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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an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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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冤枉死了,别人发生车祸,捎带把我罚了1260刀,扣4分,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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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个男人看见一个漂亮的女人,在心里想她,不管怎么想,只要他没有任何具体的身体语言和言语对她实施,就算那个女人明显感觉到他直勾勾的眼神,也奈何不了他什么,那个男人不用负担任何责任

如果一个男人看见一个漂亮的女人,他采取了行动,而且有实质性的身体接触,虽然只是在她的丰胸上摸了一把,还没有采取更深入的行动,强奸未遂,被人抓了,他应该是犯罪了

LZ 在他的描述中说是减速了,目的是想停车,而原因是觉得警察让他停车,事后他对警察也是这么描述的.

现在其实就可以很清晰的分析LZ的对错了,减速有两种方法:

1 不加油门,FREE LZ的右脚,让车子靠阻力自然减速,过了桥,在可以变线的地方换LANE,向右,再向右,在可以且安全的地方停,警察就对他无可奈何了

2 踩刹车,用制动方法强行减速达到停车的目的,虽然实际上没有在左道停,那也是在警察的帮助下(警察向他打手势),不然他真有可能停下来

所以强奸未遂也是犯罪,但量刑会轻,LZ的罚款也不是很重,如果他真的在左道停下了,可能是两个结果:

要么被罚更重,要么没有机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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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12-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大汉天生;3010827
另外请注意“过了桥”应是“过了隧道”——根据LZ后加的论述,我的推断是LZ肯定当时有点慌,但决不至于象某些网友信口说的有急刹动作,因为以时速100公里行驶的相近俩车前车急刹的话,估计后车即使舒马赫再世也会追尾;
还有朋友你说LZ的罚款不是很重,请问你的量刑标准和罚款依据?:confused:罚1260不重,朋友你是“millionaire”级的吧?:wink::cool:



从他的描述,他是刹车了,急刹或不急刹不是关键,在这个CASE,踩刹车就已经危险了

如果LZ没刹车,我说如果,那他就没错,上庭

"想出了桥再换" 是LZ的原话,后加的论述,这个不重要

在100KM/H左右的情况踩刹车,我经常这么做,点刹,迅速踩一下,速度降3-5KM/H,不行的时候还会加一,两下,几乎每次在高速上,但是会事先观测,而这里也不知道警察的车到LZ的距离,

我没有权利量刑,但是我知道警察对违章的打击力度比以前加倍了,罚款也加倍了,我也感觉近2年更安全了,而且我说的不重是相对于他如果停在左道的结果,也即强奸未遂和强奸已遂的比较,请看:

所以强奸未遂也是犯罪,但量刑会轻,LZ的罚款也不是很重,如果他真的在左道停下了,可能是两个结果:

要么被罚更重,要么没有机会被罚..... <!-- BEGIN TEMPLATE: ad_showthread_firstpost_sig --><!-- END TEMPLATE: ad_showthread_firstpost_sig -->

感觉您比LZ更激动,你在这里说赢了我们没用的,我们的讨论对LZ有帮助,从全方位思考,做足准备,有利于他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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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1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大汉天生[b
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没质素的,一辩起来就搞人生攻击/QUOTE]

[QUOTE=大汉天生;3010754]不是说你,lao wang知道你为给蒙城华人普及交规,不辞辛劳,尽情忽悠;只是别老三更半夜的上网‘’聊,一来伤身;二来不利家庭和谐。现将送你局座的话也转送你:玉体要紧,玉体要紧,别学啥病蔫蔫的花JJ!“淋"病事小,忽悠事大,我YFA左膀右臂切不可欲练神功,糟踏玉体哦

Post by 大汉天生[b
朋友你是“millionaire”级的吧

你已经涉嫌开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了,而你还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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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12-1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大汉天生;3010893
[QUOTE=1a2b3c;3010884]
俺LP却总是嫌俺不够“millionaire”。朋友,这词在国内可吃香咧!

无论它的贬义褒意,你在此时此地用在我身上就不太合适,因为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LZ的违章问题,与我的个人财富无任何关系,所以你已经涉及到我的个人了,你不希望别人做的事自己最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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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12-1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大汉天生;3010902
[QUOTE=1a2b3c;3010895]
再说“millionaire”就算是贬义词,怎么算得上“人生攻击”?:confused:

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LZ的违章问题,与我的个人财富无任何关系,所以你已经涉及到我的个人了,你不希望别人做的事自己最好不做
而且我说"涉及开始",如果我和你一样,就这个问题唇枪舌战下去,会是另一番景象......,那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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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12-2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67贴里回答了你的问题,根本没涉及你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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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12-2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大汉天生;3010913
[QUOTE=1a2b3c;3010907]
对只拿minimum pay之类的朋友来说,$1260绝不是个小数,谈何说“不重”?:rolleyes:

"违章罚款,警察难道还有时间了解LZ是minimum pay之类的朋友?

在左道刹车,对LZ后面的车来说,决不是个小违章,谈何说“重”?

LZ在庭上对法官说:"我拿minimum pay,请只罚我minimum fine,$45""

但是和我的财富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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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12-2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大汉天生;3010929
“感觉您比LZ更激动”
“从他的描述,他是刹车了,”VS"减速有两种方法”;)

你是不是很激动,相信大家都看得到,这是形容你说话的心情,如果我说得不对,我收回,你不激动,很平和,我道歉,

我说了,如果他没刹车,上庭,很清楚

1 不加油门,FREE LZ的右脚,让车子靠阻力自然减速,过了桥,在可以变线的地方换LANE,向右,再向右,在可以且安全的地方停,警察就对他无可奈何了

这也是我在前面贴里说过,如果LZ也是这么做的,他上庭,不用在乎什么了,你也不用那么激动了,我们也受益,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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