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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ennifer 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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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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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4-8-10 17:33 | 只看该作者

看来你先生问题比较严重

而且是惯犯, 那你就不要客气了.
告诉你先生, 如果他执迷不悟, 你将诉诸法律, 那时损失的将是双方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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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04-8-10 19:29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q+a
而且是惯犯, 那你就不要客气了.
告诉你先生, 如果他执迷不悟, 你将诉诸法律, 那时损失的将是双方的共同利益.
他的想法应该是家就维持着,外面也不耽误,互不影响。就算出了事,哄过去就没事了。感觉他是这样想的,不知道,反正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以前出事,我总是检讨我自己,还非常认真地问他对我有什么意见,可他一直回避,就是不愿面对,甚至连床上的事我都问了,他也没说出个子丑寅某来。我只尽一切可能改变自己,朋友们有时都看不过眼。我们的关系也时好时坏,只要稍微有点争执,哪怕是非常小的一件事,他就要找借口到外面玩。也许他习惯这样的生活,他的朋友圈子很烂。他在那个圈子里已经算是头号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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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4-8-10 20:26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Jennifer mei
那倒不是,关键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在国内),作为女人,我非常努力地拯救过了。移民国外也是拯救措施之一,因我有很多朋友已经在这边定居三年以上了,他们告诉我这里比国内要那些事要少的多,抱着这样的希望,我才来这里,谁知还是一样。以前每次出事,他都保证今后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最终还是没办法。我已经很累,拯救不了就放弃吧。钱的要求实际上我已经说了,钱全在他的名下,我手里现在连20块都没有。而且婚内所得我应该可以要求,这同贪钱无关啊,况且我是在他一无所有时嫁给他的。您能明白吗?

"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在国内),"
哎,可怜,自己只是个陪衬,只是作为妻子做应尽的义务,无论是在物质生活上,还是在床上;还不如情人,高级妓女,也许她们还有选择男人和顾客的权利。

离了吧,记住个教训,你看他这样的男人还是有女人愿意跟的,这个社会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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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04-8-11 07:37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大毛
"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在国内),"
哎,可怜,自己只是个陪衬,只是作为妻子做应尽的义务,无论是在物质生活上,还是在床上;还不如情人,高级妓女,也许她们还有选择男人和顾客的权利。

离了吧,记住个教训,你看他这样的男人还是有女人愿意跟的,这个社会就是这样。。。。。。。
也许你说的对,因为老婆不是妓女或情人。并不是她们无权选择,是因为不耻或不屑那样,或者还没到时间走那一步。没人愿意轻易毁了自己付出心血和青春建立的家,即使它有时并不怎么温暖。你可能没有成家,或没遇到这样的人,到时你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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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4-8-11 09:19 | 只看该作者

面对新生活吧

只有这样了, 相信你过后会有一种海阔天空的感觉.

离吧, 从城市到乡村, 从干部到学生, 全国人民支持你!!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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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4-8-11 09:26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不是他

你老公的英文名字是叫kevin么,或许是69年生的

我曾经的一个帖子,关于3P ,4P

大家好,我们是一对恩爱夫妻,30多了,来蒙城也有几个月了,很喜欢这里的氛围。

在国内的时候,我们有这个方面的经历,感觉都很好。

如果你真诚,可信,健康,相貌感觉良好,年龄在30到40之间,欢迎你或你们夫妻和我们联系。

[email="sharpfeeling@126.com"]sharpfeeling@126.com[/email]


收到一封回信,内容如下,希望不是他

你好,我与女友也觉得这儿很没意思,想找点刺激,若有意,请回信。我30多,我女2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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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4-8-12 22:57 | 只看该作者

divorce question

I also want to divorce, but don't know how to start the process. Is there anyone has the experience before can give me some advices? Thanks in advance. Can email me at miao631@hotmail.com. Thanks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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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4-8-13 01:25 | 只看该作者
最 好 让 他 当 街 揍 你 一 顿, 哪 怕 只 打 一 个 嘴 巴, 到 法 院, 保 证 让 他 吐 出 所 有 的 钱 给 你. 不 过 这 主 意 损 了 点 儿 但 是 非 常 灵 光, 尽 量 不 要 使 用, 如 若 使 用 也 要 算 计 好 了.
还 是 和 为 贵 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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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4-8-18 01:41 | 只看该作者

本地有关离婚的法律条文中并无“举错”前提

本地有关离婚的法律条文中并无“举错”前提, 即不需举证便可提出离婚。同时,并无对提出离婚方惩罚性的规定。
关键在于,
1. 一定要在本地提出离婚,
2. 由于你没有经济收入即银行存款,可到本区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如满足条件可收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3. 向律师提供对方的银行帐户信息,婚期财产实行均分原则。如对方将财产转移到他国,如中国,财产判决将无法执行。

最后,在魁北克,妇女的权益将会得到充分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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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2004-8-23 00:5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我现在心情很复杂,不知道该怎么办,每天昏昏欲睡,打不起精神,无法一一回复各位,但我至少感觉到一点温暖和关爱,不管今后会怎样,我都会好好生活。谢谢你们给我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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