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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蒙特利尔《七天》藏掖与造假--敬告蒙城同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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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rt For Virtue 敬告蒙城同胞书

尊敬的蒙城同胞,

继我方于2017年3月10日在《华侨新报》"读者来信”栏目刊登《蒙特利尔七天报社社长尹灵涉嫌10.28周年大庆商务欺诈始末》以来,短短几日,引来逾3000网友围观并转载,有热心网友私下微信我们,以示同情。对网友们的热情,我们表示感谢,但同时希望各位回帖有所克制,不要在网络间发表过激言论,引来诽谤之嫌。2017年3月16日晚,《七天》编辑部发文《尊重事实,理性竞争》,以“本地某中文报纸”等字样隐晦地描述了我们的报道。凭心而论,《七天》编辑部这篇文章说出了我们和《新报》的共同心声,比如华媒之间相互监督,为弱者发声,团结华社,关注华社的生存与发展,共促繁荣等等,相信这也是所有蒙城同胞的心声。不过,“知易行难。” 通篇读完,我们发现《七天》对本周占据几大华媒和外媒热搜榜首的焦点问题,诸如《水天一色餐馆的不卫生与七天报纸虚假报道》以及两华裔房地产经纪被《七天》媒体索要移民人物报道费等问题,不做任何回应。简言之,七天此篇回应的,都是过去办报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也即大家早已熟知的旧闻,而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出现,只字不提。

这不是一个敏感的新闻人应有的态度,如果没有人站出来为公众事件负责,新闻事件只会持续发酵,耗费光大量的的人力与公共资源。果不其然,此后数日,我们在各大微信圈以及回帖也看到群友不停转发信息,质疑《七天》人物报道失真、提供假新闻以及使馆对其过度支持。为什么大家要质疑?因为假新闻、假商业广告之公害,众所周知。以”水天餐馆“为例,一次团餐消费约400-600人,一年下来,将是逾万人次的消费量,而其中的受害人,很有可能包括勤勤恳恳支持七天的读者、合作伙伴、赞助商和广告商,这些把信任交给媒体却被虚假报道误导的受害消费者,谁来替他们买单? 丢钱是小事,丢健康,丢命是大事!

10.28周年大庆之前,尹灵对我方思彤放言,每周报社派送1万份报纸(尚未核实真伪)。按其所言,试想,一年下来,消费《七天》新闻的群体有多大?一旦有假新闻或不实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多大?由谁来买单?拿着不菲广告收入或赞助费的《七天》是否替读者群和消费者真正考虑过?这些,才是大家迫切想要知道的答案,而不是所谓的报业“竞争”问题。对目前网络及坊间盛传《七天》付费报道的做法,很多华裔心下不满,却又无法开口问,为什么开不了口?因为在大家眼中,七天还有另外一重身份――红色势力的代言人,不幸的是,这重身份被网友在Sinoquebec等论坛中扒得十分难看,与其文中所提的“理性竞争”完全是两码事。归根结底,大家并不关心所谓的华媒之间竞争问题,目前最关心的是――作为一家加拿大注册的传媒企业,为什么《七天》几乎所有的活动都有驻华使馆人员参与?反之亦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加拿大注册的主流媒体会如此行事。同样令我方无法理解的是,使馆人员在接到我们对七天的投诉之后,仍然马不停蹄出席七天各类商业活动,毫不在意该企业存在的商誉问题,显得十分不正常。大量《七天》工作人员与使馆人员合照流出后,盛传坊间,似乎在传递一种特殊的信号:《七天》与中国政府关系十分特殊,非同寻常。绝大部分看到照片的华裔都会如此猜测。而我们的书签事件,恰恰证实了这种猜测绝不是空穴来风。

韩寒说,文字是软弱无力的。因为事实胜于雄辩。但我们不得不发此文,是应《七天》此文中隐晦的要求(不敢公开机构名称及当事人的藏掖)。与《七天》不同,我们选择与蒙城同胞坦诚相待,愿意回答任何人提出的任何疑问。发此文前, 思彤彻夜未眠,对她而言,当众揭露别人的疮疤,包括自己的伤疤,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经过一整夜的思考,我们决定把CBC、《蒙城中文报》等媒体披露的担忧交与大家讨论,因我们和《华侨新报》的张健社长一样,非常担心这些报纸中披露的问题会给整个华界乃至白裔消费群体带来长期和持续性的危害。

再者,法理从来没有这样的条文,因为一个人帮助过一些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去残害另一些人甚至免除其犯下的罪行。如何规避这个道德陷阱,大家可以参考国产剧《烈日灼心》的剧情,做一辈子好事,也赎不了杀一个人的罪。所以,从道义上和法理上讲,我们必须恳请作为事件当事人之一的《七天》传媒及尹灵积极应对公众的非难,对不符合商业规范的行为,公开登报致歉并赔偿。谢谢各位支持,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Art For Virtue
(本坛内文字图片资料,未经授权,不许转载。)



打假《七天》:思彤根据微信留言,向大家披露《七天》报纸2017年3月16日特稿《所谓300枚书签事件的真相》一文中虚假不实的描述细节:

造假一:思彤与《七天》社长尹灵通过玫琳凯美容督导莫春晖女士介绍认识,却被《真相》一文描述为“之前曾假借广告客户推荐与七天代表取得联系,向七天编辑部陈述了其辗转多个城市,无依无靠的困境……” 云云。 大段不实陈述,只为《七天》贴金。唉,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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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二: 明明是尹灵亲自发微信和报社邮址给思彤,邀请其发几篇文稿让《七天》编辑学习一下。却被《七天》在文稿中描述为:“ 编辑部本着鼓励读者写作的宗旨和善意,决定帮她一把…为其开辟以S.T.为笔名的专栏。”云云。心塞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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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三:尹灵秒变Art For Virtue “赞助”为“捐赠”。前一秒谈好的赞助,签字送货时变“捐赠” !!!好可怕。
尹灵明明在2016年10月3号微信中早已看过“治愈”书签样本,并在微圈为其发赞助广告,却在《真相》一文中装“无辜”,“当时七天代表正在参加另一个社团活动,没有时间拆封查看和阅读收据........之后,发现治愈主题不符合本活动主题“ 云云。欺负思彤一人去送货。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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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四: 思彤数次礼貌发文七天尹灵、工作人员小邓,有理、有节要求七天管理层重视和解决好书签问题,被该《真相》一文报道为“ 谩骂“ ”诽谤七天负责人“ “恶毒诽谤”。明明是《七天》一拖再拖,拒不退还书签。 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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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五:10.28 晚宴上,思彤到底有无座位牌咩? !《真相》一文中声称思彤有座位,但我方证据是,同样没有座位牌的蒙城汇元老和其他几位嘉宾与挤在桌旁的思彤狭道相逢,面面相觑,十分尴尬,不到半小时后,有的自行离席。(为顾及颜面,此处宾客要求匿名发贴,抱歉无法贴图。)

造假六 :思彤10月28日晚宴现场主动上前询问胡宪和工作人员,得知《七天》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私自更改书签用途,当即提出全部退还书签,但七天未照办,亦未在晚宴现场公告众位嘉宾这一变更。思彤在10月29日清晨给《七天》胡宪邮件中再次明确表示,拒绝所有与10周年大庆晚宴礼品赞助无关的计划,要求《七天》尹灵几日内退还书签,《七天》仍未照办。但在《真相》一文里被描述为“ 10月29日清晨.......七天主要负责人殷殷劝告思彤不要急于求成……思彤表示要反思自己的做法。” 尹灵拿走思彤书签不还,还要思彤反思。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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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七: 无论《真相》一文将收藏书签目的伪饰得如何高明,有一个事实《七天》无法否认。从2016年10月22日思彤交付书签,至2017年3月15日近五个月的时间里,《七天》10周年庆典委员会从未在大庆活动前、活动举办中或任何场合向付费嘉宾公开过该批书签的去向与安排。即使在28、29日思彤明确拒绝《七天》的新书计划后,《七天》仍对众宾客隐瞒真相。相反,我们被《华侨新报》告知,七天要以“捐赠”名义,自行安排处理书签。在过去五个月的时间里, 七天居然“找不到一个恰当的时机归还Art For Virtue 的治愈书签?”-- 骗骗三岁的小孩还可以,太不拿大家的智商当回事了吧!!

讲真,在被《七天》耍了N 次之后,我们实在感到疲劳心累,只求《七天》拿点“真货”出来,比如,《真相》一文所指思彤在微信群谩骂尹灵及群友遭退群的文字记录。我们这边仔细搜查了所有微信记录,实在找不到这种东西,想破脑袋也编不出来,只好请《七天》给大家“补几个图”。如果尹氏补不上,只好请律师团来给尹氏“补补脑了”。

( 本坛内文字图片资料,未经授权,一律不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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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6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行远顾 发表于 2017-3-25 20:05
愚人娱语渣,本坛主和思彤已经在首页和第2页连发几个帖子,表明开坛目地。读不懂,找翻译:
第一,我们发 ...

我只想说, 我非常支持你们去法庭和他们对峙,拿证据讲道理,让法庭来裁决 他们真实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请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当年,初登陆蒙城,尹玲老板是不放过任何机会,让人给她免费打工,想巧取豪夺我们的劳动成果,我们初登陆蒙城谁也不想得罪。自此之后,我们懂得了,混中国城这个圈子的人,谈本事谈不上,谈攀亲带故,几句老乡,就想免费利用你的价值到是真。 在尹玲身边可真是攀附了一帮,谈本事没有,离了中国人圈子都没法过过好日子的人,这圈人,就是互相拾树枝火焰高,互相照亮所谓 “光辉”的形象。感谢胡宪,尹灵,让初入蒙城的我们看清了加拿大不那么美丽的一面,让我们俩做了积极融入这里社会圈子的决定。惹不起,我们有学历,有经验,英法语流利,和你们搅和在一起,我们觉得很掉价! 当年我们俩咽下了这口气。 很好我支持你们今天要诉诸法律的行动,只要是有理有据,法院裁决,胜诉之时请告知我,我送十挂大红炮,放得中国城喜庆有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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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都应该直接到法庭去,在这里或者其它地方“纸上谈兵”浪费精力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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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加拿大(华裔)公民或移民,我们认为比打官司更重要的是抵制这股华商界不诚信、造假、欺诈的经营作风,鼓励受害人勇敢发声,因为任何一个蒙城人(包括您和您的家人),极有可能是下一个受害人。 虽然中式造假文化全球闻名,但不代表加拿大诚善的文化价值观要被这一小部分人破坏。对一个涉及蒙城300-400名流的”商务欺诈“公共事件,其案件本身存在的意义已经大大超出其最终制裁的结果。真诚希望您谅解!抱歉占用您宝贵的时间阅读我们的发帖并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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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蒙城300-400名流”,一丘之貉而已。少数中国人这种坑蒙拐骗的习惯不可能改,狗不可能不吃屎。其实当初如果您自己不想成名成家、投靠那女人裙下,就不会有这些麻烦了。媒体嘛,不说假话出不了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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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搅和来,搅和去,都是这么几个人。尹玲身边的人...... 就是利用来利用去。这整个故事看起来就是个互相利用未遂,现在又互相伤害了。

有合同有白字黑字的承诺就去打官司!
关于这圈人的事儿,打开七天, 找个小本子,抄下人名,碰见了就弹开!

吃一堑长一智,还是让法律来伸张正义吧! 蒙城华人咱们就好好搞搞二手交易,发点新闻稿,做做地产,传播传播小道故事,戏说蒙城那些事儿就好了!

都移民来加拿大了,好好融入当地,围着中国人玩儿,干嘛不回家去玩儿呢?也可以做 胡宪 说的 一颗红心,两手准备,手起刀落砍开了,一半爱中国,一半献给加拿大!

重要的事儿按深浅给你标记了!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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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很热闹嘛!#1楼说“七天是红色势力的代言人”,逢活动必有中国领事馆参加站台,为什么不向加拿大皇家骑警报告(最好附上中国领事与七天老板的合影,有图有真相),皇家骑警一定会请七天的老板喝茶。加拿大主流媒体CBC就报道过,两年前蒙特利尔孔子学院的老板就被皇家骑警请喝过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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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3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方在与《七天》主要负责人历经5个月沟通无效后决定公开发文,一则考虑各参会嘉宾有知情权,二则感到事态严重,《七天》和一大部分华人同胞完全没有意识到造假、欺诈行为对个体和社团的危害。同时,我们也发现论坛中某些同胞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比如,多次混淆”想出名“与 “正常的商务活动”等概念,不懂租客人权和租赁业主之间对等关系等等。在此需要略微普及一下。商务活动是指企业为了实现生产经营目的而从事各类有关资源、信息、知识交易等活动的总称。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商业活动(年会、茶话会、记者招待会、论坛、文化节、艺术节等)和商务礼仪(周年庆典、开业庆典、开工庆典等)。正常的商务活动以协议约定,互惠互利,公平自愿。与出名炒作完全是两码事!!!与捐赠活动更是泾渭分明。这是我们无法支持《七天》尹氏秒变“赞助”为“捐赠”的欺诈性做法。虽然,从表面上看,大家会认为活动双方在“相互利用”,但这其实一个相互整合资源的现代化交易过程,优势互补,对所有参会人员乃至整个社团均有好处,而非某一方独自获利,比如坛友所说的“出名”等附带效应。在全球化和信息高速流通的时代,要想人为制止商务活动,逃避”华社“群居生活,无异于“天方夜谭” 和”掩耳盗铃“。因此,为保证交易顺利进行和交易双方的利益,要求参加商务活动的各方具有较高诚信度、极强的自律性和法律意识。这个时代的好处是,犯罪成本很高,足不出户,”家丑“即可瞬间传遍全球,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都难逃公众视野和舆论监督。 所以,我们非常感谢”蒙城中文网论坛“为大家提供这样一个媒体监督平台,打击和抵制华社各类造假、欺诈行为,让各位能及早培养正规合法的商务合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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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4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吃瓜群众3 发表于 2017-3-23 20:30
这里很热闹嘛!#1楼说“七天是红色势力的代言人”,逢活动必有中国领事馆参加站台,为什么不向加拿大皇家骑 ...

吃瓜群众3的建议很好。收集七天尹玲与胡宪去共产中国培训、汇报、公费旅游的证据,送到加拿大皇家骑警。 尹玲女儿不是还想做加拿大外交官吗?安全审查能通过吗?她会忠诚加拿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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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ERICWANG.MTL 发表于 2017-3-23 18:42
搅和来,搅和去,都是这么几个人。尹玲身边的人...... 就是利用来利用去。这整个故事看起来就是个互相利用未 ...

Eriwang.mtl的帖子写的好。凡是参加七天10周年晚会的人,今后我是不会再与他们打交道了, 都是一路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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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华科网“光之爱”博客( Art For Virtue 创始人)上周发文《谈美必谈丑》,深刻剖析“中式造假“之渊源、蜕变及识别打击难度之大。如果加国华社再不考虑”筹建统一华商信誉约束机制”,任由“中式造假垃圾” 对大家一骗再骗,骗完熟人再骗新人,将来华人最安全的生活方式,恐怕是到山林间买块地,躲起来,与世隔绝。有鉴于此,楼主再次重申,珍爱生命,远离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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