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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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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故意陷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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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2-7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多大点事儿,楼主太胆小了,要不就是有什么重要的细节隐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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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12-7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z705;2750149
我不认为我胆小。政府给我指派了个法律援助的律师,她就一直主张我认罪,然后有一年的临时犯罪记录。到了这个份上,我还能大意吗?

其余的我没有隐瞒什么。

我在以前的帖子里也说了,想让其他朋友借鉴我的教训。说实话,你的想法和我最初接到警察的电话是一样的,我觉得加拿大的警察真是吃饱了撑的,一个小小的口角,居然能立案,提交刑事法庭。但是,随着你了解多了这里的司法程序,你就会知道我们对当地的法律懂得太少了,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而浑然不觉。

我不太明白那个律师让你认什么罪,你觉得自己有罪吗?法律是伸张正义的,不是让法官和律师任意践踏的,想想多伦多的那个店主拘禁小偷,罪名比你这个大的多,最后结果大家都知道.再者说象这故意设圈套偷偷摸摸录音本身不能算证据,你应该尽可能的还原当时现场,让法官相信是他故意设套陷害你,而你并没有伤害他的意图就行了,因为从你的陈述里你只是帮朋友出头,并没有个人恩怨在里面.如果你觉得道理在你这边,就别怕把事情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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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12-8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z705;2750326
谢谢这位朋友这么正直的发言。

你的心情和我刚刚开始遭遇这件事情时是一样的:相信法律、律师、正义。等实际接触了律师、警察、法庭,你就会有另一番感受。多抡多的案子我看报纸了,但是我也听说过老婆把自己抓伤了,告男人家庭暴力,把男人送进监狱的。

从法律的角度讲,他录音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用事先征得我的允许。而且在法律上,你抓不到他故意设圈套的证据。这里的法律非常看中证据。原告的录音已经被法庭认可,做为证据了。

再说那个律师一直鼓动我认罪的问题。她是政府指定的律师。对她来说,最好的结果就是和解,其次就是让我认罪。因为我如果不认罪,她就要最终和公诉人在这个案子上分个胜负。如果她输了,对她的职业生涯不利。如果公诉人输了,就影响公诉人的工作业绩。所以她和公诉人之间的默契就是先促成和解,不行就逼我认罪,这样对他们没有任何不利影响。


比较好奇你的罪名是什么,给我这样的法盲普及一下,省的以后说话嘴上没把门的,被人送局子里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国内偷录是不能作为直接证据的,仅供参考或间接证据,道理很简单,录音是可以编辑合成,还有和说话的场景有关,所以作为证据肯定比不上人证物证,加拿大我不知道是否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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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12-10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勇敢的上庭吧,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别听有的人在这里叽个, 其实谁都没上过法庭,怎么知道你一定输, 录音笔既然录了你的话,也必然录对方的话,他故意激怒你和你主动欺负他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你越想撤诉,对方就会更想搞死你,何苦呢,放开了去博一把,还有你那个房东朋友为什么不出面帮你,该他去起替你做证和起诉对方不付房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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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2-15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你太有才了。能忽悠出来这么多字。您要是把“万”改成“千”,我想楼主立马交钱拆楼了,可是楼主可能全部家当还不到2万,做人别太.........

Post by TSRJ;2755680
lz lz你知道我眼前看到的是一幅什么景象吗?一个傻子被一群瞎子拉着到处乱走!

说你傻你又不爱听了,可你倒是做点儿不傻的事儿呀!你连自己现在最重要的是什么,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说你傻也真是客气的了!可是你明明知道有案底的危害呀,别人不知道,你不是还给别人讲呢吗,怎么一说到钱上又糊涂了?你现在最重要的是不要有案底,这钱怎么就不能再挣呀? 你是缺手,缺脚,还是缺大脑呀?

我要是你,看到别人给我出的这个主意,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楼给拆了,让越少人知道越好,第二件事就是去银行取1万块钱,分两摞。话说到这儿了,又得说你傻了,两万块钱是个虚数呀,你自己要分析原告的经济情况和你自己的经济情况呀。按照我们小学老师的一个比较恶心的说法就是:我得把这道题像馒头一样掰开了,在嚼碎了,吐给你们吃。现在我馒头都给你,你自己嚼嚼好不好呀?第三件事就是找原告,拿出一摞给他,让他撤诉,行就行了,不行再给一摞,并且跟他明说了,这是我所有的积蓄了,现在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了,(你自己组织语言!)。我跟你说说人的心理,这钱没看见也就不惦记着了,要是人家给送到自己兜里,再想拿出来,可就拿不出来了。你放心,这钱,肯定是能送得出去的。人家收了钱,谁还跟你玩儿命呀?你这事儿不就解决了吗?现在你都该上学上学,该找工作找工作,恢复正常生活了。你倒好,正经事不干,还发个帖子问,你怎么看出来他做得没有一点不妥?我借谢园在我爱我家里的一句话送给你:说你傻,你马上就冒鼻涕泡!

没有案底,你生活就会很轻松,找个中国人的公司,做个会计,或者和国内做贸易,跟个单什么的,一年两万多,三万的,找个西人公司,做个技术,或者项目经理什么的,一年4万多往上到10万不等,对不对。这么想想,你给原告的真是个小钱,但换来的是你今后人生的事业,幸福,希望,未来。。。你的人生怎么就不值这1万多,2万块钱呢?或许你真的认为不值???

再说说这个打官司的可行性。还得先说说现在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没有案底,对不对?撺掇你打官司有没有一个敢保证这官司打完了没有案底的?谁敢跟你保证,你把他记下来,打完官司你找他。这官司的结果是明摆着的,作牢是不会的,赔礼道歉,做义工是有可能的,取指纹,留案底基本上是肯定的。我不能百分之百肯定,这就像一场赌博,9成输,1成赢,赢了就赢1,2万块钱,输了就输一辈子,你愿不愿意赌?其实撺掇你打官司的都是在赌,可是这赌注是你的人生,赢了是锦上添花,你好我好大家好。要是输了呢?谁会去负这个责任,谁会提供你这辈子的吃穿住?

那位说了,我也有案底,有案底没事的,我的案底说出来,大家一笑,谁也不在意。这话说得真是不负责任,案底和案底能一样么?你那案底要是因为冬天没扫雪,post canada的人摔台阶上把你给告了,那当然可以说出来,大家一笑了事了,又不是什么恶意违法,他这行么?哪个大公司没有ethic code呀,里面说的就是不能因为性别,年龄,种族,肤色发生歧视,不能有physical conflict等等。。。 你让lz跟HR 的说他是因为别人说了他几句就要揍人家留得案底,你看看HR的会不会也一笑了之。

那位又说了,反诉他: 故意拖欠房租, 并对你进行人身威胁, 并对警察说谎...真是笑话,拖欠房租是民事,输了又怎么样呀?对你进行人身威胁,证据呢?对警察说谎,说谎这事儿可大可小,Clinton在电视上一大堆不记得了,也混过去了,原告可以说因为你要揍他(有录音),所以他很慌张,后面的事记不太清了,你能怎么样?再说了,就算你把他也告的留案底了,你的案底就自动没有了吗?你现在是要自己没有案底,还是要双方都有案底,同归于尽呢?你要同归于尽,又何必上法庭呢?

你还告人家勒索,谁勒索你了,证据呢? 你以为我真是原告呀?你以为那两人真是火眼儿金睛呀?这发帖子的人谁跟谁还都没弄清楚呢,就敢给你乱出主意,LZ你听他们的建议,可是需要巨大的勇气的!

他还感觉这个,感觉那个的, 他又不是法官,他感觉有个X用,聪明人用眼看,用脑想,什么样的人只能用感觉呀?lz你自己也好好感觉感觉。

最可恨的是这位撺掇你上法庭的还郑重的建议你把所有和被告(lz你自己不是被告吗?我姑且认为他想说的是原告,连原,被告也搞不清楚!)有关的记录都删掉。我无奈的摇摇头,只能认为这位是缺心眼儿了,你上了法庭,什么证据都没有了。。。。

LZ呀LZ, 我现在也只能是一声叹息了,大好机会已经被你给错过了。我也帮不了你什么了,你好自为之吧。

明月说的一句话我是非常赞同的:扶贫, 也是要看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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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2-15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我没说你坏话,你说我瞎子,好,就凭这句话就可以起诉你,除非拿两摞钱摆在我面前,否则非让你背一辈子案底。


Post by TSRJ;2755832
帖子写完还没半天儿呢,瞎子军团又加2个了.

lz你好好想想,你周围都是些什么人在高呼“皇上圣明”,又有几个人告诉你你走的那条路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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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2-15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以后移到投资理财专区得了,简直就是给那些正事儿不干,也干不了正事的提供一个创业指南。比抢银行安全,比加入黑社会来钱快。
Post by ken123;2756026
星期三兄弟,俺也没说你大哥坏话阿

我说你大哥TSRJ是原告,是根据老外的断案常识 最大受益人=最大嫌疑人,他就是去告俺,法官也得同意俺的说法 make sense

我说的这句话人穷疯了,啥不敢?癞蛤蟆还琢磨把蛤蟆皮晾干当翅膀飞上天不是?

这句话那里是攻击?只不过对穷疯了连房租都赖的人,用个录音笔录上别人一句话,然后就问人要2万块钱的做法,做了个比较Cute 的比喻而已。

他告俺?搞笑,去告好了。看警察给他立案不,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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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2-15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KEN兄,如果我大哥开价低点,就不好说了,估计楼主就范了。要说我特佩服我大哥,像我等草民每天起早贪黑夜赚不了几个钱,还得交房租,养家糊口。我大哥动动嘴就能来钱,不交房租房东都不敢去要,还得托别人去要,态度不好让我大哥给轰出来了,以后再没脸去了。我大哥说话还特有水平,张嘴闭嘴案底案底的,什么一辈子都洗不掉,把我吓坏了,因为我一法盲根本就听不懂,所以有高人能给解释一下吗,如果无罪是不是就没有案底了?
Post by ken123;2756039
这个还要等等,如果最终Mr TSRJ白告了,这个帖子也就不能成为发财的途径,而是咬一嘴鸡毛的Example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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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2-16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还没完呢,楼主继续发帖问,警方要起诉我,同时他们在B的身上找到一支录音笔,我的援助律师让我坚持不认罪,否则神仙也救不了我,我该不该听她的。于是又引来无数回帖..........

Post by 金圣叹;2756566
事情往后发展如下:B撤诉后,原告让支票跳票,B一分钱都没得到。

B只好告楼主欠钱,楼主死活不给,反正是民事,不留案底。B大怒,上门讨债,楼主用枪直接解决问题,并告诉警方,有人想入屋盗窃。

警方生气,你怎么随便打死人呢,这不是TMD钻法律空子吗?

其实楼主已经替B买下70份百万保单,受益人写自己,所以楼主成为第一个因小争执而成为千万富翁的华人。。。。。

接着,楼主被全蒙城的美女舍命追逐。。。

然后,楼主继续发帖,《遭到数十美女陷害,怎么办?》,并感慨女人比男人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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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12-21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老金,本来就芝麻大的事,让双方弄得象个重案组的大CASE,在国内都是屁民,跑加拿大都把自己当公民了。说出去让魁瓜笑掉大牙,中国人吓大的啊, 屁大的事还成热贴了。
Post by 金圣叹;2760951
又一个万人贴,Sino快成新浪啦。。。。。

这个CASE,情节轻微得无以复加,双方都是争一口气,就像老夫老妻一样吵起来了,唉。。。。。。。

记得有个贴说,某男放钱桌上,某女来索取什么,吵,吵的过程中见到桌上有钱,拿起就走。男不冷静,说:“你敢把钱拿出门口,我就打*S你!”

女方的女儿直接报警,并把中文翻译给警察听。

最后判男的不准接触女方,似乎没有具体案底。

另一个故事是,房东见房客大冬天把暖气开到30度但同时打开窗户散热,就生气地去关窗。房客马上挡住窗口:“有种你就动我!”

房东气,说:“你这么黑心,打死你都活该!" 两人扭打。。。最后,房东也是被判必须离开此房客200米还是500米什么的。房东自己住在这公寓里,当然在200米之内,结果这个坐拥20个单元的房东无家可归,只好依法到外面租房子住。。。。似乎也没有案底。。。

上述情况都比楼主CASE严重百倍,但判决结果并不严重。。

觉得法官再严,法律再严,原则上都是要“大事化小”,要惩戒一些有心伤害对方的施暴者,限制其施暴能力。对一个不施暴的人,判他重罪有何意义?

楼主不是大奸大恶,这里的法官相对来说,更简单更公正,重判你目的何在?

还是松弛一下,好好过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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