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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加拿大人 必先效忠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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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2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要做加拿大人 必先效忠女王
摘自:《加西周末》


移民入籍要向女王宣誓,宣誓效忠于女王,这是每个移民都知道的事情。至于宣誓之后是否效忠,如何效忠,却是大多数人不关心的。因此,对许多人来说,宣誓更多是一种形式,并不会在精神上改变什么。但是,有些人却认为向女王宣誓有违自己的信仰,并因此拒绝宣誓。本周三,安省上诉法院驳回了三位移民的上诉。这三人在申诉中提出,入籍应取消向女王宣誓这一条。因为不愿违背自己的政治或宗教信仰,三人至今未入籍。

屡败屡战 挑战入籍宣言

在反对宣誓的三人小组中,有一位八十高龄的前多伦多星报记者,来自爱尔兰的共和主义者迈克尔‧麦克蒂卡(Michael McAteer)。麦克蒂卡在爱尔兰出生长大,1964年来到加拿大后,始终没有入籍。不仅仅是反对向女王宣誓,在他看来,君主制在加拿大这个多元文化社会,简直就是一种过时的存在。麦克蒂卡指出,那些反对君主制的人,即使在宣誓效忠女王之后,还是可以自由发表反君主制的言论,违背自己的宣誓而不受任何指责、惩罚,这在他看来也是不合理的。The Global and Mail(环球邮报)曾在一篇评论中调侃称,魁北克省长René Lévesque 和Lucien Bouchard等人,曾在就职时宣誓效忠伊丽莎白女王二世,但实际上却打算将魁北克省从加拿大分裂出去。

“对那些我一个字都不信的誓言宣誓,对我的诚实是一种侮辱”,麦克蒂卡说,“我很不解,为什么那些坐在法官席上的法律专家会建议这样的宣誓。”

另外两位拒绝向女王宣誓的移民,与麦克蒂卡有着类似的观点。来自牙买加的西蒙妮‧托佩(Simone Topey)是一名拉斯塔法里教派成员。她认为伊丽莎白二世是邪恶的“巴比伦女王”,向女王宣誓会深深损害她的宗教信仰。而另一位来自以色列的移民、数学家德洛尔‧巴拉丹(Dror Bar-Natan)则认为,女王是不平等的象征,因此厌恶入籍宣言。

上诉方提出的另一项异议称,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无需作此宣誓,与许多加拿大出生的、反对君主制的公民一样,移民也有权反对君主制并仍然获得公民身份,上诉方的律师Rosenthal指出,认真对待宣誓内容的人无法被加拿大接纳成为公民,而那些心里反对君主制、嘴上宣誓的人却能入籍,这就是上诉法院想要传达出来的意思。这三人都表示,自己愿意宣誓效忠加拿大,但是拒绝效忠英女王。

去年,这个三人小组发起了向宪法的挑战。他们指出,要求移民向女王的宣誓才能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实际上是对人权宪章中的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的侵犯。

但是,三人小组在去年九月的安省高等法院裁决中败诉。审理此案的法官摩根(Edward Morgan)在其长达22页的判决中指出,准公民向女王所做的宣誓,从表面上来看,是对言论自由的侵犯,但是这种侵犯是极其微小的,这一宣誓对宪法带来的任何侵犯都可以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得到调整。摩根认为,强制性的宣誓是对公民的一种合理约束,以此要求新公民了解和遵守这个国家的宪法结构。

这一判决更加激发了三人上诉小组的不满,并决定向安省上诉法院继续申诉。上诉方的律师罗森塔尔(Peter Rosenthal)表示,最后可能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诉。今年四月,安省上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聆听上诉的移民方和辩护的政府方的证词。

本周三,安省上诉法庭以三人曲解宣誓为由,驳回了他们的申诉。法庭决议指出,准公民在宣誓时,并不是向女王本人宣誓,而是以女王为代表、为象征,向政府和宪法宣誓。在上诉法院的裁决中,连摩根法官曾经承认的“极其微小的侵犯”都被否认了,也就是说,上诉法院认为,入籍宣言没有违背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政府无需为入籍宣言可能产生的“合理约束”而做任何修改。

在辩护过程中,联邦保守党政府的代表方重申了君主制在加拿大的地位。君主制对加拿大的影响其实随处可见,尤其在一些政府部门或机构的名称中,例如“加拿大皇家空军”Royal Canadian Air Force中的“皇家”Royal,国有企业Crown Corporation中的“Crown”(王权)。联邦政府的辩护律师德拉盖提斯(Kristina Dragaitis)指出,君主制是加拿大基本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拒绝承认这一制度,就不配享受公民权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选举和被选举权。在今年四月,德拉盖提斯就指出,女王是宪法的制高点,是法律和言论自由的象征,是女王和宪法保护了异议权。

联邦移民部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的新闻秘书表示,大多数移民都愿意向加国政府的最高象征——女王——宣誓,并以此为荣。宣誓代表准公民对责任的承诺,也是入籍的最后要求。
是加拿大女王 还是英国女王?

对入籍宣言的抗议和上诉运动,可以追溯到20多年前,最早的发动者是在特尼立达和多巴哥(南美洲西印度群岛)出生的多伦多社会活动家及律师查尔斯‧洛奇(Charles Roach),但是他屡战屡败,直到2012年以79岁的高龄患脑癌去世时,仍未成为加国公民。在洛奇看来,历史上的大英帝国曾侵犯他的国家和祖先,而女王是大英帝国主义的象征,因此他拒绝宣誓效忠女王。

是否有必要宣誓效忠女王的异议,来源于对女王象征的理解差异。安省高等法院在去年九月驳回三人小组上诉时指出,女王不应被看做是过时的英国君主,而是加拿大宪法体制的平等保证。

由于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而伊丽莎白二世是英国女王,因此很多人会自然而然地认为,在入籍时宣誓效忠女王,就意味着效忠于英国女王。但实际上,入籍宣誓的宣言中说的很清楚,“To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the Second,Queen of Canada”(向尊敬的伊丽莎白二世,加拿大女王),也就是说,准公民是对加拿大的女王宣誓,而不是对英国女王宣誓。同理,新西兰公民入籍的宣誓誓言将女王称为“Queen Elizabeth the Second, Queen of New Zealand”(伊丽莎白二世,新西兰女王)。

之所以同一个女王在不同国家的入籍宣誓中有不同的称谓,正是因为在宣誓时,女王代表的不是她个人,更不是英国,而是入籍国家本身。因此,大家习惯上说的“入籍时宣誓效忠英国女王”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如果明确了这个概念,应该就不会产生“入加拿大国籍为何要效忠英国女王”这样的问题。
在加拿大,对入籍宣言和君主制的抗议声由来已久,三人小组的上诉过程也不断受到媒体和民众的关注。那么,加国民众对此事主要持何种意见呢?

在相关的英文媒体报道中,网民对三人再次败诉的评论意见不一,有些情绪激动的网友敲下大段文字来支持或反对这个三人小组。不过,在The Global and Mail相关报道的评论中,获得支持率最高的一条评论仅有简单一句话:“先遵守规则成为公民,再来质疑我们政府系统中的复杂细节。”接下来的数条获得较多支持率的评论也都表达了“入乡随俗”的态度,在他们看来,三名尚未入籍的外国移民想要质疑并挑战加拿大的宪法和入籍宣言,实在是天方夜谭。

君主立宪 与建国大业并存

入籍宣言并非独立的法律条文,而是包含在加拿大1867年宪法法案(Constitution Act1867)中的。

1867年宪法规定,加拿大政府行政权属于女王,并由总督代理行使。1982年的加拿大法案也明确了君主制在加拿大的地位。可以说,女王及其子嗣在加拿大的地位是从加拿大建国以来就确立并延续下来的。而人权与自由宪章,是宪法的另一部分,并非宪法的全部。加拿大女王是加拿大的象征,也是加拿大君主立宪制的体现。上诉者若想推翻女王在入籍宣言中的地位,就要从根本上动摇君主立宪制,建立新的宪法,仅仅取消女王在入籍宣言中的名字,并不能真正达到其目的。但修改宪法需要从体制内部本身来完成,需要先赢得选举,以及完善的理论依据,这一切都是目前的上诉者所不具备的。

即使身处体制内部,想要修改入籍宣言也绝非易事。加拿大前总理让‧克雷蒂安(Jean Chretien)曾考虑将宣言中的“女王”改为“加拿大”,但是权衡再三后,为了避免国内的君主制主义者和分离主义者趁机骚乱,他放弃了这一计划。

提出上诉的三人小组曾指出,澳大利亚自1994年起,已将入籍宣言中的“女王”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澳大利亚及其人民”。但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依旧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其国家元首依旧是伊丽莎白二世。如果上诉者的目的如他们所言,是为了动摇君主立宪制,那么入籍宣言的修改也仅是表面文章。在绝大多数加拿大人眼中,女王是加拿大历史和国家体系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凝聚意义,加拿大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而义务之一就是忠于代表这个国家的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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