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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聊聊,关于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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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11-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的合伙很少有成功的.(我只谈杂货店范围)
曾经有亲戚合伙开店的,最后闹到亲戚之见断绝来往
铁哥儿们合伙开店的也不少,后来哥儿们成仇人的占多数,骂街,打架的都有,
有一家合伙开杂货店的是好合好散的:两家各出一个男劳力,都有车,有时间尽可能都待在店里,后来那店的顾客中了6/49大奖.两家分了奖金,就将店卖了.当时被称为合伙开杂货店的楷模
版主的思路从理论上说有一定的道理,实际上不太可行. 中国人一般都以口头协议为依据,讲交情,面子.哥儿们意气.遇上事情,无章可寻,无据可依.上法庭都说不清,先君子后小人,到了变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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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11-26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roy373
请教专业人士;看中一个杂货店,bon soir ,有谁知道这中连琐店的运行规则,万分感激,期盼中:rolleyes:

杂货店的联琐与快餐店不一样,(猫头鹰店除外)不用将营业额的百分比交联琐费,也不用按公司的规定经营,只象征性的交一点管理费,可享受定货的优惠价,据说7天的联琐比BON SOIR好些,BON SOIR 会强制性让下属店定些销路不好的货,而7天不会

注意事项:
1.买店前查清前店主与连锁店所签的合同的全部条款
2. 注意合同的有效期(到期后可以不续签,不再受约束)

7天店我没有经营过,我5年前卖的店是BON SOIR 刚接店时,巧克力公司要我定销路不好的巧克力,拿出前店主签的合同,我说我没签过,谁签的你找谁去,就此做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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