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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z705;2750149
我不认为我胆小。政府给我指派了个法律援助的律师,她就一直主张我认罪,然后有一年的临时犯罪记录。到了这个份上,我还能大意吗?
其余的我没有隐瞒什么。
我在以前的帖子里也说了,想让其他朋友借鉴我的教训。说实话,你的想法和我最初接到警察的电话是一样的,我觉得加拿大的警察真是吃饱了撑的,一个小小的口角,居然能立案,提交刑事法庭。但是,随着你了解多了这里的司法程序,你就会知道我们对当地的法律懂得太少了,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而浑然不觉。
我不太明白那个律师让你认什么罪,你觉得自己有罪吗?法律是伸张正义的,不是让法官和律师任意践踏的,想想多伦多的那个店主拘禁小偷,罪名比你这个大的多,最后结果大家都知道.再者说象这故意设圈套偷偷摸摸录音本身不能算证据,你应该尽可能的还原当时现场,让法官相信是他故意设套陷害你,而你并没有伤害他的意图就行了,因为从你的陈述里你只是帮朋友出头,并没有个人恩怨在里面.如果你觉得道理在你这边,就别怕把事情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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