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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JJJ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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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庭了,输了!钱和尊严哪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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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3-16 23:13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想得太远了些?这里法官所说的deported,应该是把您“请出去”的意思吧。

我们常说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其中包含了对法官的尊重。宣判后不服可以上诉,但大义凛然地质疑法官判决,不免有闹庭之嫌。我觉得法官此时用deported并不为过,况且是will be deported。
Post by JJJJOAN;2820514
...我告诉法官,公正何在?我因为不懂法语而拿罚单,这是种族歧视。法官说:“it is over, if you stay, you will be deported"。没有刑事犯罪,只是罚单,足以让我们被deported? 这是不是很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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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3-16 23:22 | 只看该作者
别生气了,气出了就可以了,接下来可以跟法官谈少交罚款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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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3-16 23:26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英雄气概着实让人肃然起敬。可话又说回来,也是为您好,今后再遇到这类事还是悠着点儿来。否则,认赔超不过三次离领救济金恐怕也就不远了。

忠告:对法院判决不妄加评论是起码常识,尤其是在判决对自己不利情况下。平日多看看电视新闻就明白其中奥秘了。

Post by JJJJOAN;2820929
说实话我再傻再不懂法语也猜到警察想要什么了,可是当时她的态度就是让我鬼使神差的 want to give her hard time 不过最后是我在经济上吃亏,但当时我的气场没输,临走我指着警察的鼻子说“I will fight for my right until I die“她当时的面部表情就不那么嚣张了,这也是那个警察在庭上准备的很充分的原因而且不惜说谎,因为她知道我不好对付,不象别人那样任她捏。因为我在contest中写道,她有辱警察的名誉,素质太差不配做警察,而且看见有小孩在场,态度还那么恶劣。说实话我在庭上又跟法官争论,法官说要把罚款寄到我家而不是当庭决定,我就知道他又要在罚款上加份量了。总之这次是花钱出了口气。人总有倒霉的时候,而且越执着越倒霉。我同事的一个亲戚原来是一位出色的建筑师,但是因为和前妻打官司打到倾家荡产,还在上诉,结果永远也不能赢,最后他辞职去领救济金,这样前妻就不能拿到好处了。这可真是个悲剧,体制造成的悲剧。但这是魁娃和魁娃斗。两兵相斗,总有胜败,何况平民和警匪斗。输了我认赔但是我还是不认那理。这就是输了钱赢了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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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3-17 00:49 | 只看该作者
同情+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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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rag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25#
发表于 2011-3-17 09:2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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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3-17 11:26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经常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同胞到加拿大后,主人公意识陡然剧增。在国内不敢做甚至不敢想的事,到这边后认为办起来顺理成章。主人公也好,人民公仆也好,这些统统是早该摒弃的说教。加拿大的警察、法院不懂这些似是而非的概念,他们是执法者,不会认为自己是谁的公仆。执法当然要讲力度,所以很多法律法规具体条文的制定,都对执法者有利。这个现实恐怕有违于某些人的想当然、本应该......

遗憾,蒙城华人上叫骂的多于说理的,不负责任的向负面方向鼓励多于善意批评。这样下去,情况只会越来越糟。

Post by l'ouragan;2821132
如题,其实和维护尊严无关。你来了7年,连基本法语都不懂,想想看,很危险的。。。:eek:(还是回火星吧)。如楼主所说,你下车其实是想找人帮忙,其实你应该庆幸那警察没拔枪把你放倒,那就不是开张罚单的事了,而你吃了亏也只好怨自己吧,因为是你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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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3-17 11:48 | 只看该作者
一般警察都不出庭的。而的那个警察居然出庭了,就说明你写的东西他们还是重视了。上纲上线了。
但是我觉的你的庭上的表现不好。和法官争论什么。只是出了一口气,但是输了官司。最后赢的还是那个警察。
你应该多说理由,摆事实。口气平和一些。比如说事实就是警察拒讲英语,而且态度恶劣,孩子都哭了。你有证人的。而且你可以说你真的不懂法语,虽然学过,但是多年不用忘了。你只是猜到是要驾照。但是那个警察态度太差。来个证人来个证据。
其实那个警察执法态度差,可能就对让她业务评价有不好的影响。
少扣更大的帽子。帽子是让法官来扣的。

为了离婚辞职可能也不是坏事。可能就是律师提出的主意呢。建筑师找个工作也容易,人家是做对了,有钱有尊严。总比一辈子要月月给前妻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的工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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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3-17 12:28 | 只看该作者
昨天看新闻, 3月15号, Montreal 警察抓了258个人.
看来你参加反警察暴力游行, 警察就给你点 color 看看.  

真应了古话: 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从1997年开始, 年年有反警察暴力游行, 警察年年抓, 这也算是Montreal的一大特色了.
十多年过去了,这些人为啥还不放弃?

新闻连接:
http://www.canada.com/news/arres ... /4449552/stor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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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3-17 14:00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大家都说我老王是法律专家,我就说说我的看法。

我觉得前面后来居上等几个网友们说的,都比较在理,楼主有些过分,给加国司法系统扣一堆大帽子,虽然解气,但不能挽回官司,不仅徒劳伤财,甚至还有可能被严厉的处置,这样看,楼主不但不是不走运,反而还是幸运的了。

首先,警察态度不好,楼主咽不下这口气,自己承认想给警察一些 hard time,给警察些麻烦,实际过程中,也确实有对抗的成分,所以警察开出了第二个罚单,我觉得也就是妨碍执法的罚单,从大局上看,应该说警察做的是对的,因为楼主要给她 hard time,她就可以给楼主这样的罚单。至于英语法语,开车门出来找人帮忙,等等,那都是细节,对双方各有利弊,也就是说是琐碎细节,但大局上,警察是对的。

其次,关于态度问题,楼主联系到了种族歧视,但实际上北美的司法系统就是这样工作的。警察和法官在执法时候,有绝对的权威,哪怕他是错的,你也要首先合作,不能抗拒,否则,你就犯法。情理上国内来的人可能一下子很难适应,但整体上来说,这样做却能更好的保证法律的实施。而且,无论你的肤色,抗拒就是犯法,洋人大多合作的多,但电视上有很多直播警察执法的节目里,也常可以看见一些洋人刺头,和警察纠缠,对抗,最后被警察治理的很惨的画面。这和种族关系不大,但和双方的态度和脾气关系很大。有些警察很友善,有些就相反。同样,有些当事人也很友善,很合作,而另一些正相反。如果正好碰到针尖对麦芒的情况,就会有些激烈的场面。

最后,还是关于执法者的态度,不知道楼主是否看一个很流行的一个系列直播法厅录像的电视节目《Judge Judy》,每天下午4点左右就可以在电视上看到。里面去打官司的,什么民族的都有,你可以看看那个白人女法官Judy,是如何对待当事人(大多数是白人,或者是黑人)的,那些白人或者黑人,是否也像楼主一样会觉得尊严啊什么的被剥夺了。而且,Judy掌管的案子,都是些民事案子,基本上都是些借钱不还,或者roommates 或者情人间水电费或者房租分摊的矛盾,或者碰了别人的车不想修之类的小事,可即使如此,Judy动辄大声训斥双方当事人的情景,贯穿所有的案子。她最常说/喊叫的一句话是:if you say one more words without my asking you, you lose the case. 也就是说,不论你是否在理,你如果再多辩解一句话,你就输了官司。有一些人就是觉得自己有理,忍不住和她多辩解一两句,就输了官司。你一和她辩解,她马上大声训斥你:Do you think you are smater than I am? 或者把材料往桌子上一摔,大声问你:You think you can over-talk me? 类似的训斥还有很多,如:I dont care what your thought was, nor what you think now.  I only asked you what you did, so dont tell me your thought, dont say “I think”. You just answer my question, is this clear? 她的声音之大之严厉,大多中国人估计都接受不了,但你看看那些当地人,有几个敢和和她fight。所以,最好不要总是把一些事情和歧视联系起来,如果太敏感,就是过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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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3-17 14:4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

支持楼主,警察也分三六九等。虽然加拿大的警察普遍不错,但也有素质差的老鼠混在里面。
虽然魁省是法语区,但英语也是官方语言。所以这个警察当时只跟你说法语,但在法庭上她也不敢承认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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