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