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市民较早前在邮轮促销的最后时段订购去日本的邮轮票,却因无日本签证遭拒登船,市民觉得是被旅行社误导,令她以为持中国护照加上美国签证已足够,后来向旅行社理论,但不获退款。
卑诗商誉局表示,法令并没有规定旅行社必须对旅客的签证问题负责,所以必须看双方的合约而定,为求保险起见,建议旅客应了解欲前往国家的签证规定,或是直接向各国在加拿大的驻外领事馆或大使馆查询。
大温列市市民张爱英向本报投诉,她在9月9日在会说英语的妹妹陪同下,到一间专做邮轮旅游的旅行社询问邮轮假期情况,旅行社人员告诉她,有一班9月12日温哥华出发,经俄罗斯前往日本的邮轮旅游行程,并说只剩下一个舱等,并于当天下午2时截止订位。根据张爱英称,她当时担心赶不及办签证,还问手上的中国护照加美国签证,是否已经足够。张说当时被告知这样已经足够,于是她妹妹以信用卡缴交2952元,购买她和丈夫两人于9月12日出发的邮轮票。
到了出发当日,两夫妇到温哥华邮轮码头办理登船,这时,日本的移民官检查证件时告知,由于他们并无日本签证,所以无法让他们登船。官员又说,办理日本签证需要5天时间,他们必须先在温哥华的日本领事馆办妥,别无他法。
张女士出示购买邮轮假期的缴费资料及行程表。(张伶铢摄)
张女士手足无措,赶快再到旅行社交涉,看有无其他补救办法。旅行社经理拿出合约,指?合约上的小字,说他们已按合约办理,请张女士离去。张女士无法理解,当初购买邮轮船票的时间,是在3天前,而日本官员说办理签证需要5天时间,换句话说,在他们付款时即使同时赶办签证,也已经来不及。因此她认为无法登船的责任,错在旅行社,所以她要求旅行社退款。
然而,旅行社只答复“顾客有责任取得合适签证,所以已缴邮轮费,并无任何商量退费的空间”。
上门交涉遭召警赶走
张女士想问更多问题,旅行社经理已召来警察处理,警察要求张女士一行人马上离开该旅行社,并永不能再回去,否则,将送他们进监狱。张女士说,这件事让她感到备受羞辱,且感到愤怒。
张女士的妹妹为了向旅社讨回所缴费用,四处奔波征询律师意见,并准备向小额钱债法庭提申请。张女士说,发生这事,她连续多天无法入睡,尤其想到警察到场不帮他们,反而赶他们走,就感到委屈。
本报去电张女士所指的旅行社,旅行社经理说,他们对该客人的服务已遵循既有程序,且不准备对此事作出任何回应。
本报亦去电列治文皇家骑警查询,但在截稿前仍未获回复。
摘自:《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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