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查看: 1041|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精彩文摘] 一个民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以这种方式死去(1)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4-8-26 1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19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原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民警黄小兵公开宣判,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王新和黄小兵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这二人的玩忽导致了一个三岁女孩被活活饿死——这就是去年震动全国的李思怡事件。成都市委政法委书记王体乾曾在批示中写道: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就活活饿死在我们这些冷血者手中。
     一个北京的学者并没有停留在悲伤和愤慨中,他以一个学者穷根问底的精神,带着许多疑问,专门赴成都实地调查,回来后,泣血写出一本书。他自费印制,送给能看懂的人们。
    华大学一位老教授送给记者这本书时说:我是流着眼泪看完的。过七八万字的内容,记者却花了好几天才看完。每看几页都不得不跳起来,尽量平息自己的情绪,或者擦掉眼泪,白色的书名两个字,像一双犀利的眼睛,让人无处可逃。
     书的扉页上写着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
     作者——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康晓光在书中说:岁的小思怡死在门前的一幕始终挥之不去。她要打开门,这是她惟一的生路。门外有什么?门外就是你和我,每一个活着的中国人!三岁的孩子打不开门,我们在边装聋作哑。终于,门没有打开,小思怡就死在门后。
   2003621日傍晚,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西路65号院的居民和往常一样在院里聊天、打麻将。几天来他们一直闻到一股奇怪的臭味,令人难以忍受,于是,他们开始寻找来源。  找了许久,终于发现臭味来自三单元一楼25号。这里住着一名吸毒的单身母亲李桂芳和她三岁的女儿李思怡。他们想起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到这母女二人了,于是立即向家委会主任反映情况。家委会主任赶到现场,感觉事态不妙,立即报了警。接到报警后,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民警从阳台进入厨房,再经厨房进入客厅。进入客厅后,民警发现主卧室木门的明锁扣被绿色毛线绳拴着。民警将主卧室门上拴锁扣的毛线解开,接着民警试着推主卧室的门,感觉到有阻力,推开一半,发现门后有一具小女孩的尸体。
     随后进行的尸表检验显示,死者头发已大部分脱落……尸体高度腐败,腹部及四肢皮革样化,头面部、颈部及会阴部有大量蝇蛆附着……”  解剖检验也排除了李思怡因暴力打击致死和因中毒致死的可能性,警方、检察官和法官一致推断李思怡死于饥渴。
     一位网友写道:你在一个酒足饭饱的幸福时代,活活饿死了。
2#
发表于 2004-8-26 21:1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的耶稣竟然真的存在的话?

它怎么可以让一个小孩子这样悲惨的死去?
世界上所有的悲剧,不都是你的神创造的吗?
可见你的神都是狗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3 17:43 | 只看该作者
To 孤云平沙

If you don't belive GODs, you can not blame Gods by" 世界上所有的悲剧,不都是你的神创造的吗?"

Only if you blieve that GODs exist, you may blame them.


According to your statements, firstly, you believe there is God or are Gods in China
secondly, you want to know -----  WHICH GOD BROGHT ABOUT SUCH SITUATION IN CHINA.

But I do not believe in Gods, at least, now. So I can not answer your question.

But I believe that that horrible situation was brought about by part of men in China.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4-10-13 19:48 | 只看该作者
看不明白石因为您太无知了,而不是文章写的不好。整个一sb,还来评判别人的文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4 16:02 | 只看该作者
As it was a very sad real story in our hometown, I did not want to post it again. I did not post all the content last time as I just wanted to answer someone's question.  Following is the part 2


警方、检察院、法院的事后调查显示,案情极为简单。
  64日,李桂芳的两个朋友邀她一起吃午饭。她带上孩子,4个人一起吃了午饭。这是李思怡吃的最后一顿饭。此时大约是上午11

饭时3个大人商定去金堂找些。之后,李桂芳先把孩子送回家。那几天李思怡正在生病,上午还到医院打过针,回家后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李桂芳用一条绿毛线绳拴住了主卧室的门,然后锁上房门出去了。此时是下午1点多钟。
 到了金堂县后,李桂芳独自去了一家超市。她在超市偷了两瓶洗发水,保安向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黄小兵赶到超市把李桂芳带回派出所。
 凭着警察的职业嗅觉,黄小兵看出李桂芳是吸毒人员,提出要作尿检。黄小兵为此请示副所长王新,得到批准。尿检结果呈阳性。在第一份笔录中,记录着李桂芳告诉黄小兵,家里只有一个小女孩,无人照看。
 黄小兵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尿检的情况,并请示是否对其实行强制戒毒。王新再次批准。此时是64日下午5时左右。黄小兵也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家里还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女孩。
 黄小兵还向团结村派出所核实了李桂芳的情况。这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与此案有关的第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是在这里实习的成都市警察学校在校学生穆羽。
 王新又请示当时金堂县公安局的值班领导吴仕见。王新给吴仕见的请示报告里写明了李桂芳家里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孩,但吴仕见仍然批准了对李桂芳强制戒毒。这样对李桂芳强制戒毒的手续就齐全了。
 晚上22时左右,城郊派出所出动两辆警车押送李桂芳和另一名姓刘的吸毒人员去成都的戒毒所。李桂芳在第一辆警车上,王新做驾驶员。
 据李桂芳自己陈述,她拉住车门不肯上车,哀求王新让她先回家安顿孩子。上车后,她仍不断地请求路过青白江时让她回一下家,把孩子安顿好了再跟他们走。她还请求王新给她二姐打个电话,请她帮助照顾一下孩子。但是,尽管李桂芳不断重复她的请求,就是没人理睬。
 从金堂县到成都,青白江是必经之路。李桂芳对这条路很熟。当她发现车已经过了青白江时,开始用头连续猛撞车门。在这种情况下,王新终于同意给打电话。李桂芳告诉了王新她姐姐家里的电话号码。王新让同车的卢晓辉给李桂芳姐姐打电话。卢晓辉打通了电话,但是没人接。
 王新又让卢晓辉查到了团结村派出所的值班电话。这个电话也打通了,接电话的又是穆羽。此时是64晚上1030分左右,这也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第二个与此案有关的电话。根据派出所的值班记录和电信局的记录,法庭确认了这次电话。
 这一事件中,团结村派出所两次接到城郊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他们知道李桂芳被强制戒毒,也知道李桂芳家里的情况,而团结村派出所距离李桂芳二姐家不足200米,距离李桂芳家也仅仅一个街区,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做。
 在戒毒所办理完各种手续之后已是65日凌晨。在王新离开戒毒所之前,李桂芳再次请求王新落实孩子的事情。王新说已经告诉团结村派出所了。
 随后,王新等人返回金堂县,再次路过青白江时,同样没有停车。
 第二天上午,黄小兵值班。上午9时左右,王新、卢晓辉让黄小兵再与团结村派出所联系,黄小兵回答说联系了。据黄小兵说,他给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但是团结村派出所不承认,电信局也查不到这个电话的记录。
 按法律规定,黄小兵应该在三日之内将《强制戒毒通知书》送达李桂芳的家属、所在单位和居住地派出所,但是黄小兵没有送。事发之后,人们发现,这3份通知书还躺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
 65日上午直到621日傍晚,无论是金堂县城郊派出所,还是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都无人再过问这件事。
 这样,从64日中午到621日傍晚,三岁的李思怡一个人被锁在家里。
 们发现,门上有她的手抓过的痕迹,她的指甲有不同程度损伤,所有的柜子都有被翻找过的痕迹。她可能晚上受到惊吓曾经躲进衣柜。通过地上的痕迹,屎尿被小心地放在卫生纸里的状态看,这个小女孩一直在求生,并慢慢死去



我必须做点什么,否则我
将无法面对自己的孩子,
无法面对自己的良心
 一位网友写道:在一个人类已经从愚昧和粗野的黑暗时代走出来几百年的今天,在食物摆放满了超市、清水充溢了每一根水管的城市里,在一栋住满了人的楼房里,在一个距离警察只有100米的巷道里,在一个母亲恳求警察照料一下她被关在家里的孩子的跪地哭喊里,让一个三岁的无助生命慢慢地在饥渴中死去……我一生里从没有过这样耻辱和罪恶深重的感觉。
continu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4 16:05 | 只看该作者
这种耻辱感样深深地纠缠着康晓光。那段时间,他说自己第一次深切体会到什么叫煎熬40岁的人,见过的苦难、黑暗也够多了,但李思怡的惨死仍使他泪流满面、怒不可遏。他根本无法一如既往地工作和生活。
 晓光的女儿也是三岁。每天出门前和女儿吻别的时候,他会想起小思怡;坐在办公桌前,看到贴在墙上的女儿的照片,他会想起小思怡;回到家里,女儿欢叫着扑进他怀里的时候,他会想起小思怡。
 尤其是一想到我女儿的照片、玩具都堆积如山了,而她,一样三岁,连一张照片都没有……”如果没有女儿,康晓光说,也许他就会坐在书房里,对着电脑,骂几句生一会儿气,也就过去了。
 时候,康晓光正在做一个关于城市贫困问题的实证研究。李思怡的遭遇,不仅啃噬着他的道德神经,也使他更进一步认识到,在反贫困领域,最严重的问题并不是人们惯常关注的资金不足制度不完善,而是即使有了钱和制度也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李思怡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制度不完善,但不完善的制度得到执行也能够避免这场悲剧;钱少,毕竟还有钱,比李思怡处境更好的人不也领到低保了吗?毫无疑问,她理应得到社会保障体系的援助。但是,确凿无疑的事实是,她没有得到任何援助。
 晓光说,写这本书,完全是为了自我解脱,为了让自己以后还能正常地生活,我必须做点什么,否则我将无法面对自己的孩子,无法面对自己的良心
到底是杀死了李思怡
 简单的案情使任何人都可以独立做出判断:警察的失职是这一惨剧的直接原因,而且这种失职又是那么容易避免。
 那个面对一个母亲的跪地哀求无动于衷的王新,他的律师为他做的是无罪辩护,还令人震惊地提出李思怡也许在李桂芳离开家门之前就死了。一位母亲悲愤地呼喊:老天爷啊,你为什么不用雷劈死他们?!
 然而作为一名研究贫困与反贫困、地区差异、收入分配问题近20年的学者,康晓光认识到,问题并不这么简单。即使老天爷真的用雷劈死了他们,其他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转身离去吗?
 谁有责任保障李思怡的权益?这并不是什么深奥的理论问题。《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都有相关明确规定。首先,李思怡的直系亲属负有这种责任,其他亲属、朋友和邻居在道义上有帮助她的责任。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和民间组织负有这种责任。就中国而言,这些责任主体包括,民政部门(别是儿童福利院和负责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机构),官方社区组织(街道、居委会或家委会),相关的官方权益保护组织(设在政府的委员会、妇联和共青团),父母所在单位,还有形形色色的民间慈善组织。 李思怡是如何生活的?谁在关照她?那些应该关照她的人和机构都做了什么?他们对李思怡之死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到底是谁杀死了李思怡?
 带着这样的问题,康晓光来到成都,他希望通过实地调查,得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然而康晓光的调查让人浑身发冷:在监护人不可能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偌大的中国竟然没有一个机构和个人愿意承担这份责任。她没有得到来自政府的任何救济,也没有得到来自任何团体以及各类公益组织的任何帮助。
 爷死后,李桂芳是李思怡惟一的依靠。李桂芳没有工作,长期吸毒,还因为贩毒被判刑,案发时仍处于缓刑期。李桂芳没有工作,除了亲戚和邻居提供的零星援助,其余收入来自偷窃、贩毒以及直接或变相的卖淫。
 家委会主任说,李桂芳是全小区最受排斥和鄙视的人。她的朋友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人,她只和这些社会渣滓来往。没有人和她来往,她也有自知之明,从来不和邻居来往。
 当地民政部门以李桂芳吸毒为由拒绝给予她们母女低保待遇;妇联认为,妇联主要任务是维护妇女的权益,儿童权益保护主要应该由共青团负责。儿童福利院拒绝接收李思怡,因为她不是孤儿,她还有一个母亲;亲戚拒绝收养她;即使有人想收养孩子,也被她那吸毒的妈妈吓跑了。
 李思怡经常被独自锁在家里,经常挨饿,小小年纪就学会隔着铁栏杆向窗外的过往邻居乞讨。
这样的世界再繁荣
又有什么意义?
它怎么能够使人热爱,
使人留恋,使人向往?
 冷,不仅表现在对他人苦难的麻木,还表现在拒绝为捍卫社会正义付出哪怕是些微小的代价。
 论是大权在握的政府官员,还是神通广大的记者和声名显赫的学者,几乎都不愿意为康晓光的调查提供帮助。别碍于情面给予帮助的朋友,也一再要求他做好保密工作许他们的风险标准和你的不一样?说。
 也可能。他停了一下,又说:我可以理解,但不能接受。

一个朋友更是让他火冒三丈,那个朋友说,他不能帮忙,因为这件事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已经影响到招商引资了
 妈的,他认为最严重的、最神圣的事情是招商引资!
 大家都觉得事不关己,给一声叹息已经不错了。我们中国人怎么能变得这么冷漠?我到现在也不明白。
 觉得,李思怡死于此时此刻,可能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但这背后折射出的,绝对不是一件小事。如果一个社会能够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都波澜不惊,如果我们只是活在一个狼窝里、蛇窝里,吃得膘肥体壮,又有什么意义?这样的社会再繁荣又有什么意义?它怎么能够使人热爱,使人留恋,使人向往?更不能说让外部的人来尊重这个社会。
一个美国基金会想把这本书翻译成英文在国外出版,被康晓光拒绝了。他们问为什么,写书不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吗?
 晓光回答:是。但我希望让更多的中国人看到,而不是让更多的美国人、外国人看到。
 为什么?问。
 为我觉得这是中国人的耻辱,就像那位网友说的,一个民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以这种方式死去。我觉得丢不起这个脸。
(据《中国青年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4-10-14 20:03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samson
让我们重复一遍,中国所需甚少。只需要人格和良心。甚至可以说,这两者实际是一样东西,因为人格就是良心。

要改革中国,就一定要在素质方面追根溯源,一定要在实际上推崇良心,...有一条真理,被一位现代哲学的主要倡导者一语道破:“没有一种炼金术能够点铁成金。”中国需要的是正义,为了获
得正义,必须了解上帝,对人要有新的概念,要了解人与上帝的关系。中国的每一个个人、每一个家庭以及社会,都需要一种新的生活。我们发现,中国的各种需要只是一种需要。这种需要,只有基督教文明,才能永恒而又完整地给以满足。

第27章中国的现实与需要

《中国人的素质》

Eph 4:19良 心 既 然 丧 尽 , 就 放 纵 私 欲 , 贪 行 种 种 的 污 秽 。

Eph 4:20你 们 学 了 基 督 , 却 不 是 这 样 。

4:21如 果 你 们 听 过 他 的 道 , 领 了 他 的 教 , 学 了 他 的 真 理 , 4:22就 要 脱 去 你 们 从 前 行 为 上 的 旧 人 。 这 旧 人 是 因 私 欲 的 迷 惑 , 渐 渐 变 坏 的 。 4:23又 要 将 你 们 的 心 志 改 换 一 新 。

中国需要正义, 但绝不是你的狗屎丧帝! 少在这儿喷粪! 见了你的狗屎丧帝就来气. 狗屎的丧帝, 滚一边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4-10-14 20:14 | 只看该作者
玩忽职守, 导致一小生命丧生, 才判二年, 三年的, 太轻了吧? 是否应该让他们的子也尝尝李思怡的味道?

中国要从人治走向法制! 中国需要全面提高公务人员的素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4-10-16 22:26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mermaid
看不明白石因为您太无知了,而不是文章写的不好。整个一sb,还来评判别人的文章

那个叫什么鱼的觉得自己傻B了不是?人家转贴文章的根本没贴完,我当然看不明白了,以后少在那装大头蒜。

sunshine, 你Y怎么不出来放个自己的P?如果你的神存在而允许这样的惨剧发生,那他一定是个邪神,我要诅咒他一辈子;如果他不存在,你以后少到处喷粪了好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框架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4, 2024-5-17 17:11 , Processed in 0.061841 second(s), 41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