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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离婚后如何拿到孩子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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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个走入婚姻殿堂的人,都希望夫妻生活美满幸福,白头到老。走到离婚的地步,本是人生最大的无奈。作为当事人的双方,有着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原由。很多人离异的时候,没有通过法庭或律师,而是自行签订了离婚协议和赡养条款,最后造成大量的赖帐,不服配偶和孩子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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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deadbeat一词,是老赖的意思,指那些无视法庭裁决,拒绝支付家人抚养费的人士。专家表示,老赖通常是指离异人士,其中97%为男士。

据CBC报导,国内老赖一族,共拖欠37亿家人抚养赡养费,近3分之2抚养费存在拖欠问题。拖欠子女抚养费的赖帐父亲已经成为多数。其中问题最严重的是安省,有80%的离异父亲选择不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

其中最无辜的就是孩子,他们本应获得像其他同龄孩子一样的快乐和幸福。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是每一对父母的义务。提供孩子成长所需要的基本生活费用,是每一对父母应尽的法律责任。离婚协议及法庭的裁决不仅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更重要的是保证未成年孩子成长过程所必要的财务支持。

强制执行部门人手不足 积压严重

脸皮最厚的老赖中,萨省一老赖抚养费拖欠总计58万多,爱德华王子岛一老赖共拖欠抚养费24万,西北地区一老赖共拖欠抚养费23.8万。

CBC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仅1,600名家庭事务全职员工,却负责47多万个执行中的抚养费案例。其中,魁北克省员工人均负责案例高达233个,卑诗省员工人均负责案例高达725个。

达尔豪斯大学法学教授汤普逊(Rollie Thompson)表示,在家庭和儿童事务方面说大话的,还是那帮人,从未真正打算增加这方面的执法人手。经济紧张时,政府要么不追加人手,要么裁员,导致案例积压,法庭裁决令得不到执行。

目前仅3个省公布拖欠最多的老赖身份,2个省在网上公布老赖照片。安省居民鲍威尔(Bobbi-Jo Powell)女士对CBC透露说,前夫一直都没支付孩子抚养费,自己要养孩子,还要做全职工作,日子过得很难。安省家庭赡养费强制执行计划部将其前夫照片公布在网上,但却说找不到人。CBC调查人员却联系到其前夫,这名老赖说,不知道自己照片被公布,承认最近的确没支付孩子抚养费。

请求法律援助

资深家庭法律师Sheldon Tenenbaum说:“造成赖账率如此高的主要原因是人们自行签协议,并且相信对方会永远履行职责。”他表示在25年的工作经历中,看到日后出问题的多数是这种情况。

Tenenbaum建议,分居或离婚协议最好到法庭或通过律师签订。各省的家庭法有些差异,民众可以登录安省家庭法公共教育网站http://www.attorneygeneral.jus.gov.on.ca 浏览。普通人最好是找律师咨询。不要怕麻烦,也不要担心一定花很多钱。法庭也有免费为某些特定案例争取抚养费的服务;也有不少好的家庭法律师免费电话咨询。

Tenenbaum律师表示,强制执行协议由政府部门负责。安省政府有专门的家庭责任办公室(the 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 简称FRO)可以强制执行抚养费支付。FRO可以用其他途径收集支付者的抚养费,包括销售佣金、就业保险、劳工赔偿、所得税退税、遣散费、养老金)等款项自动扣除,采取对支付者的个人财产或不动产登记费、银行帐户、联名银行户口、或者任何人帮助他们隐藏的收入和资产支付抚养费。

“另外,家庭责任办公室也可以对不支付抚养费父母一方施加压力,包括暂停其驾驶执照,报告他们的信用机构,这样就很难让他们获得贷款,或取消他们的护照。” Tenenbaum说。

Tenenbaum还补充:“如果支付方没有工资表或报税单,FRO没办法执行协议,这是一个十分无奈的事情。”

赖账父亲玩失踪

丁女士(化名)和文先生(化名)是一对来自中国中国的夫妻,文先生是北京有着名酒店大厨,丁女士是销售员。他们以厨师技术移民来加拿大。文先生继续做厨师,丁女士做收银员。

作为北京着名酒店的大厨,文先生在国内做的风生水起,可以说很牛。来到加拿大后,他虽然也做厨师,但是,那些自豪感、自傲感统统找不到了,很失落。本来文先生就不愿意移民,是丁女士坚持要移民。到了加拿大,如今变得突然什么都不是,于是文先生闹着要回去。可是丁女士喜欢这边,不想回去。

当时,他们的两个孩子还没有过来,两人关系还过得去。后来,2个孩子都过来了,没想到2个孩子也很喜欢加拿大,不愿回中国。这下,文先生更加坚持要回去。丁女士实在没办法,只好同意他回国。但男方表示,我要回中国,就先离婚,我要回国重新组织家庭。并扬言,“离婚以后不给抚养费。”

无奈,丁女士只好同意离婚。他们按照加拿大的法律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法律规定男方要抚养孩子到成年。当时,最小的孩子只有7岁,好在大女儿已经读中学了。

离婚以后,男方如愿以偿的回到了国内。但从此以后拒不负担抚养费,人也失踪了,没办法,女方只好带着2个孩子搬到了一套地下室,靠自己打工维持生活。

还有一位来自武汉的年轻夫妻,男方来加拿大留学,女方陪读。毕业后男方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情绪低落,随之两人关系出现矛盾,最后不得不离婚,孩子还不到一岁,随女方生活。

离婚后,开始一段时间,男方还按时付抚养费,后来男方离开加拿大去了美国,从此消失的无影无踪,孩子的抚养费成了泡影。

有关未成年孩子抚养费相关贴士

根据家庭法网站,抚养费是指作为孩子父母的一方付给另一方的,孩子日常的费用所需,包括孩子衣、食、住等开销,这是孩子获得父母双方经济援助的权利。通常由跟孩子生活在一起时间最多的一方获得。每位家长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包括生身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抚养费的数量是根据支付者所在的省或地区年收入来计算。

即使其中一方没有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不能阻止看望孩子。法律规定孩子最好能跟父母双方维持好的关系。

如果支付方没有支付应付的款项,安省政府有专门的家庭责任办公室(FRO)会采取行动强制执行法庭判决令或协议条款。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向FRO提供支付者的姓名、地址、社会保险卡号、收入及其拥有的财产证明。

家庭责任办公室还可以帮助与安省有协议的住在加拿大、美国或其他国家的支付者收钱。如果安省没有与那里的付款人家长居住的国家达成协议,家庭责任办公室不能帮助收钱。

发表于 2014-12-1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周六,12月6日,上午10:30 , 满城华人服务中心,离婚问题讲座

也专门介绍 在魁北克离婚后 如何拿到孩子的抚养费--与中国不同,与加国其它省份也不同。

集多年工作经验,讲座内容全面、具体,定能解您心中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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