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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oe_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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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动手了到底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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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4-9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能知道你不是夸夸其谈?

Post by antaresz
住在这里十多年了,上面各位说的都没有看到。打架的是常有的,被抓的却不多见。一般如果只要是双方都动了手,并不是上面有人说的先动手的那方被抓,警察都是口头警戒而已。我就亲身试过了,打完后有人报警,等了三个小时警车才来(路人报警,说没人受伤,只是双方肢体冲突)。警察下车问了几个问题,再告诉双方他已在本子上登记了,如果日后有人要提出控诉可以联络他的分局,然后就走了!

上面的人都是夸夸其谈,CHICKEN得很。你以为蒙城甚至加拿大的警察都是那么有效率的吗?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每天发生不知多少,如果没有人受伤,就算是失窃也要等上几小时才有人来处理。上个月我住的地方有两个白人吵架,一个说你再吵我就报警,另一个二话不说就一拳在他的鼻子上开花,后来两人扭打在一起。警察也是一个小时后才到,把两人带走。后来听说因为双方都有动手,在警局分别被警戒后就都放了,也没有任何留案底什么的。

我并不是鼓励大家随便动手,只不过也别凡事都搬警察出来,以为加国的警察真是那么神勇。更可笑的是有些人以为被辱骂了警察也会管,他们是不会的!就算有证人,就算骂人的有种族歧视,警察也是不管的。还有人跟别人吵了两句,报警说有人威胁他,说要干掉他,911跟本都不受理,连警察也没有派来,仅仅是劝喻报案者要冷静有了事。好像是两年前唐人街那间药店的女店员被人当场打了一巴掌,她马上关门报警,想把人留住,但警察也是一小时后才到,打人的早就不见踪影了。还有杂货铺和小商店的窃案,但警察也是过了很久才来,就算抓了小偷也被他跑了。加国虽然是文明社会,但有时也别放太大期望在警察身上。
说老实话,我方面的事我不懂,但我宁可听多数人的,在这里动手打人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当然杀人的还有逍遥法外的,我不想谈个例问题。尽管欠揍的人很多,比方阁下就是一位,如果你站在我面前说这些话,虽然我不敢打你,至少我会握紧拳头,但我必须得忍住。

我不认为动手后会象你说的那么轻松,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你能不能先动手打一个给大伙瞧瞧,我猜想你一定会说,你是个文明人,你是不会动手打人的,或者说在你生活中没有值得你动手的事,这就难了,怎么能证明你不CHICKEN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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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4-13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配合?

Post by antaresz
找个在这儿出生的老外,问问他有没有打过?我保证至少二分之一的都有打过!有什么大不了的。

还有,你错了,我不是文明的人。不过我在这里上高中,上CEGEP,然后上大学,最喜欢打架的年月都是在这里渡过的,东西看得多了,刚好有人发问,所以就说了自己的经验。如果说我想动手给大家看,你要配合我示范一下吗?我看你没胆量,因为我把你痛揍一顿,让你哭着爬去打电话报警,然后点一支烟,慢慢抽完后再等十五分钟搭巴士回家,那时警察还没有来。

坦白说吧,我花这点时间写几段话,就是怕像你这样不知好歹的家伙以为什么事都有警察罩着,以为纳税人真的很牛逼。你在网上说说没事,要在街上,真的把到你打成猪头还真没有人来帮你,叫警察?慢慢等,哪凉快躺哪去吧。

我也不是说打架的后果不严重,只是蒙城警察执法太没效率,如果你多看点新闻就知道了。去年一帮PUNK在ST-LAURENT大街上,因为临时取消的演唱会而暴乱,就是唐人街上至ST-LAURENT地铁站的那一段路。他们在那儿烧东西砸汽车近四小时警察才来驱赶,不知道大家还有没有印象?还有,两年前ATWATER地铁站外,MCDONALD’S(后来搬进MALL里了)外有几个人打架,也不过是普通口角继而动武,一个劝架的人被击中脑部死亡。还是一个小时后,等那人被其他路人送至附近的儿童医院后证实死亡,警察才来笔录的。而打死人的那位自己去自首时警察还在医院,连笔录取证还没完成。如果你还有兴趣,夜里到ST-DENIS酒巴街外呆一会儿看看,有哪个夜晚没人砸瓶子的?警察哪去了?

如果蒙城警察真的这么高效,那些DISCO, NIGHT CLUB, STRIP CLUB等都不用请黑人来看场子了。还是那句忠告,你在网上牛逼就好了,在大街上还是别真把自己当爷,否则死了也是白死。

具体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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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4-13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词不明白

Post by antaresz
不过我在这里上高中,上CEGEP,然后上大学,最喜欢打架的年月都是在这里渡过的,东西看得多了,刚好有人发问,所以就说了自己的经验。如果说我想动手给大家看,你要配合我示范一下吗?我看你没胆量,因为我把你痛揍一顿,让你哭着爬去打电话报警,然后点一支烟,慢慢抽完后再等十五分钟搭巴士回家,那时警察还没有来。
“如果”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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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6-4-13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劝你一下

我相信你不是文明的人,也相信在你的生活环境中二分之一的人都打过架,不用找个老外问问,我还没愚蠢到信老外不信你的程度,我也相信你喜欢打架的年月都是在这里渡过的,也相信你打人白打,但我想你说的打架和我说的打架不会是一个概念,也许你常打的架只是在同学间找老实的欺侮一下,如果不是的话,打过架的人不可能不被打的,很少不知道什么叫疼的,很少有说不怕的,很少打架前只去想象对方被打成猪头的样子,很少把打架的地点定在能叫着警察的地方。

怎么知道被痛揍的肯定是我?怎么知道我被打后会哭着爬去打电话报警?怎么知道点一支烟慢慢抽完后再等十五分钟搭巴士回家的肯定是你?(呵呵,点一支烟慢慢抽完后再等十五分钟搭巴士回家,十多年了,听说车票长价了好几次,是吗?)如果你每次都是强过对手,十多年保持东方不败,动手前都是胜券在握,只要琢磨如何避免惩罚,也说是说,你打的只是“可打的人”,而不是“该打的人”,说一句实在话,这才真叫欠揍。

就算你喜欢打架那个年月的处事方式对现在的成年移民也适用,就算被你打的人都没有追究,就算你这十多年接触的人很全,就算你见识很多,但这没有代表性,我说过,杀人的还有一直逍遥法外的,这没有什么意义,寄托在警察效率不高或者受害人不去起诉上,不感觉太侥幸了吗?打人肯定要付出代价的,问题是能否承受的起,真正有意义的,多数人想了解的,是底线,能承受得起的底线,最严重情况下的后果,也就是你认为CHICKEN得很的那些经验。
Post by antaresz
找个在这儿出生的老外,问问他有没有打过?我保证至少二分之一的都有打过!有什么大不了的。

还有,你错了,我不是文明的人。不过我在这里上高中,上CEGEP,然后上大学,最喜欢打架的年月都是在这里渡过的,东西看得多了,刚好有人发问,所以就说了自己的经验。如果说我想动手给大家看,你要配合我示范一下吗?我看你没胆量,因为我把你痛揍一顿,让你哭着爬去打电话报警,然后点一支烟,慢慢抽完后再等十五分钟搭巴士回家,那时警察还没有来。

坦白说吧,我花这点时间写几段话,就是怕像你这样不知好歹的家伙以为什么事都有警察罩着,以为纳税人真的很牛逼。你在网上说说没事,要在街上,真的把到你打成猪头还真没有人来帮你,叫警察?慢慢等,哪凉快躺哪去吧。

我也不是说打架的后果不严重,只是蒙城警察执法太没效率,如果你多看点新闻就知道了。去年一帮PUNK在ST-LAURENT大街上,因为临时取消的演唱会而暴乱,就是唐人街上至ST-LAURENT地铁站的那一段路。他们在那儿烧东西砸汽车近四小时警察才来驱赶,不知道大家还有没有印象?还有,两年前ATWATER地铁站外,MCDONALD’S(后来搬进MALL里了)外有几个人打架,也不过是普通口角继而动武,一个劝架的人被击中脑部死亡。还是一个小时后,等那人被其他路人送至附近的儿童医院后证实死亡,警察才来笔录的。而打死人的那位自己去自首时警察还在医院,连笔录取证还没完成。如果你还有兴趣,夜里到ST-DENIS酒巴街外呆一会儿看看,有哪个夜晚没人砸瓶子的?警察哪去了?

如果蒙城警察真的这么高效,那些DISCO, NIGHT CLUB, STRIP CLUB等都不用请黑人来看场子了。还是那句忠告,你在网上牛逼就好了,在大街上还是别真把自己当爷,否则死了也是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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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4-1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看了一下贴子

明白了,把我做为假象对手时,认定“哭着爬去打电话报警”的肯定是我,你是在说对“可打的人”动手,也就是动手前你是胜券在握,只是如何逃避惩罚,不是对“该打的人”动手,那就没意思了,想句实在的话,这才叫做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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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4-14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CHICKEN一字得罪了我

Post by antaresz
话已至此,算了,不再说了。
我说的有些过份,先道歉。

讲一件事,我初到加拿大时,和一个老投资移民发生了点冲突,可以说不算是冲突,只是很小很小的一点摩擦,具体我就不想说了,总之是他找我的事,我刚来,北都找不到,哪敢惹事,就算惹着他,我也不是故意的,那家伙直嚷着报警,初来乍到还是躲开为妙,谁知道那家伙追上我,指着我的鼻子不说,当着女性同胞的面,操爹操娘地骂,那话脏的,中国的民工打架都听不到这种骂法,别说是还是在加拿大,而且从小到大就没人这样骂过我,我当时血直往上涌,多亏我太太还有一个朋友一前一后死死抱住我才算过去了,那家伙的体格怎么说好呢,我如果打他一拳,真的担心他承受不起,绝对不是吹牛,如果在中国,我和他绝不会打起来,因为力量上明显相差太悬殊了,除非他练过硬气功,可那也不可能,一脸蜡黄,不是烟鬼就是酒鬼,那时他的年龄上看上去好象四十到五十之间,但体质上可以明显地看出早衰,他气势是要打人,但那身体姿势,一手掐着腰,一手指着我鼻子,两腿叉拉着,扬着脸伸着脖,一动手只能是个挨揍的货,再说我们是好几个人,他只是孤单一个,说什么他也不会有这么大胆量,他的语言又很差,开始他要报警说的都是汉语,上海味普通话,我算是半个上海人,所以一下就听出来了,后来有一个老外掏出了手机,对我们说如果再吵他就报警,我太太对那老外说他几次指我的鼻子我没指他,他说的话都是骂人的话,他一脸茫然地明显一句都听不懂,幸好他的语言不灵光,不然的话,他还会纠缠个没完没了,他看出来旁观者有向着我的意思,想必警察来了也不会说他的好话,他这才罢休,开始我还不理解,后来我才知道,那家伙入籍了,他就是要激我动手,我一动手后果可想而知,这人的心眼子可也就太坏了,而且他是那种破罐子破摔的,真要闹到警局或法庭,精力上我就陪不起。

后来我在有意无意之间就会关心这方面的事,对于有些人来说,动手绝对不是玩的,你高中就来了,你的经验不适合于多数人,有的朋友要借鉴,我也不想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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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4-15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信息对有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

Post by daveehe
本来已经不想就这个题目再提供信息,不过看xuqi 的亲身经验,而且这些信息对于旁观者也很有用,我只想简单地谈谈法律上的一个特殊之处:

对于青少年(青春期)的 fist fight, 就是没有使用武器的打架,各国法律一般都会宽松很多,所以对于从中国新来的大多数人(移民等)不适用。也就是说如果你打架不会得到宽松的处理。

这信息我早就知道了,那次事后朋友就跟我说了,但是,我想很多人还是不知道的。

那次事后,有的朋友说我太窝囊,如果是我没有理,或者对方是个五大三粗的,也还都说得过去,实际上我占着理,对方又是个不堪一击的邋遢鬼,当着我太太和朋友的面,被人指着鼻子破口大骂,也有朋友说我做得对,并且告诉我这些利害关系,那时我刚来,加拿大一切对我都很新鲜,一切都充满希望,冷不丁同胞给我这样一个风面礼,我本来就不是个心胸开阔的人,当时我暗暗发誓,六年后等我也入籍了,我一定收拾他个半残,不瞒各位,这个念头在我头脑里耿耿了有两年都没淡漠,现在我也入籍了,但这件事早已不值一提了,那家伙一家人还住在那个穷区,还是搭公车到唐人街餐馆打工,还是为了便宜房租让孩子混在黑人和印巴人堆里受气,还是把打架吵架看得司空见惯,人变得比以前更憔悴了,别说修理他了,不可怜他都有人骂我没同情心,我们到北美来比什么,并不是比谁敢指别人的鼻子,用句朴素的话说,比谁的日子过得更好,这才是真正的潇洒,是这理不是?

这里欠揍的人真的太多了,而且我们每个人都不是神仙,谁都不敢保证自己没有一时冲动的时候,了解一下万一动手了可能最严重的影响是对的,后果如果突破了底线,忍不住也得强忍,但如果是为了主动去对付别人,或者心存侥幸,那就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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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4-1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看明白我说的

Post by VAN HELSING
我本不想理你们俩个上海人的事的,可是看了你为了几年前的一次路边吵架,就一直想着报仇的事,这让我觉得你是有欠妥了,一般的路上生事,吵完就过去了,受不了就打几下吧,谁先动手,谁吃亏,可是,如果在几年后再专门去打他,那就变成储意犯罪,这问题就大了,我看你放弃这念头吧,真要想出气?呵呵..你就在路边等他走过时撞他一下(不小心),然后就看着办耒几下,跟着快逃,呵呵...我不是教你怎么去打人,要做就别让人看见你做了.
而且你说的不是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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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4-1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有看明白我的贴子

Post by VAN HELSING
我本不想理你们俩个上海人的事的,可是看了你为了几年前的一次路边吵架,就一直想着报仇的事,这让我觉得你是有欠妥了,一般的路上生事,吵完就过去了,受不了就打几下吧,谁先动手,谁吃亏,可是,如果在几年后再专门去打他,那就变成储意犯罪,这问题就大了,我看你放弃这念头吧,真要想出气?呵呵..你就在路边等他走过时撞他一下(不小心),然后就看着办耒几下,跟着快逃,呵呵...我不是教你怎么去打人,要做就别让人看见你做了.
当时我是想等我也入籍后我一定收拾他,因为当时他之所以故意激怒我要对他动手,就是因为他已入籍我是新移民,所以我才这样想,可实际上还没等到我入籍,这件事对我来说早已经不值一提了,什么路边等着他走过时撞他一下,或者打两下跟着快逃,这种屑小行经我是不会做的,年轻时不会,现在更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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