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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租后买有陷阱 加拿大对消费者保护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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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9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先租后买的产品,加拿大人每年支付2.6亿元。这种高价交易,在美国部份州是不允许的。采用先租后买交易的加国商家,针对那些低收入、信贷受限的顾客,为他们提供周付款或月付款,以购买日用百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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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C调查发现,这些提供先租后买服务的商家,瞄准一些囊中羞涩的加人,采用不透明的交易,对没能及时付款的顾客追讨欠款。

在温尼伯市(Winnipeg)一家名为Easyhome 的商店,一款宏基Aspire笔记本电脑,一次性购买价为499元。如果2年分期付款,广告标明的周付款为19元。以这种方式,顾客最终要支付1,976元。商家说,这还是优惠价,原周付款为25元。

这种交易,在美国加州属违法。美国有几个州,限制商家能够收取的商品最高价,加州是其一。

*维护先租后买顾客利益:加落后于美

美国多个州制定了法律,维护先租后买顾客的利益,要求商家做的广告要更透明。有5个州真正执行了价格控制。在这方面,加拿大落后于美国。

CBC称,加拿大省份均未制定相关法规。魁北克消费者权益保护团体Options Consommateurs的Sylvie De Bellefeuille 说,需要制定强硬的法规,保护那些弱势消费者的利益。那些家具、家电等产品,对那些顾客来说都是日常必需品,应该有针对这类商家的法规。

*广告不详尽、甚至电话骚扰

一项有关先租后买在线广告的比较显示,与美国一些州相比,加拿大顾客得不到详尽的信息,如商品的总租用成本和现金价。例如,美国加州及夏威夷,要求商家广告列出价格明细,这样顾客可知道分12个月及18个月付款价格有何不同;马尼托巴省的类似广告就没有相关信息。

美国许多州要求商家在顾客决定购买前,给顾客一份合同副本。当CBC要求温尼伯的两个商家出具合同副本时,他们回避了。Easyhome的店员说,那都是在网络上操作的。

安省基奇纳(Kitchener)的奥特(Nic Hotte)向先租后买商家Easyhome 租了一部电话,没按约归还。Easyhome 认为他本质上就是偷了电话。根据奥特的手机记录,Easyhome 每天给他打3-4次电话,该商家在其中的一个电话留言说,他们要一直骚扰奥特,并要到他的工作场所去搅扰他。

*立法变更正在考虑中

如果奥特住在马尼托巴省,在电话骚扰问题上,他会得到更多保护。因为马省有关电话骚扰的法规,会制约所有讨债人。但在安省不同,法规只制约那些讨债公司,不包括采用先租后买交易的商家。

加拿大所有省份在各自的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都有与租赁相关的管理规定,但均未涉及先租后买。安省政府事务及消费者服务厅厅长奥拉司逖(David Orazietti)说,省府正在寻求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办法。

奥拉司逖还说,联邦可能需要对先租后买行业制定法规,如果有一个全国性的政策,一个围绕先租后买合同的详尽具体说明,那会更有帮助。

联邦工业部长的发言人恩莱特(Jake Enwright)说,先租后买行业属于省司法管辖范围,但政府希望商家遵守法律,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有不良做法,政府鼓励他们告知相关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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